暴雨如注,雨水順著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屋檐傾瀉而下,在青石板上砸出朵朵水花。渠成順盯著牆上的《民法典》展板,第 405 條被紅筆重重圈起,旁邊貼滿了近期因 “抵押不破租賃” 原則引發的糾紛簡報。
    “渠主任!又有群人吵起來了!” 張彩嬌氣喘吁吁地推開門,發絲被雨水打濕貼在臉頰,“是西街商鋪的事兒,房東和租戶都鬧到派出所了!”
    話音未落,調解室的門 “砰” 地被撞開。穿貂皮大衣的中年女人扯著嗓門喊道︰“周調解員!您可得給我做主!這房子我抵押給銀行貸款,憑什麼這些窮租戶賴著不走?” 她身後跟著幾個西裝革履的銀行職員,而門口擠著十幾個舉著橫幅的小商戶,橫幅上 “𥕜衛合法租賃權” 的字跡被雨水暈染。
    周萬發慢悠悠地泡上兩杯茶,示意雙方坐下︰“李淑芬,你先說說,房子是什麼時候抵押的?”
    “去年十月!” 李淑芬掏出房產證和抵押合同,“我貸了八百萬做生意,現在銀行要收房拍賣,這些人倒好,說什麼‘抵押不破租賃’!”
    賣早餐的劉大爺紅著眼眶站出來︰“我們租約明明簽在抵押之前!合同上寫著租期五年,現在生意剛有起色,讓我們上哪兒找新鋪子?” 說著,他顫抖著遞出一沓皺巴巴的租賃合同。
    渠成順接過合同仔細查看,突然眉頭一皺。合同落款日期是去年九月,但紙張嶄新,墨跡也未完全滲進紙紋。他朝周萬全使了個眼色,周萬全心領神會,悄悄打開手機搜索李淑芬的涉訴記錄。
    “大家先別急。” 戴世龍從信訪局練就的沉穩嗓音壓下嘈雜,“《民法典》第 405 條確實規定抵押不破租賃,但有個關鍵 —— 必須是抵押設立前,租賃物已出租並轉移佔有。也就是說,光有合同還不夠,得拿出實際使用商鋪的證據。”
    銀行經理推了推眼鏡,拿出監控錄像︰“我們調取了物業記錄,這些商鋪在抵押前都是空置狀態,直到上個月突然冒出這麼多租戶!”
    空氣瞬間凝固。劉大爺的手開始發抖,李淑芬則得意地翹起二郎腿︰“我就知道,這些窮鬼想鑽法律空子!”
    方梅突然舉起相機按下快門,閃光燈刺得眾人眯起眼︰“李女士,據我調查,你去年資金鏈斷裂後,為了對抗抵押權,聯合租戶倒簽租賃合同。這種行為不僅違法,還可能涉嫌詐騙。” 她晃了晃手機,屏幕上是李淑芬與租戶私下轉賬的銀行流水截圖。
    調解室炸開了鍋。李淑芬臉色驟變,猛地撲過去搶手機︰“你胡說!這是物業費!” 周萬發眼疾手快攔住她,張彩嬌迅速將證據備份到電腦。
    渠成順重重一拍桌子︰“都別鬧了!《合同法》時代,確實有人利用‘抵押不破租賃’的漏洞倒簽合同。但現在《民法典》增加‘轉移佔有’的條件,就是為了杜絕這種惡意行為!” 他翻開厚重的案例集,“上個月鄰縣就判了類似案件,倒簽合同的租戶被判賠償銀行損失。”
    劉大爺癱坐在椅子上,捂著臉抽泣︰“我們也是沒辦法啊... 李姐說只要簽了假合同,就能免費再租三年...”
    戴世龍嘆了口氣,給老人遞上紙巾︰“法律保護的是誠信守約的人。你們被蒙蔽參與造假,現在主動坦白,還能爭取從輕處理。”
    窗外的雨漸漸小了。經過三個小時的調解,李淑芬因涉嫌欺詐被移交公安機關,銀行同意給合法租戶三個月搬遷期,劉大爺等人也主動承認倒簽合同的事實。臨走前,劉大爺攥著《民法典》普法手冊,聲音哽咽︰“原來不是法律不幫我們,是我們沒學透啊...”
    暮色漸濃,渠成順在工作筆記上寫道︰“第 405 條新增的‘轉移佔有’條款,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完善,更是對誠信原則的𥕜衛。當青石板上的糾紛被法律之光照亮,我們守護的不僅是市場秩序,更是人心的底線。”
    方梅的報道次日登上晨報頭條,標題是《從倒簽到真相︰一場商鋪糾紛中的民法典實踐》。配圖里,法律服務中心的成員們圍坐在《民法典》展板前,第 405 條的文字在晨光中熠熠生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