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鋒芒

第219章 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上官游龍 本章︰第219章 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

    暴雨如注的傍晚,青山市第一中學門口積水成河。初三學生林小雨攥著書包帶,在積水中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突然,她瞥見不遠處一輛失控的電動車正朝著路邊玩耍的幼童沖去。

    "小心!"林小雨幾乎是本能地沖了過去,一把將幼童推開。電動車重重撞在路邊的護欄上,車頭變形,而林小雨的膝蓋重重磕在石階上,鮮血瞬間染紅了校服褲。

    救護車的鳴笛聲劃破雨幕,林小雨被送往醫院。家長們圍在急診室外議論紛紛,有人贊嘆她的勇敢,也有人小聲嘀咕︰"這下闖禍了,電動車被撞壞,怕是要賠不少錢。"

    電動車車主王強趕到醫院時滿臉怒氣︰"誰讓她多管閑事的?我這車剛買沒多久,維修至少得五千塊!"幼童的母親李娟紅著眼眶想要解釋,卻被王強的咆哮聲蓋過。

    林小雨的父母接到消息後匆匆趕來,母親看著女兒膝蓋上的繃帶,心疼得直掉眼淚。父親則強壓怒火,撥通了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電話。

    渠成順帶著團隊抵達醫院時,調解室里氣氛劍拔弩張。王強拍著桌子︰"她把我車撞壞了,就得賠錢!"

    "根據民法典第183條,"渠成順翻開法律條文,語氣堅定,"林小雨同學在緊急情況下救助他人,屬于見義勇為行為。只要不存在重大過失,即使造成損害,也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張忠民調出監控錄像,畫面清晰顯示︰如果不是林小雨及時出手,幼童很可能被電動車撞倒。周萬全補充道︰"而且從撞擊角度和力度來看,林小雨的行為完全是為了避免更大的傷害,不存在任何過失。"

    王強仍不死心︰"那我的損失誰來賠?"戴世龍遞上一份文件︰"根據相關規定,您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理賠。如果還有不足,政府對見義勇為行為也有相應的補償機制。"

    方梅全程記錄著調解過程,她敏銳地意識到,這不僅是一場糾紛調解,更是對社會正義的一次守護。

    經過反復溝通,王強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羞愧地向林小雨道歉。幼童的母親李娟則緊緊握著林小雨的手︰"孩子,你是我們家的大恩人!"

    一個月後,青山市舉行見義勇為表彰大會。林小雨戴著大紅花走上領獎台,台下響起雷鳴般的掌聲。方梅的報道《暴雨中的挺身而出》登上了報紙頭條,引發社會強烈反響。

    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借此機會開展"守護正義"系列講座。渠成順在講座上展示民法典第183條︰"法律不僅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權益,更守護著社會的良知與正義。每一次挺身而出,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份善意,都應該被法律溫柔以待。"

    台下,許多年輕人認真地做著筆記。他們知道,在這個社會,善良不會被辜負,正義永遠有法律為其撐腰。林小雨膝蓋上的傷疤漸漸愈合,但她心中的正義感,卻如同一顆種子,在法律的陽光下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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