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發展,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一種女式服
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制,衣衩較長,便于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于射由于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
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繡花裝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制也改為兩片裁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繡有精致圖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
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袍,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帶扣絆,束帶,適于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繡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繡在袖 ,“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袍,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瓖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瓖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袍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現在穿旗袍的已不限於滿族婦女了,它已成為各民族婦女普遍喜愛的服裝之
馬褂︰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因此得它長不過腰,四面開衩,罩在袍子外面,可以抵擋風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馬褂是滿族騎射時穿著的一種褂子,後成為日常罩于袍子外面的服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起初,只有八旗士兵穿用它;雍正後期,馬褂作為八旗的一種象征,逐漸在各個階層流行起來,直到民國初年,馬褂仍然是人們出入重要場合的禮解放後已經逐步被中國人民擯棄,但是近年來,馬褂又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中,因為我們今天穿用的“唐裝“,就是由馬褂演變而馬褂中有一種顏色不能隨便使用,那就是黃黃馬褂,是皇帝特賜的服穿著這種賜服的人,主要有三類︰一是隨皇帝“巡幸”的侍衛,稱為“職任褂子”;二是行圍校射時,中靶或獲獵多者,稱為“行圍褂子”;三是在治事或戰事中建有功勛者,稱為“武功褂子”,這些人還要被載入史只有這種御賜的馬褂才可以隨時穿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
坎肩︰坎肩並不是滿族原有的服裝,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來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繡花鋃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坎肩是滿族男子服裝特色之坎肩又稱背心、馬甲,是一種無袖短游獵時期的滿族獵戶多穿毛朝外的皮坎後來的坎肩兼具裝飾作用,多用綢緞制作,四邊瓖有彩條;滿族坎肩的樣式愈加別致,常見的有對襟直翹、對襟圓翹、捻襟、琵琶襟、一字襟、人字襟等,最受歡迎的式樣是“巴特魯
大拉翅︰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發盛行于光緒、宣統年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滿族婦女“辮發盤髻”的習俗,也是來自女真遺滿族婦女在成年前,只梳一根單辮垂于腦後,辮梢上纏一紅頭繩,前額剪成“劉海”,並常以金銀、珠寶制成別致珠墜角,系于辮梢上,隨辮擺動,以示美滿族已婚婦女必須綰發盤髻,中間橫插一根銀制的扁方,稱“高粱頭其中最典型的是梳“兩把頭”,將頭發束在頭頂,編成“燕尾式”,長頭發在後脖頸上,並戴上扇型發冠,這種發型稱“旗頭”、“京頭
“兩把頭”是滿族婦女最具有代表性的發式,即將頭發夾于頭頂,分成兩綹,結成橫長式的發髻,以高髻為再將後面余發成一個“燕尾”式的長編髻,壓在後脖領上,使脖頸挺直,加之穿高底旗鞋,走起路來分外端莊、文
清代中期以來,滿洲貴族婦女盛行頂戴“大拉翅”(旗頭它是由“兩把頭”的發式發展而來
大拉翅是清宮婦女裝扮使用的一種頭套,形似扇面,內用鐵絲或藤條按照頭圍大小做一圓箍固定,外包青緞或青絨布,可像帽子一樣戴在頭它能夠承載翠扁方、金釵、鳳簪、珍珠流甦等大件首飾同時插戴,裝飾起來別有風
相傳大拉翅是慈禧發明慈禧為油性發質,晚年大量脫發,看著精美的首飾無法戴在自己的頭上,愛美的慈禧獨出心裁,發明大拉翅以補缺
另以黑緞、絨或紗制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制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于頭頂發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通常于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于右側綴一彩色長絲這種發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
馬蹄底鞋︰滿族婦女高底亦稱“旗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制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木底四周包裹白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繡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于鞋頭加綴纓少女至十三四歲始民國以後,已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