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清晨,陽光透過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玻璃幕牆灑在辦公桌上,渠成順剛泡好一杯濃茶,就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斷。推開門的是滿臉焦急的王小龍,他的襯衫皺巴巴的,額頭上還掛著汗珠,顯然是一路小跑趕來的。
    “渠主任,我實在是走投無路了,您一定要幫幫我!”王小龍聲音哽咽,坐下後便開始訴說自己的遭遇。原來,他是青山綠水科技大學計算機專業的應屆畢業生,臨近畢業時,卻被學校告知因一次考試中手機未關機發出聲響,違反校規,決定不向他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王小龍解釋說,當時考試正進行到一半,他放在書包里的手機突然響起,他立刻將手機關機,整個過程並沒有查看手機內容,也沒有任何作弊行為。但學校依據校規,認定這屬于考試違紀,性質嚴重,不僅給予了他記過處分,還拒絕頒發證書。
    “我寒窗苦讀四年,就因為這麼一件事,所有努力都白費了。”王小龍紅著眼眶,掏出一疊材料,里面有考試當天的情況說明、同學的證人證言,還有學校的處分決定書。
    渠成順仔細翻閱著材料,眉頭越皺越緊。周萬發湊過來,看了看處分決定︰“這校規的規定也太嚴苛了,一次手機響動就不給發畢業證,這不合理。”張忠民調出相關法律條文,補充道︰“根據裁判要點,高等學校對受教育者因違反校規拒絕頒發證書,受教育者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而且學校的校規如果違背國家法律規定,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戴世龍和周萬全也圍過來,幾人開始熱烈討論。戴世龍說︰“還有程序上的問題,學校做這麼重要的決定,有沒有給小王申辯的機會?決定作出後有沒有及時送達?”王小龍連忙點頭︰“學校根本沒听我解釋,直接就下了決定,我還是從輔導員那里得知的消息。”
    渠成順拍板︰“這個案子我們接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教育公平。”張彩嬌迅速開始整理材料,準備起訴狀,方梅則詳細記錄下事件經過,表示要全程跟進報道。
    在法庭上,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青山綠水科技大學的代理人堅持認為,學校制定校規是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王小龍違反校規就應該接受相應的處罰。而渠成順據理力爭︰“首先,學校的校規過于嚴苛,與國家鼓勵教育、保障受教育者權益的精神相悖;其次,學校在作出影響王小龍基本權利的決定時,既沒有允許他申辯,也沒有及時送達決定,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法官認真听取了雙方的陳述,仔細審查證據。最終,法院作出判決︰青山綠水科技大學拒絕向王小龍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的決定無效,責令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為王小龍頒發相應證書。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王小龍激動得淚流滿面。這個判決不僅讓他拿到了屬于自己的證書,更重要的是,它彰顯了法律對受教育者權益的保護,也為那些在求學路上遭遇不公的學生指明了維權的方向。而渠成順和他的團隊,用專業和正義,再次在維護公平與法治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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