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方梅化裝成大學生,走進"鑫華數碼"。
"老板,我想買這款手機,但听說網上有翻新機,你們這兒保證是全新正品嗎?"
趙鑫信誓旦旦"放心!我們店絕對正規,假一賠十!"
方梅故作猶豫"那……能便宜點嗎?"
趙鑫壓低聲音"這樣,你要是付現金,我可以給你"特殊渠道"的貨,便宜500,但沒發票,怎麼樣?"
方梅暗中打開了錄音筆""特殊渠道"是什麼意思?"
趙鑫神秘一笑"就是官方翻新機,但重新包裝過,和新的一模一樣,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來!"
拿到錄音後,方梅立刻返回法律服務中心。
"果然是個黑店!"戴世龍听完錄音,拍案而起,"這老板親口承認賣翻新機!"
渠成順點頭"現在證據鏈完整了,我們可以正式起訴。"
然而,就在準備起訴材料時,王昆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
"小子,我勸你適可而止。再鬧下去,對你沒好處。"
王昆侖心頭一緊"你是誰?"
對方冷笑"趙老板的朋友。青山縣就這麼大,你非要撕破臉?"
電話掛斷,王昆侖手心冒汗。
夏雨荷害怕地拉住他"昆侖,要不……我們別告了?萬一他們報復……"
王昆侖咬牙"不行!如果我們退縮,他們只會坑更多人!"
案件很快在青山縣人民法院立案。開庭前,法官組織雙方調解。
趙鑫的律師態度強硬"我方堅持認為,手機售出時是全新機,所謂"翻新機"是消費者自己使用不當導致。"
渠成順直接播放了方梅的錄音證據。
趙鑫臉色瞬間慘白。
法官嚴肅地問"被告,這段錄音你怎麼解釋?"
趙鑫支支吾吾"這……這是她誘導我說的!"
法官冷笑"誘導?你親口承認賣翻新機,還有什麼可辯解的?"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
被告鑫華數碼存在欺詐行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判決被告"退一賠三"——退還貨款3000元,並賠償原告9000元!"
王昆侖和夏雨荷激動地握緊雙手。
趙鑫癱坐在被告席上,面如死灰。
判決生效後,趙鑫不僅賠了錢,還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2萬元,店鋪停業整頓。
《晨報》頭版刊登了方梅的報道——《"翻新機"陷阱法律利劍斬斷欺詐黑手》,引發全縣熱議。
拿到賠償款後,王昆侖做了一個讓所有人意外的決定——
他把9000元賠償金捐給了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
"這筆錢本該是意外之財,不如用來幫助更多被欺詐的消費者。"
渠成順深受感動"王同學,你的選擇讓我們看到了年輕一代的擔當。"
案件結束後,法律服務中心接到了更多消費者的咨詢。
張彩嬌笑著說"渠主任,看來我們以後會更忙了!"
渠成順望向窗外明媚的陽光,微微一笑
法律的意義,不就在于讓每一個普通人,都能挺直腰桿維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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