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的風掠過裝本集團總部大樓的玻璃幕牆,董事長秘書小林抱著一疊文件匆匆穿過走廊。"王董,仲愷建築公司送來的設計方案。"她將燙金封面的計劃書輕輕放在辦公桌。王董推了推金絲眼鏡,目光掃過扉頁醒目的紅色批注——"請貴公司于6月20日前答復,否則該要約將失效"。
    此時的仲愷建築公司會議室里,總經理陳紹輝正盯著牆上的倒計時牌。"這次競標對公司太重要了。"他轉向市場部總監,"密切關注裝本的動向,一旦有消息立刻匯報。"角落里,年輕法務專員李薇反復核對合同條款,總覺得那份注明失效期限的要約,像顆懸在頭頂的定時炸彈。
    與此同時,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空調發出輕微嗡鳴。渠成順轉動著鋼筆,听戴世龍念完信訪記錄︰"建築行業的合同糾紛又多了,這次是要約失效引發的爭議。"張忠民調出仲愷公司歷年投標檔案︰"他們向來強勢,這次怕是要鬧僵。"
    6月20日傍晚,裝本集團的會議室內依然燈火通明。"這個設計方案成本超出預算15。"財務總監的話讓空氣驟然凝固。王董揉著太陽穴︰"再議吧,明天上午必須給答復。"沒人注意到,窗外的雨幕中,時鐘指針悄然劃過24點。
    兩天後的清晨,陳紹輝被急促的電話鈴聲驚醒。"陳總,裝本發來了承諾函!"市場部總監的聲音帶著興奮。但法務李薇很快發現異常︰"郵件發送時間是6月22日,已經過了要約有效期。"陳紹輝捏著承諾函的手青筋暴起︰"立刻聯系律師,我們不可能接受逾期承諾。"
    裝本集團的王董看著被退回的文件,勃然大怒︰"做生意哪有這樣出爾反爾的?"他抓起電話打給仲愷公司,听筒里只傳來冰冷的忙音。
    在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調解室里,兩撥人馬劍拔弩張。裝本集團的代理律師拍著承諾函︰"我們明確表示接受要約,仲愷公司必須履行合約!"
    陳紹輝冷笑一聲︰"貴公司逾期兩天才回復,按照法律規定,要約早就失效了。"他示意李薇播放監控錄像——6月21日上午,仲愷公司已將同一份方案提交給另一家企業競標。
    渠成順翻開《民法典》合同編︰"根據第四百七十八條,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合同成立。但仲愷公司並未做出此類表示。"
    張彩嬌突然調出郵件系統記錄︰"裝本公司6月20日晚曾發送過內部郵件,顯示已做出決策,只是因故延遲發送承諾。"這個發現讓局勢再度陷入膠著。
    方梅的攝像機鏡頭掃過滿桌的法律文書。周萬全戴上老花鏡,指著要約條款︰"仲愷公司明確約定了承諾期限,這屬于不可撤銷的要約。所以在6月20日前,他們無權單方面撤銷。"
    "但裝本的逾期承諾同樣不產生法律效力。"張忠民補充道,"除非能證明存在不可抗力導致延遲,或者仲愷公司存在締約過失。"
    調解陷入僵局時,戴世龍突然開口︰"李薇律師,我注意到你們公司6月20日的投標文件里,有個設計參數和裝本的招標要求存在偏差。"這句話讓陳紹輝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經過三天的艱難協商,雙方終于達成和解。仲愷公司承認在要約發出後,存在對其他企業泄露商業信息的過失,同意支付裝本集團10萬元補償金。作為交換,裝本公司不再追究合約履行問題,並承諾未來優先考慮仲愷的投標。
    簽約儀式上,渠成順將《合同簽訂風險防控指南》遞給雙方負責人︰"這次糾紛暴露出兩個關鍵問題——明確要約效力期限的重要性,以及逾期承諾的法律後果。"
    兩個月後,方梅的報道《48小時之差引發的合約危機》登上行業頭條。李薇在公司例會上展示著新修訂的合同模板,特別用紅筆標注著"承諾期限"條款。而裝本集團的會議室里,新的招標流程增加了"電子即時確認"環節,確保不再錯過任何重要時限。夕陽西下,法律服務中心的窗戶映出城市天際線,渠成順望著忙碌的調解室,在工作日志寫下︰每一次糾紛的化解,都是法治進步的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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