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的寒風卷著細雪,在青陽市古玩街的琉璃瓦上簌簌作響。武進軍縮著脖子鑽進"聚寶齋",腕間的日本精工表折射出冷冽的光。他剛掏出懷爐焐手,店門突然被撞開,孫謝升喘著粗氣沖進來,手指直戳武進軍的手腕︰"這塊表是我的!"
    店內瞬間安靜下來,老板擦拭瓷器的手停在半空。武進軍下意識護住手腕︰"你胡說!這是我從老周那花八千買的!"孫謝升漲紅著臉翻出購物小票,泛黃的紙張上赫然印著"1998年1月,購于銀座精工專賣店,金額元"。
    這場紛爭的源頭,要回溯到五年前。趙彩椒攥著離婚協議,指甲深深掐進天鵝絨表盒。她和錢英明結婚十年,這塊價值萬元的日本腕表是他們當年蜜月時的紀念品。可當她發現丈夫出軌的證據時,這塊表也不翼而飛。
    "老趙,英明哥把表賣給我了。"孫謝升在電話里支支吾吾,"我給了一萬一,有收據為證。"趙彩椒盯著空蕩蕩的首飾盒,突然冷笑出聲。她沖進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時,渠成順正在調解另一起糾紛,周萬全推了推眼鏡,目光落在她顫抖的手上。
    "根據《民法典》第311條,"周萬全翻開物權編,"善意取得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受讓人受讓時是善意、以合理價格轉讓、完成法定公示。"戴世龍敲了敲拐杖︰"關鍵看孫謝升買表時知不知情。"
    方梅的錄音筆亮起,張彩嬌整理著趙彩椒提供的證據——錢英明的出軌聊天記錄、夫妻共同財產清單,還有孫謝升轉賬的銀行流水。當得知孫謝升明知錢英明婚姻破裂,仍執意購表時,渠成順的眉頭皺成了川字︰"這不屬于善意取得,趙某有權追回。"
    然而事情並未結束。孫謝升拿到腕表三個月後,在公交車上不慎遺失。當他在派出所報案時,這塊表已經輾轉到了周海白手中。這個拾荒老人不識貨,隨手將表賣給了鄰居武進軍。
    "我哪知道這表有主!"武進軍在調解室里跳腳,"老周說表是他親戚送的!"他掏出皺巴巴的收據,"八千塊,我一個月工資呢!"孫謝升卻咬定︰"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必須歸還!"
    渠成順調出監控錄像,畫面里周海白鬼鬼祟祟地將表塞進褲兜。"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他轉向武進軍,"周海白的買賣行為無效。"武進軍的肩膀瞬間垮了下來︰"那我的錢......"
    最終,法院判決武進軍退還腕表,周海白返還購表款。當孫謝升重新戴上這塊命運多舛的腕表時,卻發現表盤內側刻著"1994.7.7 永結同心"。他突然想起錢英明賣表時通紅的眼眶,喉結動了動,將表摘下遞給趙彩椒︰"嫂子,這表...還是物歸原主吧。"
    趙彩椒摩挲著冰涼的表殼,淚水砸在表盤上。這場持續五年的腕表迷蹤,不僅厘清了法律歸屬,更讓她看清了婚姻破碎的真相。而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案例庫里,又多了個經典教案——法律不僅守護財產,更照見人心的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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