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鋒芒

第207章 月圓之約的變奏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上官游龍 本章︰第207章 月圓之約的變奏

    中秋前夜的青山縣飄著桂花香,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燈牌在暮色里格外醒目。渠成順剛把"今日值班"的牌子翻到張忠民那一面,就看見玻璃門外跌跌撞撞沖進個年輕人。

    "我要告他們!"二十出頭的張某頭發凌亂,t恤下擺還沾著油漬,"說好的中秋團圓飯,現在全家都在餓肚子!"他把皺巴巴的定金收條拍在服務台上,墨水印子被汗水暈染得模糊。

    正在整理案卷的戴世龍摘下老花鏡︰"小伙子,慢慢說。先喝口水,這桂花茶是我剛泡的。"張彩嬌已經抱著民法典和速記本小跑過來,方梅的錄音筆悄悄亮起紅燈。

    原來張某三個月前就看中網紅餐廳"月滿庭"的中秋套餐。當時店員信誓旦旦︰"我們這2888元的套餐限量二十桌,張先生付600定金就能鎖定!"誰知昨天傍晚,他突然接到餐廳電話,說套餐取消了,600元也直接退回微信。

    "我爸媽特意從老家趕來,還帶著給孫子的月餅!"張某聲音發顫,"現在臨時找餐廳根本訂不到位,我媽高血壓都氣犯了!"他掏出手機,聊天記錄里店員當初的承諾還清晰可見。

    渠成順翻開民法典,熒光筆標注的第586條在台燈下泛著光︰"張某,你這筆定金雖然交了600,但按法律規定,主合同標的2888元的20是577.6元。超出部分不產生定金效力。"他推過計算器,"也就是說,餐廳要雙倍返還577.6元,另外22.4元作為預付款也要退回。"

    周萬全補充道︰"現在關鍵是固定證據。定金收條、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都要保存好。"他從抽屜拿出證據清單模板,"如果餐廳拒絕賠償,我們可以先發律師函,不行就走訴訟程序。"

    方梅快速記錄著,職業敏感讓她意識到這是個典型案例︰"這種網紅店臨時毀約的事常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吃了啞巴虧。"

    第二天清晨,張忠民帶著律師函來到"月滿庭"。餐廳經理卻一臉不耐煩︰"我們已經退錢了,還想怎麼樣?節日訂單太多,臨時調整很正常!"

    "根據民法典第587條,收受定金方違約要雙倍返還。"張忠民將法條逐條列出,"如果拒不履行,我們將協助當事人起訴,屆時餐廳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可能影響信譽評級。"

    與此同時,渠成順帶著張某來到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方梅的報道《600元定金引發的中秋維權戰》在晨報連載,網友評論區炸開了鍋。有消費者曬出類似遭遇,也有人科普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經過三天協商,餐廳終于同意按法律規定賠償。當張某收到1177.6元轉賬時,眼眶泛紅︰"本來以為錢打水漂了,沒想到法律真能為老百姓撐腰!"

    這場維權戰過後,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聯合市消協開展"消費定金陷阱"專題講座。渠成順在台上展示著對比圖︰"記住,定金有"寶蓋頭",受法律保護;訂金是"言字旁",只算預付款......"台下,無數手機鏡頭記錄著這些實用的法律知識,月光透過窗欞,照亮了每個人認真的臉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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