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清眼楮紅通通的全程惡狠狠地盯著羅美惠,在心里跟祁軍說,哥,你听見了嗎?這個就是你豁出命去愛的女人!
羅美惠巧舌如簧,妄想三兩句就把責任推得干干淨淨。
白瀟冷道︰“你口口聲聲說想死,那怎麼不見你去死?”
“你該不會要說,你一開始想死,後面又不想死這種話吧?”
白瀟再次預判了羅美惠的狡辯。
“是這樣,我那個時候是想死來著,後面我又不想死了,不行嗎?”羅美惠一副你就是拿我沒辦法的樣子回應。
白瀟說︰“你本來就不想死,只是把祁軍殺死了!”
羅美惠繼續編︰“我沒殺祁軍!祁軍死了,其實我也很驚訝,這也是我想不到的。”
“我和祁軍頭天確實是在一起寫遺書來著!後面第二天一起床,我突然想開了,我跟祁軍說,我又不想死了,我想跟他好好活著共度余生。”
“祁軍也是同意了的,那既然不死了,剛好那天祁軍也有時間,原本我們倆約好的一起去營地自嘎,我們不想浪費這個空閑和安排,所以還是按照原計劃去了營地,只不過不是自嘎,是去散心。”
“就這樣,原本的死亡之行,就變成了散心之行。”
“誰知道,祁軍他哄我,我不想死了,他還想死。”
“所以,到了營地散了一會兒步之後他騙我讓我回去拿東西,然後他自己就想不開就上吊自嘎了!”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
“對了對了!我們還有短信為證!祁軍給我發的短信就是證據!張律師張律師,你快幫我舉證!”
背頭男律師的工作又來了!
背頭男律師又是一頓手忙腳亂地拿出羅美惠的手機,以及短信打印件。
“對對對,是有證據!”背頭男律師說。
說完,背頭男律師把證據交給法警,然後拿出事先打印好的在紙上的辯護詞,對照著念︰“審判長,以下祁軍發給羅美惠短信的內容。”
“【老婆,我在營地里遇到了多年未見的老朋友,我想跟老朋友聚聚,你回去就不用回來營地了,一個人開車注意安全。】”
“羅美惠在收到短信之後,給祁軍回復了一條短信,內容如下。”
“【好的,老公,玩得開心。】”
“這條短信的發送時間,當時羅美惠正在高速路上。”
“證明祁軍發短信給羅美惠的時候,祁軍還活著,羅美惠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這就是羅美惠的不在場證據。”
“還有高速公路的監控也可以為羅美惠作證,祁軍死亡的時候,羅美惠都不在現場,小區監控顯示,羅美惠從營地駕車回家時,一直就沒有進行外出。”
背頭男律師看了看提前寫好的辯護詞還提到了尸檢報告,索性決定把尸檢報告也一起舉了。
背頭男律師說︰“哦,對了,審判長,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尸檢報告》需要向法庭出示。”
主審法官開始不耐煩地說︰“你們被告方還有什麼其他證據,要出示就一次性全部出示完!”
背頭男律師心想尷尬地回︰“沒…沒了,就這些證據,審判長。”
主審法官說︰“行,《尸檢報告》,什麼證明目的,辯護人你說吧。”
背頭男律師回︰“好的,審判長。”
“這個,我念一下《尸檢報告》法醫是怎麼說的吧。”
“【死因︰機械性窒息】”
“【依據︰頸部索溝呈“馬蹄形”向上提空,皮下出血明顯,舌骨大角骨折;尸僵全身固定,尸斑位于下肢且按壓不褪色,角膜完全混濁;死者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特征,頸部索溝形態與自縊相符,無抵抗傷、毒檢陰性、索溝單一且符合自縊特征。現場無打斗痕跡,發現遺書一份。但現場支撐物自嘎)倒向異常,不排除死者因特殊動作導致。建議結合調查排除他殺。】”
“從《尸檢報告》可以看出,法醫是更傾向于祁軍是自嘎!”
“而且,僅憑羅美惠的力量,羅美惠根本就沒有能力將祁軍掛在上樹,這不符合常理,案發現場也沒有打斗的痕跡。”
“綜上,被告人羅美惠不是殺害祁軍的凶手。”
終于讀完了……
背頭男律師一整個就在那里照本宣科,這就是剛出道經驗不多,比較死板的律師經常會做的事。
像這種證據的宣讀,一般提煉核心,念一下關鍵處,這樣不僅讓听的人一下子就能夠听得到重點,還能夠節約法庭時間。
像背頭男律師這種一大段一大段的照本宣科,特別是像有諸多專業術語的這種尸檢報告,听的人听不懂不說,還容易走神,說了半天法官根本不知道你說啥。
此時,書記員一臉怨念地看向了背頭男律師,尸檢報告里面有諸多專業術語,書記員根本不知道與之相對應的是哪幾個詞,沒法下手記錄,而且,背頭男律師只管自己念,也不知道停頓,念得還快,書記員根本就記不下來。
書記員毫不客氣地對背頭男律師說︰“辯護人!你說那麼快誰記得下來啊?你說完了嗎?說完了把辯護詞拿給我!”
果然,在法庭上最吊的不是別人,而是怨氣最重的書記員。
“哦哦,好,不好意思啊……”背頭男律師又是一臉尷尬卑微地把辯護詞遞給了書記員。
書記員拿過背頭男律師的辯護詞,就開始敲鍵盤進行記錄,眉頭緊鎖地進行記錄。
書記員手速很快……
主審法官看著身前的顯示屏,書記員記錄完畢後,主審法官對白瀟說︰“代理人,你對辯護人舉示的這些證據進行質證吧。”
白瀟道︰“代理人先對《尸檢報告》進行質證,再是短信。”
“代理人對《尸檢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均予以認可!對辯護人的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辯護人的辯護詞我看著是開庭之前寫的,庭審進行了也挺長時間,一些原本被認定的案件事實也發生了變化,難道辯護人不知道嗎?怎麼?開了那麼久的庭,辯護人是沒參與,是嗎?怎麼在這期間調查出來那麼多事實,辯護人就跟視而不見一樣自顧自地念庭前寫好的辯護詞!”
“在《尸檢報告》中,法醫只是了說祁軍的尸體符合自縊特征。”
“並沒有確定祁軍就是自縊,報告中對此明確建議結合調查排除他殺!”
“現在正是在進行著關于祁軍死亡真相的法庭調查,結果是不但沒有排除他殺,反而還找到了殺害祁軍的凶手,那就是被告人羅美惠!”
“《尸檢報告》中提到的遺書,也是法醫做出判斷的重要的原因之一。”
“而現如今,祁軍的在現場被發現的那張所謂的遺書,並不是真正的遺書,也就是說,法醫一開始做出的傾向性判斷原因之一的遺書已經不存在!”
“而,辯護人還以此作為依據去證明祁軍是自殺!”
“因此,《尸檢報告》達不到辯護人的證明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