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部落生存記

第451章 私有化的考慮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我只想鏟屎 本章︰第451章 私有化的考慮

    將這句話稍作改動,便能精準描述熊部落當下所面臨的問題︰當熊部落的族人們還在為基本生存苦苦掙扎時,他們能夠團結一致、奮力拼搏;然而,當部落的條件好轉後,族人們便開始出現各種偷懶、消極的現象。

    這並非僅依靠刑罰和鼓勵就能解決的問題。從本質上來說,這源于人類自身的“劣根性”,根本無解。

    只能依靠各種制度進行約束。

    盡管熊洪十分懷念往昔原始的集體生活,也對族人們淳樸憨厚的行事作風念念不忘,但他心里明白,隨著部落各類物資日益豐富,這樣的情況無可避免地會出現。

    部落中會產生不同的分工,成員的身份地位會發生變化,階級也會隨之誕生。

    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任何人都無法改變這一進程。

    就算熊部落還是嚴格遵守著現在的生產關系,但其他部落會發展,總有一天會超過停滯不前的熊部落,那到時候被當做奴隸的,就是熊部落的族人了。

    即便放開私有化是一種冒險且沒有退路的選擇,那熊洪也要去做。戰天斗地,也要遵循基本的歷史規律。

    當然,放開私有化,可不是一下子完全放開,總要有個過程,熊洪要做的,就是掌握這個過程,不至于失去管控,而將部落好不容易發展、建立起來的秩序給沖擊垮掉。

    反正是醒了,一時之間也睡不著,讓白茅再拿一些紙張過來後,熊洪讓白茅去睡覺,自己便點起多盞油燈,將想到的地方都寫在紙上。

    熊洪下定了決心,的確需要逐步地在部落推行私有化,這個速度可以緩慢一些,力求穩妥。

    首先就是,在保證部落集體掌握大部分生產資料和物資之余,一步步地放開族人能擁有的“私人物品”。

    私有化不是一下子就能放開的,必須要有一個緩慢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視生產力發展的速度而論,可能五到十年,也有可能五十到一百年,這誰都說不準。

    但唯一可以肯定的,私有制必然會逐步代替現在的部落集體公有制,促使生產力進一步提升。

    而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得使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得以匹配。生產力水平高了,但生產關系跟不上,很容易就會阻礙部落的發展;而生產關系太過超前,生產力跟不上,族人得到的物資就會不足。

    具體的施行方案,當然要等到各個隊長都忙完,好好地集思廣益,來商量如何施行,畢竟茲事體大,光靠熊洪一個人,所料想到的地方肯定也有不足之處;

    另外,熊洪也要做好部落遭受“私有化”沖擊的準備,提前想好應對的策略,不然一個不慎,部落現在的大好局面,很有可能就會出現重大問題。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部落現在已經有了部分生產成果私有化的苗頭了。

    自從熊部落推廣農耕開始,食物獲取的方式就開始逐漸從狩獵、采集變成依靠土地耕種和牲口飼養,對周圍山林里的野果就沒有那麼上心了,也不怎麼組織集體去進行采集。

    狩獵稍微好一點,畢竟是帶著族人參與實戰的機會,而且部落的“成人禮”,需要所有男性包括部分女性去參與狩獵並成功獵殺獵物,而且為了保證生活區域內沒有猛獸的威脅,就需要定期組織狩獵隊去周圍驅趕野獸。

    但總體而言,狩獵和采集所佔的比重越來越小。

    這就導致很多族人在休息的時候,會呼朋喚友,自發地組成小隊,去采摘果實。這些族人會將收獲的一部分交給部落,剩下的就歸自己所有,部落本身不會去強制要求族人上交。

    當然有了大量食物來源的部落,自然也看不上這點東西了。

    這些東西族人們也不都是自己吃,而是可以用它來跟其他族人交換。比如交換一串好看的手鏈,幾顆獸牙,甚至是一些貝殼。

    部分族人還掌握了一些“手藝”,比如在休息之余用柳枝編織的“衣櫃”、打磨的石塊裝飾品……

    而熊洪就準備從族人的私人物品入手,給熊部落推動私有化的行動,打開一個口子。

    一些小型的生活用品,比如利用休息時間,族人自己制作的藤蔓帽子、草鞋等,這些東西無論是原材料來源還是制作的時間,都是族人自己的,所生產出來的物品,就可以由族人個人擁有。

    甚至自己制作的一些武器,如石斧、石矛,也都可以由自己支配——這些東西雖然熊部落的戰士們看不上,但對于沒有金屬冶煉技術的其他部落來說,擁有成熟打磨技術和工具的熊部落,生產出來的石器質量更好,價格也更“低廉”。

    熊洪打算等熊巫回來後,找個合適的機會向族人們正式宣布,某些物品歸制造者或擁有者完全私有,他們可自由使用、交換、贈予這些物品,甚至將其作為陪葬品,部落不再征收這些物品。

    這些事情需以部落“法條”的形式形成規定,這樣既能避免後續產生糾紛,又能激勵族人們積極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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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部落所需,但難以大量獲取,或者部落投入力量後無法從收獲中收回成本的物品,部落會以“訂單”的形式委托族人個體或小隊進行收集。

    例如,部落周圍生長的野菜、野果、藥材、藤蔓等,采集者或狩獵者可擁有一部分。在滿足部落需求,即向部落上交一定比例後,剩余部分完全歸采集者個人所有。

    采集者既可以將其留存自用,也可以與部落交換其他允許私人持有的物品,如好看的裝飾品等。

    而像工具農具、制式武器、種子、車輛、牲口以及土地這些重要的生產資料,現階段則完全不允許部落族人私人擁有,甚至是糧食、陶器、食鹽、衣物和各種工坊產品,這些部落統一發放的物資,目前也不允許交易,以及防止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部落秩序瞬間崩塌。

    雖然某種程度上來說,族人們私人擁有的東西並不多,也沒有生產工具可以用,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比如給一個族人土地和種子工具,就將他趕出去讓他自己去種地養活自己,雖然土地的收成足夠養活他,但生長需要時間,而且在種植的過程中,還有可能出現水災、旱災或者蟲災,讓他顆粒無收。

    這個時候將他趕出去,就是部落極不負責的表現。

    部落需要為他們進行兜底。

    以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在某些方面還是只能依靠集體的力量,才能保證農業文明的火種不被熄滅,一旦太過激進,將生產資料全部私有化,生產力能不能有很大的提升還不一定,但可以預見的是,部落應對風險的能力會急速下降。

    所以就算是逐步推進私有化,但重要的生產資料,卻需要牢牢地掌握在部落也就是集體手里。

    除非有一天,部落開墾的土地足夠多,牲口也足夠多,物資極為豐富了,熊洪才考慮給族人分地。

    當然,生產資料公有制,不代表不能給族人一些“補償”,不然私有化也就只是一個名頭,對族人來說並無實際意義。

    而這些補償,也可以看做是私有化的一種形式,因為熊洪所制定的“補償”方案里,這些東西是可以互相交換的。

    比如現在只要是參加秋收的,都能按照小隊所做的貢獻,獲得一些粟籽的獎勵——因為粟籽在本部或者其他部落,都可以用來換各種物資——這些獎勵,就歸族人私人所有。

    而擁有這些粟籽的族人,完全可以拿著手中的粟籽,去換取其他可以交換的物品,例如逐步放開的衣物、食物或者裝飾物等。

    就像熊霸他們心心念念的馬匹,雖然所有權還是歸部落,但以後的使用權卻是歸他們,只要按照部落的規定來使用即可。

    不過這些貢獻如何衡量,也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熊洪的想法是,參考對一些發明人員或者特殊貢獻的人員獎勵,按照去年“熊部落教授”的方式,給他們發放的“貢獻值”,可以用貝殼、銅牌等代替,也就是“貨幣”最原始形態。

    這就涉及到“貨幣”的概念了。

    “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

    隨著部落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遲早有一天,需要產生貨幣來促進物資交換效率、提升勞動積極性的。這也是讓熊洪覺得,推行私有化需要解決的諸多難題之一。

    推行私有化,可不是熊洪一句話或者部落集議會開個會大家同意一下就能行的,它需要很多隨之配套的東西。

    而這些天,熊洪不僅在考慮推行私有化的優缺點和方式,極力避免彎路和坑,也要考慮推行私有化之後,應對隨之而來的巨大變化。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貨幣。

    事實上,即便是原始人,也知道“物資流通”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遇到“我之不足,彼之富庶”時,交換必需的物資。

    如更早之前,熊部落還是個“小微企業”的時候,在族長和巫的帶領下,便用食鹽、陶器跟別的部落換人口換勞動力換各種東西,算是通過這種方式,讓部落有了最早的“原始積累”。

    而在周邊的部落中,以物易物是最常見的交換方式,如果不是熊部落介入進來,他們這種交換方式,還得持續很長的時間。

    “以物易物”听起來簡單,但實際上問題很多。

    別的就不說了,光是如何衡量兩件物品間的“價值”,就得互相“討論”半天。比如熊洪在後世課本上學到的“經典案例”︰一頭羊能換五把石斧,一把石斧又能換十份鹽,那用羊能換多少鹽?如果有鹽的不願意用羊和石斧來換怎麼辦?

    亦或者,我只有三把石斧,現在想換羊,但總不能把羊劈開,不然剩下的五分之二的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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