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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3章 舞蹈家之死(06)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大花的 本章︰第一卷 第13章 舞蹈家之死(06)

    之後,我和老崔問清楚了成人慶典的舉辦地,打算去現場查實。

    當知道了是鈞悅酒店,我和老崔面面相覷。

    同一天,同一個地方,兒子在辦成人慶典,老子在跟別的女人顛鸞倒鳳。想到這里,我心里突然間有點犯惡心。

    我們抓緊時間,用一天的時間先去走訪了陳沐清的親朋好友,再去酒店找那些員工問話,證實陳沐清在9月27日當天確實在鈞悅酒店給兒子辦18歲成人慶典。

    這個成人慶典屬于私人性質,據說當時李氏夫婦還特意封鎖了消息,但典禮上娛樂圈有頭有臉的人一個不少。

    李槐當時有露面,只不過呆了不到一小時就借故匆匆離開。

    陳沐清全程在張羅,晚宴結束後好久,她親自送走最後一批客人,已是凌晨一兩鐘了。這些都有現場監控和在場人員可以作證。

    等一切結束,她被司機送回城郊的別墅後一直沒出門,家里的保姆可以作證。

    保姆說是女主人當時喝了很多酒,把家里的地面、沙發、洗手間啥的吐得到處都是,她還忍不住抱怨“光收拾屋子都花了好幾個小時”。好不容易把女主人身上收拾干淨,又費了老大勁送到臥室,結果她還一直鬧騰個不停,咒罵了男主人一個晚上。

    我們查了陳沐清的銀行流水記錄,最近沒有大額轉賬的情況。又從通信公司那里調取了她近期的通話記錄,仍然沒有異常。以此可以判斷,陳沐清雇凶殺人的情況也不存在。

    想想呀,她也忍了那麼多年,要動手早就動手了。再者說她若想除掉李小樂或是她肚子里的孩子,那也是一並了的事,何必又來昨天那一遭。

    回想她那一出表演痕跡超重的鬧劇,唯一能看出真心的部分,也就是她兒子了。

    所以,父親被母親殺死這樣的情節,不像她這種隱忍且利已的女人能做出的事。

    那李小樂了,她懷了孕,完全有挾肚上位的機會,那她又有什麼動機去殺死這個金主了,雖然目前來看她是最大嫌犯。

    這一點在後續再次問訊李小樂時,得到了證實。她那個月的例假沒來,驗孕棒檢測後顯示兩條杠,于是立馬聯系了李槐,打算要些錢和資源後做掉孩子。

    至于為什麼只是要錢,沒想過借肚上位,卻听她說︰“李槐那個畜生,從來都沒有顧及過我懷著孕,每次還非要發生關系。借肚上位,我從來都不敢想”。

    所以,看來發生了很多事情,讓李小樂是早早看清了李槐這個人,一個提褲子就走人的無情男人,上位是不可能上位的,能多給點東西都已經不錯了。

    帶著這些疑問我入了睡,但身體內卻有另一個人在徹夜工作著。我似乎能清晰看見另一個人,不是李小樂,也不是陳沐清,他將刀子插進了一個男人的身體里。

    當凶手轉過頭,我看見了自己的臉——錚獰的面孔、興奮的眼神。

    驚得我一下子醒了過來,滿頭滿腦的汗。我感覺到渾身水汲汲的不舒服,便起身沖了一個涼,才又睡去。

    第二天,又從圖像偵查部門那里收到消息,他們抽查了從酒店調取的錄像,聯系了一些入住的客人,也沒有發現什麼可用的線索。

    我決定自己再親自看一遍錄像,提前跟負責調監控的同事打好了招呼,到地便開干了。

    在看了大概5、6個小時後,眼楮發酸得不行,陪著我一起看錄像的同事讓我回去休息一下,他幫我看看。

    想著眼楮有點扎扎的刺痛,我決定听從他的意見,眯半小時再過來繼續。

    下一秒,出現了一個再熟悉不過的身影。

    我下意識的揉了揉眼楮,是他,沒錯。

    我驚訝的發現,在這個錄像里,居然出現了林馳,

    這一段我反復看了好幾遍,待證實沒有看錯,我心中莫名覺得奇怪,問了同事當時有沒有找林馳了解情況。

    得到的回復是︰通過監控錄像排查時有電話問詢過,對方表示是來接待客戶。

    當時與他公司確認過,確實是有客戶安排入住那家酒店。他客戶入住的那個樓層的監控,也拍到了接待踫面的整個過程。

    我調快了速度倍數,根據時長應該還有大概5、6個小時的視頻量,卻沒想到當天的視頻總共只有17、8小時,少了的部分也包含李槐房間號的那片區域。

    同事回復之前也有就此方面跟酒店核實過。酒店的意思是視頻可能太滿了,沒有及時清理,導致後續的沒存儲上。

    我心中疑惑︰那麼監控,是否人為動過手腳了。

    我打算再從它處尋尋線索,于是打算再去案發現場走走。

    我回到辦公室,打算拿上包就出發,卻听到同事們在議論紛紛。

    然後我就得知,陳沐清的判決結果下來了,她只是被拘留了幾日。

    我听後簡直大吃一驚,按照她所犯的事,應該是以年為單位吧。

    檢查院那邊傳來的消息說,法院在受理了我們機關移送的陳沐清的案子,以故意傷人罪和妨害公務罪對她提起了公訴。

    當天開審,庭審進行到一半,法官傳喚了作為被害人的李小樂出場作證,她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叫嚷著︰“陳沐清沒有傷害我,她是冤枉的”。

    法官以擾亂法庭秩序將李小樂帶了下去,但陳沐清請的知名律師趁機在法庭上對故意傷人罪和妨害公務罪的兩項罪名進行了無罪辯護。

    這真是青天白日的睜眼說瞎話嗎?

    最後我們才知道,陳沐清讓律師在探訪時放話給李小樂︰“我坐個幾年牢無所謂,可是你了,以後還想不想在娛樂圈混了”。

    最後,李小樂拿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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