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我開局拍賣了工廠職務

第345章 大明新制度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憤怒的大冬瓜 本章︰第345章 大明新制度

    在1991年,年底總結大會上。

    朱迪銳就提出了這個問題。

    不過像這種事關根本制度的問題,參加大會的這100多人,都不敢隨意回答。

    他們也知道小事開大會,大事開小會。

    現在自家老板、自家殿下能在這麼多人的會議上提到這個問題,就說明人家已經商議出了結果,這次只是通知。

    如果真有不識趣的人,提出自己的想法,那等來的結果絕對不是夸獎。

    而結果也如同這些人猜測的一樣,朱迪瑞早就想要改變大明的制度,如今大明的制度已經不符合大明的現狀。

    畢竟大明以前也就只有一座城市,那治理的辦法,和現在擁有一大片土地,治理方法能是一樣嗎?

    所以改革之事刻不容緩。

    在與5個內閣閣老、幾個秘書一塊商議之下,朱迪銳對于改革,也有了一個大致的想法。

    大體仿照大明時期的制度,不過在細節上有一些調整。

    首先就是中央制度。

    主要以內閣為決策機關。

    內閣以下設立六部、一寺一院一會。

    六部分別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一寺一院一會分別是大理寺、督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吏部︰主管官員的選拔、考核、任免等事務。

    戶部︰負責全國的戶籍、田地、賦稅、俸餉等財政事務。

    禮部︰主管朝廷中的禮儀、外交、學校等事務。

    兵部︰掌管武官選用及軍事行政等一應事務。

    刑部︰主管全國的司法審判和法律刑獄事務。

    工部︰負責全國的工程建設、水利交通等事務。

    大理寺︰相當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

    督察院︰監察部門,相當于現在的紀檢委。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我們國家差不多,挑選出人民代表來開會。

    ……………

    這其中六部需要管理的事情有很多,根據具體的事情決定有多少個侍郎。

    比如工部,下轄水利侍郎、交通侍郎、抗災侍郎、工程侍郎………

    這樣的中央制度,並不是為了讓朱迪銳的權力更大,朱迪銳也知道自己的後代,不一定全部都是有才之人。

    所以朱迪銳打算和英國那樣,成為君主立憲制,君王只是作為象征。

    其次就是地方制度。

    設立市縣鎮制度。

    總共設立四市,柔佛市、馬六甲市、郭亨市、森美蘭市。

    下轄六房一寺一院一會。

    六房分別是吏房、戶房、禮房、兵房、刑房、工房。

    一寺一院一會分別是大理寺、督察院、全市人民代表大會。

    除了這些部門的主官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佐貳官。

    每個市下轄5個縣,每個縣下轄六房一寺一院一會。

    每個縣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的設置鄉鎮的數量,每個鎮也是下轄六房一寺一院一會。

    ……………

    在朱迪銳講完這些制度之後,在場的這100多人都是仔細沉思了起來。

    其實這些制度基本照抄那些先進國家,只不過是改了個名字而已。

    稍微適應了一番之後,眾人都是點頭同意了。

    而後朱迪銳就開始宣布,所有官員的任命,不過大體是沒有什麼改動的。

    只不過有些人的品級降低,有些人的品級提高了而已,具體要做的事情還是那些。

    ………………

    在會議的最後,朱迪銳也提出了一個,自己思索很久的制度︰天子審案。

    因為朱迪銳從後世而來,雖然清楚後世有許多造謠成本很低,導致造謠率居高不下。

    正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還有其他的事情,比如做好事還被訛,比如女子用自己的清白陷害他人、比如一些普通人被高官富豪所欺壓無處申冤…………

    而天子審案,就是朱迪銳推出來的一個最好的辦法。

    只判對錯,不問輕重。

    哪怕只是欠一毛錢不還,只要上了天子審案,那欠錢的人就要死刑。

    所有覺得判案不公的人,都可以直接上報到朱迪銳手上。

    但是一旦開始判案,雙方必有一方死,或者兩方都死,不可能有存活的可能性。

    比如被某些人造謠了,哪怕只是在學校內傳播,只要收集到證據,上報到朱迪銳這里,那對方就直接判死刑。

    比如某人被高官所欺凌,所有的法院、證人、證據什麼的,都被對方所拿捏。

    這個時候也可以直接上報天子審案,到時候會有從中央來的人進行全面審查,一旦找到證據,那麼直接判處對方死刑。

    但這里也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定要收集證據、完善證據鏈,如果沒辦法完成這其中的一項,那麼告狀的人就判處死刑。

    再比如從某些房地產商那里買了房產,但結果爛尾了,找這房地產商賠付的時候,人家不賠。

    這個時候也可以直接上報天子審案,到時候只要證據鏈一齊全,對方沒有彌補的機會,直接死刑。

    這就是朱迪銳想到了很好的制度,法律在很多時候都沒辦法完整的實施,這個時候如果有一個途徑可以彌補。

    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大體上的公平正義。

    這樣也會減少很多不足以判刑,但絕對惡心人的事情。

    ……………

    朱迪銳將自己的這個想法說出來之後,在場的眾人乍然一見。

    這一個制度,朱迪銳事先和內閣那5位長老都說過了,不過他們卻提出了反對的意見。

    最終雙方爭執,最後朱迪銳就提出了,在這次大會上讓眾人投票選擇。

    這樣雙方各退一步,才能順利的進行。

    這也是朱迪銳,將這個制度提出,放在最後一點的原因。

    這個制度實在是有些駭人听聞,在很多國家法律都是絕對的,哪怕明知有一些錯誤和漏洞,但也沒有辦法。

    而朱迪銳提出的,這種以人治理作為最後底線的辦法,的確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這其中的問題也有很多,首先就是證據的收集、以及判刑是否太嚴格、如果判斷錯誤,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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