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三桂遣部屬佔據各地的沐氏莊園和衛所屯田,主要目的,是控制雲南的糧草。
也就是要把飯碗端在自己手上,不讓自己軍隊的吃飯問題,成為清廷套在自己脖子上的一條繩圈。
這沒錯,但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安民、酬功。
吳藩嚴格上來說,應該叫關寧集團。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逼近北京,寧遠總兵吳三桂收到崇禎皇帝詔令,攜帶20萬軍民撤離寧遠,遷往山海關。
吳三桂奉命勤王,撤離已成孤城的寧遠。
離開前,吳三桂深知此行便是無歸路,下令火燒寧遠城。(注1)
吳軍的核心,其實就是當年的遼東軍民後裔。
而吳三桂,乃至吳氏一族,就是這個集團推在台面上的代表。
從吳三桂遼東起兵開始,四十年不斷的征戰,麾下聚集了大量來自各陣營的力量,包括明軍、順軍、西軍、女真兵、蒙古兵、土司(苗)兵等,這些人組合在一起,就是吳軍。
其中,以原關寧軍民作為軍隊中的骨干,支撐起整個吳軍的戰斗力。
關寧集團的遼東軍民,從明末開始,打了整整五十年的仗,軍隊里的中高級將領基本都來自關寧軍後人。
可以說是“父子相繼,叔佷相替”。
在這個集團里,大家都是幾十年的熟人,一同作戰的都是叔佷兄弟、鄰里鄉親。
再加上軍內通婚,不是自家郎舅,就是隔壁老王,每人都能攀上親。
倘若是戰場上遇到了危難,那也肯定是舍命相救。
因此吳軍凝集力極強,戰斗力極強。
這種“世兵”的傳承模式,使得“關寧集團軍”的作戰能力得以保持。
在明末清初那種互相“比爛”的大環境下,吳軍顯得鶴立雞群,吊打已經快拿不起刀的滿蒙貴冑子弟。
既然打了幾十年的仗,那肯定會有傷亡。
死了賠錢。
可傷殘的士卒失去了戰斗力,不能不養啊。
更何況吳三桂向來以“輕財重義”聞名。
因此關寧軍的老營里,養了大量傷殘的士卒。
而這些傷殘的士卒在得到善待、解決後顧之憂後,又能激勵士卒們及親屬、子佷對吳三桂的忠心,以及繼續為這個集團奮力作戰。
現在,關寧集團經過幾十年的漂泊,終于有了雲南這塊落腳地。
那吳三桂就應該按級別、功勞分田地給各級將官、老兵、傷殘士卒,讓他們及家屬得以贍養。
吳三桂做到了。
吳軍入滇後,第一時間就將雲南沐氏莊園和衛所屯田,按級別、功勞劃撥給手下,用來安置將官、戰兵、傷兵及其家屬。
如王屏藩的王家山莊中抽煙老漢,就是其中之一。
分到地後,將士們就成了軍功地主,也與吳家緊緊地綁在一起。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吳家興旺,他們就能富貴;吳家倒了,他們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原時空中,吳軍的核心舊部——關寧各軍將,寧可節節敗退,也決不投降,正因如此。
在13歲的幼主無力統制全軍、人心渙散的情況下,仍能跟清軍硬扛3年。
直至整個關寧集團全部被消滅。
此為後話。
吳三桂這樣做,整個雲南也就牢牢地控制在吳三桂手中。
既然是分了地,就得種,不種不行,不種那就沒飯吃。
正常來說,是分到地的士兵們自己來種的,類似軍屯。
但是出現了一個問題。
就是吳三桂在入滇後,其實雲貴兩地並不和平,包括出現南明殘余勢力的反抗、土司叛亂,需要震懾緬邦及應對和碩特蒙古的虎視眈眈等。
那麼就需要軍隊繼續作戰,不能輕易卸甲。
可田地沒人種咋辦啊?
按歷史經驗,是可以招募流民來當佃農的。
歷朝歷代都是如此。
畢竟,地分得少的還能自己種,就像分了一家小店鋪,自己看店做點小生意一樣。
可地分得多了,自己也種不過來啊。就像王屏藩這種高級將領,一分就是一片山莊。
所以,得招募流民。
一開始,也的確是如此做。
但沒多久,路就走歪了。
因為人性中的貪婪和國人傳統文化中的“親親相隱”。
招募流民種地,這是官府層面的事情。
因為流民招募,不是簡單把流民叫來就行,而是要到當地官府落戶口,日常受到官府監督的,類似辦理暫住證,或者是犯了罪的人“取保候審”。
有了“暫住證”的流民,雖然是賤民,還是會受到良家子的鄙視和欺負,但人家畢竟在官府層面有掛靠了。
你可以欺負他,不開心的時候走過去踢他一腳也可以,但不能太過分,不能為所欲為,更不能隨便殺人。
太過分的話,有“暫住證”的流民也可以去�Z俚摹 br />
這樣就能保障流民能安心種地,恢復當地生產。
一開始,雲南各地也是在招募流民在種地的。
可招著招著發現,完全可以擄掠流民,當做自己奴隸來種地啊。
流民是官府的,可奴隸是自家的啊!
那流民們難道心甘情願淪為奴隸嗎?
肯定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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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官府真的不管。
為何?
因為雲南官府里的官,都是咱們遼東老鄉啊!自家人!
咱們自家老鄉擄掠幾個無關緊要的流氓當奴隸,這是事嗎?
根本不是事!親親相隱嘛。
甚至會發生這種情況……
流民︰我要去�Z佟 br />
軍功地主︰好啊,我跟你一塊去!
(來到官府)
流民︰大老爺伸冤啊,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