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別人的看法,我雖然是個有多年經驗的xi o sh u,應付客戶還是有一定功力的,對人和人之間的關系處理也算是有經驗。但喬玄是個個例,她比較特別。</p>
從公司運營方面來說,陳思婷是最有發言權的。陳思婷的想法和我一開始的顧慮是一樣的,她雖然同意這些事應該一開始就講清楚,但她認為應該在入資之前就說,目前已經過了最佳時間,現在正是大家一起努力奮斗的時候,如果再提這些事,那會傷感情,如果嚴重的話,可能都會失去當時我找合伙人的初忠。</p>
小公司創業之初,都是要有種凝聚力的,大家都要向著同一個方向去努力,有可能會遇到很多問題,只有心齊,才能找到最佳解決方案。有些公司需要一致對外的問題很少,時間一長,便開始自己給自己制造問題,即內哄,這時候就離散伙差不多了。我們現在才剛開始起步,所以陳思婷建議,還沒到大家閑的沒事干,要玩內哄的階段,最好別在這個時間提這種傷感情的事。</p>
這算是出師不利,因為我已經越來越想和喬玄談談分成問題了。</p>
與陳思婷不同,張艷覺得應該談,她覺得時間不是問題,問題是一定要把分歧講清楚,她和她家那誰誰誰都是在一開始說清楚的,而且還寫了協議雙方簽字的。“我覺得,如果這些事不談清楚,那以後大家都沒有方向了。”張艷堅定地看著我。</p>
我還在想陳思婷的話,“現在再談不晚嗎?不會影響熱情嗎?”</p>
“怎麼會?現在說清楚反而能讓你們更努力地去拼,你可以更好的去找客戶,喬玄可以更好的去做支持,如果她能達到相應高的水準,也可以提高她的分成比例呀。”</p>
我點點頭,這听起來很有道理,如果做得好,當然應該得到獎勵,如果什麼都沒做,那就應該像石岩說的“不勞動者不得食”。</p>
“其實這也是你們內部的一種競爭,這叫競爭機制。你想,你和我的情況是不同的,我們是夫妻店,我們有結婚證,要分財產,先離婚,有法律保護的。你和喬玄只是‘以前的同事’、‘現在的朋友’,你們這種關系並不是很牢靠,而且你們每人並不是拿出很多錢……”</p>
“我覺得不少了。”我不得不打斷她。</p>
“好吧,對于你是不少了,但你也說過,對于喬玄,她覺得不算什麼的。”</p>
“確實,每次提到這個錢,她特痛快,可見她不缺錢,哪像我們這種小家小戶的。”</p>
張艷手一攤,“那更對了,你拿出你認為不少的錢,甚至你自己的全部家當,而她只拿出了一部分,這公司可能是你的一切,但對于她而言,只是一部分,一小部分,你一定會努力干活,而她很可能不會上心的,所以就應該把這件事先說清楚。”</p>
我非常同意。</p>
“其實我一開始的意思就是說,你們又不是拿出全部身家開這家公司,比如父母的所有錢,孤注一擲那種,如果真是那樣,會有很好的約束力,你們會努力干活兒,因為必須努力。”</p>
“我怎麼會那麼干呀?怎麼也不可能還不知道水多深的情況下,就拿我爸我媽的老本兒出來吧!我把我自己的所有錢拿出來,已經很大膽了。”</p>
“所以,你要善待你的辛苦錢呀。必須得有約束力,你拿的多也是一種約束力,喬玄拿的少,也是一種約束力。多拿的要以身作則,少拿的要努力進取。”</p>
有理有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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