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且靡胥叔叔
自從金日 拿到了他成為馬監之後第一年的俸祿,他就將全家從長安城搬到了上林苑。
父親留給他的財富只有一屋子的女人跟孩子,所以,即便他有俸祿,日子依舊過的緊巴巴的。
跟霍光借了一百金,這才在上林苑置辦了一個小小的莊子。
這座莊子雖然只值一百金,佔地面積卻很大,原因就在于這是一片丘陵地,不適合種莊稼,卻很適合種苜蓿草。
金日 的族人本來就不會種地,所以,金日 就買來了一些羊,交給族人讓她們放牧。
半年的時間,當初買來的小羊已經長大了,盛夏里,正是剪羊毛的時候,莊子里忙碌一片。
作為家中僅有的壯丁, 氈這種活計自然是金日 的事情,即便在烈日下,金日 也沒有半分畏難之意。
以前他是休屠王的王子,是尊貴的單于繼承人,如今,他不過是大漢國一個小小的馬監。
馬監的俸祿能保證十余人一年的用度,卻沒有辦法保證上百人吃飽喝足。
現在莊子里有了羊毛產出,就必須把這些羊毛迅速的變成毛氈,然後再售賣出去填補家用。
至少,從雲氏接到的訂單,無論如何也要完成,這里面還有人情的成份,不敢耽擱。
霍光曾經跟金日 說過很多次,如果他願意成為雲氏的家臣,每年都會有極為豐厚的俸祿,不用再考慮一家人的生計。
這樣的建議卻被金日 給拒絕了。
成為雲氏的家臣固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可是,絕對會把休屠王僅有的這一點血脈給斷送掉。
雲氏對脆弱的休屠王子孫來說就是一個巨大的漩渦,稍有不慎就會被卷進去,最終落個尸骨無存。
就像這一次,張安世慫恿他去殺渾邪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雲氏家臣,金日 就沒有資格拒絕,現在,雖然勞累一些,金日 卻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一口水噴在羊毛上,水霧落在羊毛上,空中卻出現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卷在杠子上的羊毛氈被金日 的腳用力的搓動,散碎的羊毛就這樣一點點的黏在一起,最終成為一整塊羊毛氈。
弟弟們還小,幫不了他,當初,除他之外,任何高過車輪的男子不是被殺,就是被賣掉成奴隸了。
能幫他干活的只有那些婦人。
看著昔日從不干活的貴婦們,如今蓬頭垢面的坐在地上跟他一起 氈,金日 並沒有感到淒涼,反而不由自主得想起雲瑯來。
在雲氏這段時間里,金日 最大的收獲並不是書本上的學問,而是一個極為淺顯的道理——干活,從來就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雲氏的每一個人都干活,就算是家主雲瑯在閑暇之余也會去地里收割麥子。
而雲氏最初建立之時,雲瑯更是什麼活計都干,而且干的還不錯,據說,他連磚瓦都會燒。
白色的羊毛上瓖嵌了不值錢的黑羊毛,可是,少量的黑羊毛在白色的羊毛氈上組成一幅幅粗陋的圖畫之後,這樣的羊毛氈就比別人家的羊毛氈看起來大氣,漂亮。
一張濕噠噠的羊毛氈百余斤,金日 將它卷起來放在架子上,鋪開之後,瞅著漂亮的羊毛氈頗有些得意。
這是他一整天勞作的結果。
有婦人趴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金日 回過頭,溫柔地撫摸著婦人的臉龐道︰“衣服髒不要緊,一定要洗干淨,不要因為每日要干活,就不洗澡。
我們如今在漢地,就該遵循漢地的規矩,你是我父王的女人,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了。”
婦人倔強的抱緊了他,一言不發。
金日 嘆息一聲,轉過身抱著女人道︰“就算我們要干點什麼,你總要洗干淨吧?”
“我們沒有漢女美麗!”
匈奴婦人遺憾的道。
金日 撩撥一下婦人亞麻色的頭發道︰“你很美麗,就是應該洗干淨一些。
焉支山的花朵,雨後才是最美的。”
婦人臉上有了笑容,咬著嘴唇去了丘陵背後的小溪……
金日 重重的嘆了口氣,覺得這事情很麻煩,他父王給他留下了幾十個老老少少的女人……
傍晚吃飯的時候,他的母親給他端來了飯食,就準備出去,卻被金日 一把抓住母親的手道︰“您躲了我一整天了,還讓亞亞來勾引我,家里有什麼事情是我不知道的麼?”
休屠王閼氏掙扎了兩下,卻脫離不了兒子的手,就只好坐在他跟前低聲道︰“且靡胥來了。”
金日 松開母親的手輕聲道︰“他不是一直跟著渾邪王過著大富大貴的生活,怎麼會想到我們這些落魄的人?”
“且靡胥說,你是休屠王。”
金日 無聲的笑了,瞅著母親道︰“我本來就是休屠王,他想干什麼?”
“他想重新成為你的奴僕。”
“咦?這就怪了,一個統領著我休屠王部族衛隊的人,在我父親被霍去病屠殺的時候只知道跪地求饒的人,現在又想重新成為休屠王的部下?
母親,您覺得可信嗎?”
休屠王閼氏低聲道︰“你的父親已經死了,你如果想要重新成為焉支山的單于,就該接納他。
不論他是不是好心,我認為你可以借他的手來壯大你的力量。”
“所以,母親替我接納了他?”
休屠王閼氏道︰“母親知道,讓你來原諒且靡胥會讓別人看不起你,所以,只能是你的母親我來接納他。”
金日 想了一下道︰“且靡胥還沒有走吧?他帶來了多少人?還有多少人知道您接納了他的事情?”
休屠王閼氏在兒子的注視下有些心慌,連忙道︰“且靡胥帶來了兩個隨從,其中一個還是漢人,只有他們三個跟我知道。”
金日 推開飯碗道︰“帶我去看看,有些事還是我來說比較好。”
“他們在牧羊人那里,我的兒子,好好地跟他說,他如今還控制著我休屠王衛隊的兩百名武士,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我們遲早會用得上。”
金日 擁抱一下母親笑著安慰她道︰“不是所有的羊都是溫順的,里面或許會有披著羊皮的狼。”
松開了母親,金日 順手從牆上摘下長刀,就大踏步的去了偏遠的牧羊人住地。
在抵達牧羊人的小屋之前,金日 在一個山丘上站立了良久,直到牧羊人的小屋里鑽出兩個虯髯大漢之後,他才緩緩地走下山坡。
再一次見到且靡胥,金日 只覺得渾身的血液向頭上涌,霍去病進攻休屠王所部的時候,就是這個家伙出賣了休屠王,告知了霍去病休屠王以及祭天金人的所在地,這才讓人生地不熟的霍去病撿了一個大便宜。
金日 是在山包上開始憤怒的,當他一步步的走到山腳,臉上已經浮現了和煦的笑容。
遠遠地就張開雙臂叫道︰“且靡胥叔叔,你過得好嗎?”
且靡胥沒有想到金日 對他會如此的熱情,一絲嘲諷之意在臉上浮現一下,就同樣張開雙臂,豪邁的大笑道︰“提攣氏的雛鳥已經長成雄鷹了。”
眼看著他們兩人抱在一起,一個矮小的漢人從牧羊人的小屋里鑽出來,笑吟吟的看著眼前這一幕感人的場景。
金日 緊緊抱住且靡胥道︰“且靡胥叔叔,我真的很想你,自從離開了焉支山,我無時不刻不在想念著您。
當年,您如果逃跑了,我都不會如此的想念您,可是,您不但沒有跑,反而帶著霍去病找到了休屠王的夏日牧場,導致渾邪王,霍去病他們一起在我夏日牧場殺的血流遍地。
從哪以後,我就對且靡胥叔叔念念不忘。”
且靡胥無力地張開嘴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無力地靠在金日 的懷里,眼中恐懼的光芒正在慢慢的散去。
“其實我很是想不通,且靡胥叔叔您為何還有膽子來見我,您就真的那麼有把握覺得我不會殺你,反而會一心一意的接納你?
我真的很好奇,是誰給了你這樣想的底氣?”(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