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門閥

第兩百六十三節 無限自衛權

類別︰ 作者︰要離刺荊軻 本章︰第兩百六十三節 無限自衛權

    常遠感覺現在自己的身體都在顫抖,口干舌燥,只能用力的悄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好叫自己放松一些。

    而在常遠對面的桑鈞和陳萬年,就更緊張了。

    悄悄的拿眼瞥了一下門外站著的人影,桑鈞拿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後輕聲道︰“面試人常遠,請在一刻鐘之內,將面前的公文的整理一遍……”

    這是新豐公考面試的第一個題目——考驗面試者的實際辦公能力。

    常遠看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案幾上那幾卷被打亂了順序的竹簡,拿起來看了看,似乎是新豐鄉的公文,講的大約是冬季水利修葺之事,只是順序已經亂了,需要他整理。

    這個當然難不倒他,很快就將這些公文整理完畢,然後恭身拜道︰“學生整理已畢!”

    陳萬年聞言,便上前察看了一下對方整理的成果,然後對著一側的貢禹等人點了點頭,示意對方常遠整理正確。

    然後,由貢禹、王吉和楊望之組成的考評組則低下頭,在竹簡上記錄下此子的印象評分。

    桑鈞清了清嗓子,隨即從自己面前的竹簡所列的問題里隨便選了一個問道︰“假公為吏,奉命捕盜,時至夜幕,得盜賊匿入民居之中,公何以為之?”

    這個問題的意思很簡單,翻譯過來就是,假如閣下當官,奉命追捕某個通緝犯,到了晚上才找到了對方的行蹤,但此刻對方卻逃入一戶民居之中,閣下怎麼辦?

    這個問題,若是在後世任意一個王朝都是送分題。

    但在西漢,卻是一個天大的陷阱!

    也是面試環節上,刷人最多的題目之一。

    常遠沉思片刻,答道︰“民居之中可已燃燈?”

    桑鈞微笑著道︰“已燃……”

    “那吾守其宅邸,命吏圍之,再回報上官,同時使人曉瑜民居主人,其宅入盜賊,令其開門迎吏!”常遠正色道︰“如在此過程中發覺賊人挾持主人,則令吏舉火而攻之!”

    桑鈞听了,滿意的點點頭。

    就連在門口旁听的天子,也是暗暗點頭,問著左右︰“此子何人也?”

    張越連忙答道︰“啟稟陛下,據說此子乃故漢室常公諱惠子,陛下恩義,養之于上林苑,學得文武之藝,乃來新豐參與公考!”

    天子一听,據說是自己收養的孤兒,立刻笑的更開心了,臉上都帶著得意。

    而在一側,張越也是感慨萬分。

    西漢王朝,絕對是中國封建歷史的異類。

    不獨是因為西漢王朝承接了秦帝國的余暉,屬于古典中國的尾巴。

    更因為,這個王朝獨創了很多無論之前還是之後都沒有規矩。

    其中一條就叫‘私人住宅神聖不可侵犯’。

    依照漢律規定︰禁吏毋夜入廬舍捕人,犯者其室毆傷之,以勿故入人室律從之。

    這條法律是根據中的記載而制定的。按照周禮的說法‘凡盜賊軍、鄉邑、家人殺之無罪’。

    東漢大儒鄭玄在注解這條時特別提到了‘若今時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人欲犯法,其時格殺無罪’。

    這說明這個制度,到東漢王朝時,依然在執行,並且執行的很徹底。

    很神奇對不對?

    這個制度是不是很像鷹醬家那條‘擅闖家宅格殺勿論’的法律?

    但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在西漢王朝的這個法律中,連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後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傷就是自己認倒霉吧。

    所以,漢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時,常常會用夜不閉戶來形容。

    為什麼是夜不閉戶?

    因為沒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過關閉門戶來保護自己。

    不過,這條法律此時剛剛誕生不過三十來年。

    在這以前,並無明文規定,只是一個約定成俗的潛規則。

    直到公羊學派上台,就和法家聯手,搞出了這麼一條律法。

    出發點也很感人——公羊學派認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麼壞事。

    正人君子,自該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達的家伙?

    在漢人眼里,不是盜賊就是強盜,殺了非但無罪,反而應該得到表彰。

    這是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漢社會,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車船等私人領地,享有無限自衛權。

    這也是漢室地方豪強貴族官吏和富商酷愛蓄養打手的緣故——這與米帝的土豪,總愛在家里面儲存大量槍械和彈藥是一個道理。

    不過這條律法太年輕了。

    所以,基層官吏在實際執法中,經常無視了它。

    然後,就被那些知道這條法律的豪強打成了豬頭。

    但同樣的道理,很多人也嘗到了甜頭。

    半夜三更,黑燈瞎火的時候,跑去別人家家門口打著抓私酒的旗號,敲詐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來是漢室基層的創收手段。

    張越現在履新,當然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現這種既丟臉又沒有節草的事情。

    所以,將這個法律列為了面試的選題,就是要借此加強普法,順便刷掉一些人。

    天子卻是很滿意這樣的設置。

    因為這條法律是他批準的,同時被他批準的,還有吾丘壽王建議的‘令民持械’的建議。

    兩者共同構成了現在漢室社會的持有弓弩刀劍等武器的風潮。

    現在,全天下的人,就連素來文弱的齊魯吳楚地方,也是家家戶戶,帶刀持弓,富裕的人家,甚至還會教導子弟使用弩機和騎射。

    賴此制度,漢家百姓的勇武,冠絕古今。

    大漢軍隊,也因此具備了強大的戰斗力。

    幾乎所有士卒在入伍前,就已經學會了武器的使用,軍隊要做的只是讓他們學會紀律,懂得團隊協作。

    而在天子看來,張越將這條法律,作為面試的考題,顯然是對自己忠心不二的表現!

    要知道,在漢代,‘忠’這個詞,指的其實不是無條件服從君王。

    那種愚忠之人,別說士大夫了,就連君王也不是很喜歡。

    忠者,盡心也。

    漢人認為的忠臣,就是對君王盡心,對國家盡力。

    然後事情的成與不成,君王的听與不听,反而不重要了。

    而小留候都盡心連考題都要考自己制定的法律了,這不是忠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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