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飛自我什麼的,左哲倒是完全不在意。
原本很能折騰且喜歡折騰的秦真真,這些年窩在這西南小城里做個小警察,本分得不像她自己,估摸著也早就憋壞了。
瘋一回醉一回放縱一把什麼的,無所謂了。
她高興就好。
還別說,她換個身份換個形象,笑起來很有味道,比那個有事沒事都擺個嚴肅認真臉的警花有意思得多。
只是,她這麼高高興興瘋瘋癲癲的放飛了自我,卻是讓無所不知的歷史慣性,硬生生把袁紫衣已經跑偏的命運軌跡,在不經意間就給修正了。
原著里的袁紫衣,就是那麼帶著胡斐的衣服和秘籍跑掉的。
當然,她對那什麼秘籍沒興趣,她那麼做,也不過就是俏尼姑思凡不經意的撩漢罷了。
好吧,心理過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結果就是袁紫衣帶著胡斐的衣衫和秘籍跑掉了,而現在的秦真真,也算是走上了這條正軌。
回歸正軌的袁紫衣,在原著里是沒能和胡斐修成正果的,本身是尼姑的她,終歸也是青燈古佛的命。
這個結果,左哲不喜歡。
“重生”前,《飛狐外傳》這本書,左哲是有很大怨念的。
袁紫衣黯然離場也就罷了,程靈素香消玉殞更是悲劇,甚至就連那個馬春花的死,也讓左哲酸了一把鼻子。
他不喜歡悲劇,因為他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場悲劇。
他討厭生離死別,因為他在乎的人,都一個個的離他而去,不是生離,就是死別。
現在好,算是重生了,算是有了改寫命運的可能,事實上他也的確更改了身邊人的命運軌跡,可是好死不死的冒出個歷史慣性的自動修正,他真不想被他更改的命運,變成現實世界容錯糾錯的對象。
一勞永逸是不可能了,就連蝴蝶效應也是那麼的無力,那該死的歷史慣性,隨時都可能把偏離軌跡的命運拉回去,讓他所有的努力和更改,都變成容錯範圍內的無用功。
他自然是不會甘心不願意認命的,還好有系統在身,“重生”的他,本身就是最大的變數。
一切都有可能。
或許,之所以“重生”,或者說是“覺醒”,就是為了改變那既定的命運軌跡,就是為了對抗那能夠自動修正的歷史軌跡?
或許,改變現實,可以從改變小世界開始?
改寫劇情,改變經典人物的命運,就當是改變現實的鋪墊,或者說是練手?
仰面朝天躺在水面載沉載浮的左哲,長長的吐了一口氣,突然就覺得全身上下都充滿了干勁。
重生或者覺醒以來,他一直都在隨波逐流,頗有些無所適從茫然無措之感,似乎完全找不到應該努力的方向,也找不到可以確定的目標。
可現在,貌似有了方向,有了目標。
改變現實世界,就從改變現實之外的小世界開始吧。
被改變的小世界所具現的小說,就當是放飛了自己夢想的同人本吧,就當是他和秦真真獨有的紀念吧,只要不拿出來,也不會對經典原本造成什麼影響。
就像他改寫了書劍同人之一代艷後的世界進程,改變的世界具現的小說就是《書劍同人之一代妖嬈》,前者卻不曾真正的消失,只是湮沒在維度屏障之外的時空長河之中,現實里沒人能感應到它的存在一樣。
同一本小說,有不同的版本,同一個妖界,有不同的走向,也就只有正式面世的那個版本的小說,所衍生的妖界才能獲得最大程度的認可。
僅此而已。
大概回想了一下《飛狐外傳》的劇情,左哲很快就確定了自己需要改變命運的目標。
馬春花,程靈素。
至于袁紫衣,暫時不用考慮,因為從秦真真神魂附體的時候開始,她的命運,就已經做出了改變。
左哲才不相信大長腿警花會去一輩子青燈古佛。
程靈素就不一樣了,毒手藥王的弟子,醫道聖手,也是毒道聖手,如果不是為了胡斐那個認了她當妹妹的傻叉,根本就不會死于非命。
不過現在這個時間段,程靈素都還沒有出場,暫時用不著操心的。
至于馬春花,那是百勝神拳馬行空的女兒,嫁給了師兄,卻在定親的第二天就糊里糊涂的和福康安結下了露水情緣。
悲劇就在那時候埋下了種子,後來的馬春花死了死了,也對當年的一見傾心念念不忘,讓看到那段情節的左哲大有好白菜被豬拱了的感覺。
如果當初的馬春花沒有遇到福康安,或者沒有在那個正值心潮起伏的時候對福康安傾心,她的命運應該不會是毒酒賜死的悲涼落幕吧?
左哲躺在水面閉上了眼楮,周遭的聲音漸漸消失,周遭的景物漸漸模糊,他像是在往河底漸漸下沉,又像是再往天上徐徐上升。
物質分解成能量,能量幻化為流光。
左哲就像身處時光長河,悠悠然逆流而上。
他要尋找改寫命運的時空節點。
這是系統解鎖的小世界,他就是這里的聖主。
按理說,他並不能隨心所欲的在這個世界進行涂改,當這個世界成形之後,就已經相對獨立,形成了屬于它自己的規則。
作為締造者的聖主,他擁有的只不過是超然物外的上帝視角,以及規則之內的最大自由。
他能做的,就是用上帝視角找到命運節點,用規則內的自由,在適當的時候介入,推動命運的車輪,讓其偏離歷史的軌跡。
就像現在,他就要逆流而上,回到胡斐的過去,用那時候的胡斐,改寫某人的命運。
可是,上帝視角和最大自由,本身就是規則之外的東西,身為聖主的左哲真要破壞規則,也不過就是消耗積分的事兒。
就像他在書劍同人小世界,用水母陰姬的內力給文泰來的身體療傷一樣。
現在他要做的事兒,其實也差不多。
當左哲睜開了眼楮的時候,他已經不再是那個讓俏尼姑心如鹿撞的少年俠士,而是成了一個黃黃瘦瘦的小屁孩。
那是四年前的胡斐。
那時候的胡斐,住在商家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