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仔,我剛才沒听錯吧!你剛才說你作了有幾十首歌,並且還注冊了版權!”
“三四十首是肯定有,具體數目我也不記得了。都是我這兩三年慢慢積攢起來的。”
“那都是些什麼歌?質量好不好?能唱給我听听嗎?”
“芬姐,質量都行,但幾十首歌啊,你想累死我?就算我能唱,你也沒時間听啊,你這還要去機場呢。”
“不要緊,不要緊,我不著急走。我就想听你唱那些歌。”
“你不急著走倒不要緊,可我馬上要回去拍戲啊,要不這樣,芬姨,我那些歌都還沒有錄過小樣,你去一趟我師父家,找我向陽叔叔,我叫他把我的詞曲原件都給你,你帶回香江去,找人錄小樣出來。錄出來後,你想怎麼听都行。”
“這樣啊,也行。”
接著余順便把冷鋒家的地址告訴了陳書芬,並打了個電話過去,告訴了許正陽這件事。
陳書芬這邊立馬去到機場,改簽機票換成了飛豫章的航班。落地後就馬不停蹄直奔廬陵,殺到冷鋒家里。
在拿到那一大疊詞曲之後,陳書芬就迫不及待的一張一張看起來。那一疊詞曲的曲風非常雜,各種風格的歌都有。
陳書芬不懂唱歌,也不識譜,但這不妨礙她鑒賞那些歌詞,有些歌詞,在陳書芬看來,單拿出來都像是一首詩,像什麼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什麼抖去香山殘雪,畫風人守白卷。什麼我從春天走來,你在秋天說要分開。什麼怎麼忍心怪你犯了錯,是我給你自由過了火。什麼左手握大地,右手指著月……等等。
陳書芬的手在顫抖,全身都在顫抖了。現今內地的娛樂業還不是很發達,許正陽根本不知道余順這一疊曲譜的價值。但現在陳書芬拿在手上翻看過之後,她可以肯定,手上這幾十首歌,每一首都可以去評選香江十大金曲了,這些歌如果給到同一個人去唱,那就可以封神了。可以封華語歌壇里永遠的神。
陳書芬仔細的數了2遍,一共有45首歌。
順仔啊,如果可以的話,真想剝開你那腦袋,看看你腦子里到底裝了些什麼啊。就憑你作出的這50多首歌,如果天下的才氣分成十斗的話。你就不說佔八斗了,佔個一半是綽綽有余了。
陳書芬好不容易平復心情,小心翼翼的將這些詞曲收好,對著許正陽說道“謝謝你了。這,我就拿走了。”
許正陽有些奇怪,面前這女人他曾經和余順一起去香江時,在飛機上見過一次的,余少先頭打了電話過來,說這女人是他在香江的經紀人,讓自己把放他那里的詞曲給她。可為啥她剛才那麼激動?都激動的全身顫抖了,這會兒看著好像正常些了,可不能得了些什麼病吧,下次和余少通電話可要提醒他一句。問一下,這經紀人靠不靠譜!
“行,余少打電話過來特意說過這事,不然剛才我也就不會交給你了,你沒什麼事吧?我見你剛才一直在打抖。”
“沒事,沒事,剛剛看到順仔這,啊不,余少,看到余少這些歌,有些激動,那沒事我就先走了,bye bye.!”
余少!看樣子以後自己也要給余順換個稱謂了,嘿,現在余順可是自己的老板了,就這些歌,光簽合同自己都能得到一筆豐厚的佣金了。這可算得上是自己衣食父母了,嗯,以後我也要叫他余少或者老板。
陳書芬意氣風發的回香江了,帶著這45首歌。她可不知道,這次她回香江,給香江樂壇帶回了個多大的“深水炸彈”。也不知道,沒過多久,她就又在香江見到了剛剛升級成為自己老板的余順,余少。
這頭,送走陳書芬之後,余順就一頭扎進了劇組,好好的去飾演他的小和尚。
但是沒過兩天,他就接到了王三日打來的電話,要他去參加本月22號舉辦的第13屆香江金像獎的頒獎典禮。余順憑借飾演《新少林五祖》里洪文定一角的出色表現,獲得了最佳新人的提名。而且王三日說,余順得獎的呼聲非常高,要他務必要出席。
余順就把這事給導演朱嚴平說了,自己到時候要請個三四天的假,朱嚴平一听,也很是高興,余順要是把最佳新人獎拿了回來,等自己這部電影上映,不是又可以增加一個票房賣點,舉雙手贊成啊!
很快,劇組其他的演員也知道了這件事,紛紛都恭喜余順,就連林志尹都投來了羨慕的眼光,他出道兩年多了,電影拍了幾部,但不管是金馬獎還是金像獎,他都沒有獲得過提名,而余順只是拍了一部電影,就獲得金像獎最佳新人的提名了,而且看樣子獲獎的希望也是很大。唉,人比人,氣死人啊。這小子人長得靚仔,跟自己比都是不容多讓的,文才武藝也樣樣比自己強,演技也比自己好。唉……
接下來導演朱嚴平就調整了拍攝計劃,把余順要在少林寺出鏡內容全部提前拍,劇組其他演員也很配合他。讓余順領完獎之後,就留在香江等著劇組去跟他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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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組就開始緊鑼密鼓,加班加點的拍戲了,期間張國蓉和周星星也都打了電話給余順,問他會不會出席香江金像獎的典禮。得知他會去,都說在香江等他。
在劇組所有人員同心合力的合作下,4月18號這天,余順在少林寺的鏡頭就順利拍完了,4月19號,余順就出現在了香江。
這次余順去香江也沒有告訴什麼人,只是自己先隨便找了個酒店入住下來。然後再一個個打電話告訴王三日,王沾他們,自己到香江了。
當然也沒有忘記自己的經紀人,陳書芬在接到余順電話的時候,還在錄音棚外面監控听人錄歌。
陳書芬深知這45首歌的價值,所以她很謹慎,她沒有找任何一個有名氣的歌手去錄小樣,而是去找音樂學院的一些素人錄歌,每個人最多讓他唱兩首,而且全部都簽過了保密協議,她還不在同一個錄音棚錄。而是錄個兩三首就換一個錄音棚,而且還不需要錄音棚的工作人員在場。
在這麼秘密運作下,進展當然不快了,這麼些天了,還沒錄完30首。但每一首歌在她听來,都是經典中的經典。
有一些家境殷實的素人在錄完歌之後,當場就表示要出錢把這首歌買下來。陳書芬當然是拒絕了。開玩笑!賣給你們。別說你們出不出得起價錢,就是出得起也不賣。用粗俗一點的話來說,你們想屁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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