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港城雜事

7 第 7 章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森羚 本章︰7 第 7 章

    葉盛鴻大清早把齊玉華接到圖書館。

    齊玉華是他最近剛交的女朋友,是跟他同一大學女子學院的同學,比他小一屆。

    他不是個愛去圖書館的人,只是港城夜生活繁華,上午能玩的地方不多,想來想去還是圖書館更方便。

    齊玉華成績沒他好,如果遇到不會的問他問題,他也更能表現自己不是嗎?

    他對自己這個想法可是相當得意。

    唯一沒考慮的是——他女朋友是法語專業的,來圖書館看的也是法語書,他一點也不懂。

    他是個大半想法都在臉上的人。

    在圖書館待了半個小時,見女朋友安心看書,根本不理他,他便有點抓耳撓腮坐立不安,十分想說話卻又怕打擾了對方。

    如果是家里的葉怡人和葉念念,一看就知道他想干嘛,然而他的女朋友是個乖乖女,說來圖書館學習就真的學習,專心致志心無雜念。

    葉盛鴻忍了半個小時,絕望了,化悲痛為力量,也開始啃手上的建築史。

    學吧學吧,學習的時候能談戀愛,談戀愛的時候為什麼就不能學習呢?

    這樣一晃,又是兩個多小時過去,到中午了,圖書館的人都陸陸續續的去吃午飯了,他們這對新晉小情侶也餓了。

    葉盛鴻的約會計劃終于可以繼續下去了。

    他先前觀察發現齊玉華很喜歡手上這本法語小說就把書買下送給了齊玉華。

    書是名著,齊玉華家中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就是沒有法文版,很開心的收下了。

    兩人還一起挑了漂亮的書簽。

    吃飯的餐廳是葉盛鴻挑的,他以前沒來過,只听葉念念和媽說過這家的菜味道一般,性價比糟糕,但擺盤漂亮,裝修很有風格,適合情侶。

    他就記住最後那句適合情侶了。

    也的確挺適合情侶的,這對小情侶的心思都沒在飯菜上,光注意對方了,菜的味道都沒嘗出什麼,雖然最後結賬的時候被賬單驚訝了一下,但葉盛鴻還是沒記住吃了什麼菜,他只記得坐在他對面的玉華。

    下午他們去看了電影,這次看的就是先前沒和姐姐妹妹看的愛情片了。

    不過他心思仍然沒有在電影上,而是他前排一對在電影院就親上,還時不時摸一把的情侶。

    電影院的燈光很暗,他的皮膚最近也曬得有點黑,正好遮住他臉上的紅。

    等齊玉華吃完爆米花,他鼓起勇氣牽住了她的手,然後腦子一片空白直到電影結束被齊玉華拉起來。

    等到散場,他被女朋友牽著走出來,他才開始回神。

    齊玉華的臉也是紅彤彤的。

    葉盛鴻想說什麼又不知道說什麼,應該問剛剛的電影好看嗎?可那電影到底講了什麼?

    他眼楮瞄到了電影院門口賣報紙的攤位,腦子靈光一閃,帶著齊玉華到了小攤位前要了一份夜星晚報,很驕傲的指著其中一頁。

    “這篇小說是我妹妹寫的,今天第一天連載,她才十六歲,是不是很厲害?”

    齊玉華有點愣,但還是點點頭。

    十六歲就能寫小說上報紙,的確很厲害。

    葉盛鴻把報紙塞進齊玉華懷里,“這份就送給你了,我這邊再買十份分給我朋友,也把這件事告訴他們。”

    齊玉華想了想也對小販說道,“那給我也拿十份吧,我可以送給我的朋友。”

    然而夜星晚報在港城只算中流偏上的報紙,這個攤位總共只進了二十份,兩個人直接全包了。

    攤販听著說報紙上的小說是葉盛鴻妹妹寫的也連聲夸獎,這麼小年齡就能寫小說發表,說不定是下一個“閔詩”。

    閔詩是港城這幾年知名的女作家,上初中就開始寫愛情小說,一部成名,很受歡迎,許多女性都愛看她寫的東西,被好幾家報社追著求稿,據說隨隨便便寫點東西就能拿上千的稿費。

    葉盛鴻看自家妹妹自然是哪里都好,誰都比不上,但在外面他知道不能太招眼,便自認為謙虛的說,“我妹妹從小就愛投稿,只不過是寫其他的,這次是她第一次寫小說,一下就過了呢,她可厲害了,不比閔詩差。”

    閔詩的讀者多為女性,初中高中的女生特別愛看她的小說,在學校都有很多人討論,已經算是一種流行。于此相對的就是很多男生覺得閔詩的小說無病呻吟全是些情情愛愛的東西完全搞不懂為什麼有人會看。

    葉盛鴻沒看過閔詩的小說,受到身邊其他男生的影響,雖然知道閔詩名氣大,但是真不覺得她厲害。

    小販倒也沒反駁,順著他的話夸了起來,這是剛剛買了二十份報的客戶,可不得說幾句漂亮話嗎?

    齊玉華初中在國外上的,對閔詩也不熟悉,所以只在一旁听著。

    葉盛鴻與小販說了幾句,就帶著齊玉華離開了電影院。

    齊玉華家里管得嚴,晚上飯點前就要回去,葉盛鴻把她送到她家附近一條路的時候,很是依依不舍。

    齊玉華下車的時候對著葉盛鴻招了招手,葉盛鴻取下頭盔壓低了身子,以為女朋友要說什麼,臉上卻多了一份柔軟的觸覺,他整個人都呆住了。

    齊玉華慌慌張張的跑回家,葉盛鴻就呆愣愣的看著她的背影,後面他回過神來,又在齊玉華家附近轉了一個多小時,想要見女朋友又怕被家長發現。等他餓到不行,他才回家。

    他匆匆吃過飯,就回了自己房間,撲在床上,腦子里不知道在想什麼。

    所以他也就忘記了他買好準備送人的報紙。

    而當時齊玉華壯著膽子親了男朋友,拿自己東西的時候也匆忙,把二十份報紙連著那本書一起給抱走了。

    二十份報紙啊,雖然夜星晚報頁數不多,但二十份還是很有厚度,齊玉華到了家里把報紙放在一旁還沒想好怎麼處理,她的爺爺就走到她身邊隨意翻開了報紙。

    齊玉華是富商家庭,以前一直住在新加坡,幾年前爺爺身體不好,想著落葉歸根就回到了港城這邊,等著什麼時候局勢緩和再回大陸。

    她爺爺一直有閱讀報紙的習慣,以為齊玉華一摞報紙是拿給他的。

    只是一翻便發現了問題,十幾份一樣的報紙!

    齊老爺子皺起眉來,“送報紙的送錯了?怎麼都是一樣的?還是夜星晚報?我可不讀這種八卦小報。”

    齊玉華連忙把自己砰砰直跳的心壓回去,解釋道,“不是家里訂的報紙,是我一個朋友的妹妹寫了小說在夜星晚報上刊載,我就多買了幾份。”

    這一解釋,齊老爺子就舒展了眉頭。

    支持朋友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他朋友開店他也要送花籃橫幅的。

    玉華朋友的妹妹年齡應該比較小吧,小小年紀就能刊登小說,即便是在夜星晚報上也算得上挺不錯的。

    原本不愛讀這類低質量報紙的齊老爺子頭一次有了興趣。

    他沒問孫女是哪篇小說,而是直接戴好眼鏡,坐在沙發上翻開報紙的小說版面。

    夜星晚報的大頭是八卦,但小說也有足足四版,其中兩篇是帶了些顏色的武俠小說,一篇是痴男怨女,剩下那篇剛剛開始連載。

    齊老爺子根據經驗判斷是新連載的這篇,想到這是個小姑娘的作品,他不自覺放低了預期。

    這篇小說的名字叫?尋仙路?。

    開篇講的是主角參加登仙大會。

    在主角與他人的對話中,簡單介紹了主角的出身來歷。

    主角名叫宋晨星,東寧洲宿明港人,父親是漁夫,捕魚遇風暴在他七歲那年便連人帶船消失了,村人都說是去見龍王了,也就是死了。

    他母親是一名采珠女,在丈夫死後,為養活兒女重新下海采珠,如此辛苦了五年,身體越來越不好,宋晨星不忍母親辛勞,便跟在村里其他船上做幫工早早賺錢。

    而後,開始繼續寫起登仙大會。

    原來這天地間有修士,修士身懷靈根,采天地靈氣修煉,渡三劫便可飛升仙界做個真正與天地同壽日月同光的仙人。

    登仙大會便是修士門派的收徒大會,有靈根者無論貴賤皆可參與,只要通過考驗便可成為仙門弟子,修煉仙術。

    來參加登仙大會的人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在山中砍柴無意中走進來的,有家中長輩已入仙門提前知道消息的,也有一些是無門無派只是無意中習得些微末法術的神棍。

    隨著一聲鐘聲響起,登仙大會開始,剎那間天地日月顛倒,白天變作黑夜,他們腳下不再是土地,而是被卷入海浪之中。

    昏暗無邊的大海中,海浪不停地拍打著所有人的臉,一縷燈光在遠處閃爍,仿佛一座燈塔指引方向。

    宋晨星本在漁村長大,又上過船,這環境對其他人來說十分恐怖險惡,他卻已經習慣。

    所以他拽著旁邊那位誤入此地的樵夫一起以前十的成績跨過了第一關。

    齊老爺子讀到這里,已經覺得寫這篇文的作者頗為厲害,仙人的設定很新穎,文筆也流暢,他本來不太愛看這類小說也願意讀下去。

    他現在有點懷疑,這篇到底是不是玉華朋友妹妹的作品了。

    難不成其實是那篇愛情小說?

    刊載的內容到登仙大會第一關就差不多結束了。

    樵夫很感謝宋晨星,宋晨星只說了一句舉手之勞何足掛齒。

    而後忽然有些突兀插入了幾段對話。

    “青雲劍派這幾百年也是越來越不行了,主持登仙大會的居然只有金丹修為,連元嬰都未破!”

    “這麼簡單的幻術,也就你們這些還未築基的小家伙會深陷其中。”

    “看來我讓你只練氣的決定是對的,你若是真的修煉顯出根基,他們恐怕不收。”

    “也不知道青雲劍派現在是誰在主事,青雲劍派的五蓮聖心決是最適合你體質的功法了,你若是進不了我們只能去找歸一宗的那些禿驢。”

    齊老爺子還在奇怪是誰在說話,便看到了最後一句。

    【宋晨星摩擦了一下大拇指的扳指,上面瓖著一顆黯淡的珍珠,他無奈地與對戒指里面那位大能前輩心語,“前輩你是千年前飛升的,如今滄海桑田,便是修士也會生老病死,青雲劍派這些年不如從前,但也依然是正派七星。”】

    這戒指里面藏了個人?還是靈魂?居然是個千年前就飛升的仙人?

    來自後世的戒指老爺爺套路一出,立刻讓原本除了設定還挺套路的內容有了一種不一樣的味道。

    齊老爺子不禁把報紙拿近了些。

    就是這結尾斷的有點過于好了,他剛剛被勾起的興致完全得不到釋放,只能把前面的內容又讀了一遍。

    作為一篇新文,《尋仙路》的第一章字數自然比較多,四版里佔了兩版的頁面,不過再多也就只有一章。

    齊老爺子看了兩遍,字也不會多出來半個。

    他只能盯著最後面那個括號——(本文每日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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