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晚還不睡,你是在等我嗎?”
“學長,你能不能別這麼自戀,這樣容易讓別人討厭。”
“哎,虧我擔心你晚飯沒吃飽餓壞肚子,還想請你吃點夜宵,現在嘛,還是算了吧!”
說著,林逸換上拖鞋,走到沙發上一屁股坐下,然後把打包回來啤酒和幾個一次性燒烤盒子一一打開。
就這麼自顧自地吃著燒烤,喝著啤酒,那滋味別提有多爽了。
姚萱見此一幕,一雙杏眼怒視著他,眼中閃爍著憤怒的火花。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那麼大的火氣,反正就是今早跟林逸通過電話以後,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難受。
“你愁啥?”
“學長,你就是故意來氣我的吧!”
“廢話真多,吃吧,吃飽了之後,再生我氣也不遲。”
“哼,那我可就不客氣啦!”
姚萱本就有些餓了,被林逸用話一激,也沒跟他矯情,頓時一骨碌爬起,盤著兩條大白腿坐在沙發上,拿起一串烤雞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
林逸見狀,不由一陣好笑,隨手遞給她一罐啤酒,“喝點不?”
冰鎮啤酒+燒烤就是最絕的夏日搭配。
他篤定姚萱拒絕不了這種誘惑。
“喝就喝,反正啤酒不醉人。”
啤酒度數不高,的確不容易喝醉,但前提是量少。
真要喝多了,一樣會醉。
比如姚萱,平日里幾乎滴酒不沾。
一連幾罐啤酒被她氣呼呼地喝下去,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迅速上升,很快就會露出了醉態。
“學,學長,你跟我說實話,你昨晚真和安娜姐去開房了嗎?”
“對,我們開房了,香格里拉大酒店,入住的還是一間豪華總統套房,一晚就要一萬八千八。”
“你倆睡過了嗎?”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衣服都脫了,你說呢?”
“切,你騙人,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這就是事實。”
“學長,你告訴我,我究竟哪里比不過安娜姐?難道我不夠漂亮嗎?”
“你醉了,我送你回房吧!”
“別踫我,你個臭男人,死渣男,我恨死你了,嗚嗚嗚……”
“靠,你小聲點,不要吵醒了別人,罷了,是我的錯,我千不該萬不該讓你喝酒。”
眼瞅著喝了點酒的姚萱,已經有了發酒瘋的趨勢。
林逸二話不說撈起她的腰肢,扛到肩上,快步走進了她的臥室。
說起來,在同一個屋檐下住了這麼久,他還是第一次進入姚萱的閨房。
不進去不知道,一進去不得了。
怎一個亂字了得!
書桌、電腦桌、床頭上堆滿了零食袋子,果皮,一次性咖啡杯。
床上、衣架上,到處都是沒有清洗的絲襪,文胸以及小內內,蕾絲,純棉,裙式,丁字褲,各種亂七八糟,五光十色的內衣,應有盡有。
現場情況讓林逸非常無語。
姚萱躺在床上,忽然睜開眼楮,醉眼朦朧地看向正打算退出房間的林逸。
“學長,外面打雷了,我,我有點害怕,你今晚能不能別走,留下來?”
林逸循聲望去,與她的目光交匯,一臉玩味地說道︰“你先把衣服脫了,讓我好好欣賞一下,說不定我就留下來陪你了。”
“呸,色胚,想得美!”
姚萱惱羞成怒,一把抓過身旁的抱枕,扔到他的身上。
“想借著酒勁試探我,你還嫩了一點。”
林逸撇撇嘴,轉身走出房間,順手還把房間門帶上。
姚萱懵了,沒想到林逸說走就走,毫不拖泥帶水。
這讓她心中不禁泛起一絲懷疑,難道自己就對男人這麼沒有吸引力嗎?
……
翌日。
早起的林逸,雷打不動的閱讀了三個幼兒益智故事,然後練操十分鐘,讓體質和智力雙雙增強了一點。
只要努力就有回報。
有系統在身,他每天都在變強,變得更優秀。
“滴!”
“任務發布︰一日之計在于晨!”
“任務描述︰童年無限好,運動要趁早,請你在中午十二點前完成一次馬拉松長跑。”
“注︰該任務為隨機任務,完成任務後,獎勵體質+2,智力+1,隱藏屬性幸運+1。”
听到系統的提示。
林逸猛然雙眼大亮。
一直以來,他都以為個人隱藏屬性就一個魅力,現在看來,隱藏屬性除了魅力外,還得再加上一個幸運。
何為幸運?
顧名思義就是好運。
幸運屬性越高,必然諸事皆順,八方來財,好運連連,即便是遇到危險,也總能逢凶化吉。
“必須完成這個任務,不僅如此,還得盡我所能,超額完成。”
有了決定。
林逸簡單洗漱了一下,換上一套休閑短袖短褲運動裝,又在手機上下載了一個運動app。
這款運動app,英文名就叫sport。
不僅支持跑步,還涵蓋瑜伽,走路,騎行等多種運動方式,可以幫助用戶科學健身,記錄具體的里程,時間和路線,既方便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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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門,下了樓。
在sport上提前設置好起點,終點,規劃好路線。
確保路上車流稀疏,一路暢通無阻。
林逸拔腿就跑。
剛開始他還跑的不快。
沒辦法,市區人多,哪怕現在還是早上八點,街上也是川流不息,嚴重影響了他的奔跑速度。
但隨著越跑越偏僻,漸漸來到市郊,速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
“讓開,都讓開!”
“操,大清早的急著去投胎啊!”
“好快,跟風一樣,這小子練短跑的吧!”
……
一場馬拉松的標準距離是42公里多點。
普通人跑一場馬拉松,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因人而異。
因為每個人的體能,訓練程度和跑步經驗都不同,所以時間大多落在四小時到六小時之間。
至于說那些國際頂尖馬拉松運動員。
跑完一場馬拉松,僅僅只需要兩三個小時,時速在每小時二十公里左右。
換算下來,每百米只需要二十秒。
這個速度看起來不是很快。
但要知道這是馬拉松,不是百米短跑,沒有人能一直用百米沖刺速度跑完整個馬拉松。
就連林逸也做不到。
他每次卯足了勁跑出兩三公里,就不得不稍微放緩速度,讓身體緊繃的肌肉得以放松。
無他。
如果不管不顧的全速跑,輕則抽筋,重則直接導致肌肉撕裂。
他可不想任務沒完成,反而把自己搞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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