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月覺得自己要瘋了。
昨天紙鳶來找她,告訴她了冬季塔主閉關,一般人在那種氣息的威壓下連靠近都難別說通報了。
一天前——
“陛下?怎麼有閑心來我這里啊?”黑色有點疑惑的問。
“你去閉關一段時間,那個凌月要找你幫忙。”首席林勝悠悠的說。
“哦?是喬纓的事情吧?她不是您老人家的重點保護對象嗎?”
“我有自己的安排。”
“好好好,都听你的,我去閉關了,天知道你又抽什麼瘋。”
回到現在——
凌晨兩點,大街上沒有一個人。
凌月昏昏的走在路上,這幾天她已經找了無數人,都沒有任何方法。
她感覺世界都在針對她。
她走在廣場上,抬頭看著月亮,深吸一口氣,然後大喊一句“我要競選三十二席!”
突然,非常奇怪的感覺出現,她感覺身邊升起了一個屏障,隔斷了她的聲音。
“你要競選嗎?”一個聲音從四面八方憑空出現,凌月四下張望都沒有看到人。
“沒有人听得見的,這里已經被隔斷了,你要競選嗎?”
“要!”她依舊非常大聲,仿佛要發泄出心中的無限怒火。
這時,一道黑影憑空出現,雪白的披風沾染著紅色的斑點,一襲黑衣在夜色的掩蓋下是那麼的不起眼,定楮一看,她看上去只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子,但是那恐怖陰森的氣息毫無保留的散發出來。
披風上鮮紅的斑點閃閃發光,那是血,這麼久了,血居然沒有干,還發出著鮮紅的光芒。
“最後問一遍。”她輕輕的說,“你真的要競選嗎?”
凌月正準備回答,突然的一恍惚,眼前出現了一個恐怖的畫面,一個尸山血海中。
來人站在堆積成山的尸骸上,腳下血流成河,她拿著劍如同瘋子一般向前殺出。
場面異常瘋狂。
一分鐘後,她回到了現實。
“那,那是什麼?”凌月呆呆的問。
“三十二席的日常而已。”她淡淡的說。
“你,你是誰。”
“靈宇聯盟第十九席,紅雪落衣,三十二席競選負責人,三十二席一旦競選成功,三十年不得辭職,你能夠承擔那種孤獨嗎?”
“我不知道,你覺得我能成功競選嗎?”她有點嚇傻了,剛剛的那一段對她的沖擊太大。
“只要你想就可以,那種考核千萬年來從未改變過,簡單程度甚至都不能叫考核,但是沒有幾個人在經歷後不退出的。”
“什,什麼。”她有點驚訝,如果沒有這次意外的話她本來想等有絕對把握的時候再競選的。
“所以,你的決定?”她向前一步,目光直逼她的雙眼。
“我,我要,要競選。”她思考了一會,結結巴巴的說。
“呵呵,另外幾個人沒有打算競選,所以,優先級最低的你很幸運,你可以準備一下,三天後來這里,我帶你去競選,呵呵,希望你的精神不會崩潰。”她扯去了隔斷,憑空消失了。
凌月感覺自己在做夢一樣,沒有慢慢的轉身回家了。
“什麼?你。”凌月父親不可思議的說,“你怎麼可以,你怎麼,你不知道三十二席的都是什麼人嗎?那些人都是瘋子啊!”
“我知道,但是我別無選擇,喬纓的審判馬上就要開始了,沒有時間了。”
“那你也不能這樣啊,你的未來還要不要了啊?”
“爸爸媽媽,相信我,這個家,我不會讓分崩離析出現的。”凌月堅定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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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宇聯盟憲法——
第五條,靈宇聯盟三十二席特殊權利應小于憲法,小于三十二席法,大于其余法,但三十二席身份應在法律之下,三十二席普通權利則小于一切法律。
靈宇聯盟刑法——
第一條,靈宇聯盟秉承無罪推定原則,判決下達前皆按照無罪論處。
第二條,不論聯盟公民觸犯任何刑法規定內容則一律取消公民身份,再次觸犯則按非聯盟公民法處罰。
第十條,偷竊物品價值達一萬聯盟幣則處原價增加百分之三十賠償並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監禁。
第十二條,非聯盟公民若觸犯聯盟法律將按靈宇聯盟法律依法處罰並被驅逐出聯盟。
靈宇聯盟特別法——
第五條,非聯盟公民若是有三十二席成員或聯盟盟主願意擔保則可以授予聯盟公民身份。
第十八條,非聯盟公民若是觸犯法律,若有三十二席或聯盟盟主願意擔保則可以依情況考慮緩刑,緩刑至多三年。
靈宇聯盟三十二席法——
第一條,三十二席擁有特殊權利,特殊權利應依照下述情況依法使用,三十二席特殊權利僅有一次使用權,該特殊權利不能對三十二席自身使用。
第二條,無論何人,若有三十二席擔保則都可以授予公民身份。
第三條,無論何人若觸犯聯外均可以減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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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若三十二席使用特殊權利則可以直接免除喬纓違法導致的處罰。喬纓的偷盜金額在一萬以下,都夠不上刑法犯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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