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張彩嬌打完電話,臉上帶著一絲失望︰“戴主任,保險公司那邊說,墊付醫療費需要符合一定條件,比如受害人病情危急,肇事司機無力賠償,而且需要交警隊出具相關證明。他們還說,最好是等法院判決後,他們按照判決來理賠,這樣最穩妥。”
    “又是踢皮球,” 張忠民有些氣憤,“保險公司就想著少擔責任。”
    “也不能全怪他們,” 周萬全說,“保險公司有自己的理賠流程和規定,不過他們確實可以更積極一些。這樣吧,彩嬌,你把劉桂蘭丈夫的重癥監護室證明、每日費用清單整理好,我和你一起去保險公司一趟,當面跟他們溝通,爭取讓他們先墊付一部分。”
    “好的,周老。”
    戴世龍看著大家忙碌的身影,又想起了劉桂蘭無助的眼神,他走到窗邊,看著遠處縣醫院的方向,心里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幫這個苦難的家庭爭取到應有的賠償。
    然而,就在他們積極準備民事訴訟的時候,劉桂蘭卻做了一個讓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決定 —— 她听了某個 “熱心” 鄰居的建議,認為是交警隊提前放車才導致她拿不到賠償,打算去法院起訴交警隊,告他們行政不作為。
    當劉桂蘭帶著這個想法再次來到法律服務中心時,戴世龍和周萬發都愣住了。
    “劉大姐,您怎麼會有這個想法?” 周萬發趕緊問。
    “我听人說,交警隊不該那麼早把車還給趙磊,要是扣著車,趙磊就不敢不賠錢,” 劉桂蘭固執地說,“我覺得就是交警隊的錯,我要告他們!”
    戴世龍嚴肅地說︰“劉大姐,這可不行!交警隊扣車和放車都是有法律依據的,我之前就跟您說過,他們的行為是合法的。您告他們,沒有法律依據啊!”
    “怎麼沒有依據?” 劉桂蘭不理解,“他們放了車,我拿不到錢,這就是有關系!”
    一場關于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法律爭議,即將在這個小城的普法中心展開。
    “戴主任,周大哥,你們就別攔著我了!” 劉桂蘭的情緒有些激動,“我已經問過了,有人說可以告,我就是要告交警隊,他們憑什麼把車還給那個司機?要是車還在,那司機怎麼也得想辦法賠錢吧?”
    戴世龍示意周萬發先安撫劉桂蘭的情緒,自己則走到書架前,取下一本《行政訴訟法》,翻開到原告資格的相關章節。
    “劉大姐,您先坐下,喝口水,听我慢慢跟您解釋,” 周萬發扶著劉桂蘭坐下,語氣溫和,“打官司不是鬧著玩的,尤其是告政府部門,這叫行政訴訟,跟您告趙磊那個民事訴訟不一樣,要求更嚴格,要是告不好,不僅贏不了,還浪費時間和精力。”
    “我不管什麼一樣不一樣,” 劉桂蘭梗著脖子,“我就知道,車被扣著的時候,我心里還有點底,車一還,我就沒底了。交警隊這事做得不對,我就是要讓他們給個說法!”
    戴世龍拿著書走過來,坐在劉桂蘭對面,神情嚴肅︰“劉大姐,法律上講究‘原告資格’,也就是說,誰能告,誰不能告,是有明確規定的。不是說您覺得誰有錯,就可以告誰。您要告交警隊,首先得證明,交警隊的放車行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也就是說,這個行為跟您的損失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他翻開書,指著其中一條︰“您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里的關鍵是‘侵犯其合法權益’,也就是行政行為對您的權利義務產生了實際影響。”
    周萬全也湊過來,補充道︰“交警隊扣留車輛,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收集證據,調查事故原因,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等調查清楚了,證據固定了,就應該把車還給車主,這也是法律規定的。交警隊的放車行為,是依法履行職責,它的目的不是為了保障您的醫療費,所以,放車行為本身,並沒有直接侵犯您的合法權益。”
    “怎麼沒有侵犯?” 劉桂蘭還是不明白,“車在,我能拿到錢;車沒了,我拿不到錢,這不是影響嗎?”
    “這是間接影響,不是法律上所說的直接影響,” 戴世龍耐心解釋,“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要求行政行為是導致您權益受損的直接原因。您的損失,直接原因是趙磊的交通事故侵權行為,而不是交警隊的放車行為。即使車還被扣著,趙磊如果就是不賠錢,您還是拿不到錢。反過來,現在車放了,趙磊如果去賺錢了,反而有可能更快賠您錢,對不對?”
    周萬發也說︰“是啊,劉大姐,您好好想想,您的根本問題是怎麼拿到賠償款,這得通過起訴趙磊和保險公司來解決,而不是起訴交警隊。起訴交警隊,從法律上來說,您是沒有原告資格的,法院很可能會駁回您的起訴。”
    “我不信!” 劉桂蘭顯然被之前的 “熱心” 鄰居灌輸了一些錯誤觀念,“我就是要試試,大不了敗訴,我也認了!”
    方梅在一旁听著,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普法案例,關于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界定,很多老百姓都不清楚。“劉大姐,您先別著急做決定,” 她放下采訪本,“戴主任和周大哥都是法律方面的專家,他們跟您說的都是有法律依據的。您要是真的想起訴交警隊,我建議您先听听他們詳細的法律分析,再做決定也不遲。”
    “對,劉大姐,您再考慮一下,” 張彩嬌也勸道,“我們給您找個類似的案例看看,您就明白了。”
    張彩嬌很快在電腦上找到了用戶提供的那個案例 —— 浙江寧波鄞州區法院 “陳某與某交警大隊道路行政強制案”,她把判決書的要點打印出來,遞給劉桂蘭。
    劉桂蘭接過紙,看著上面的字,雖然有些吃力,但還是認真地讀著。當她看到 “交警隊解除對事故車輛強制措施,對受害人權利義務並未產生實際影響,受害人因此提起行政訴訟的,應予駁回” 時,眼神有些動搖了。
    “這…… 這是真的嗎?” 她抬起頭,看著戴世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