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山縣城的老街,陳小雨的服裝店像一顆黯淡的紐扣,縫在歲月斑駁的衣角。店門半掩,褪色的招牌在秋風里搖搖欲墜,似在嘆息著曾經的熱鬧不再。店內,積壓的衣物像小山般堆砌,灰塵在光線里肆意飛舞,每一件都承載著陳小雨的心血與夢想破碎的聲音。
"這可怎麼辦啊!"陳小雨癱坐在堆滿衣服的角落,淚水在眼眶里打轉,"進這批貨的時候,想著能大賺一筆,誰知道全砸手里了......"她的聲音帶著哭腔,在空蕩蕩的店里回響。
此時,丈夫王二牛正在工廠車間忙碌,機器的轟鳴聲掩蓋了家中的危機。他和陳小雨結婚多年,一直對妻子開店的事持保留態度,當初簽訂的那份協議,像一道無形的牆,隔開了兩人在經濟上的關聯。但在生活里,他們依然是相互扶持的夫妻,只是這份扶持,在債務的陰影下,開始變得搖搖欲墜。
債主林某再次上門,他的臉色陰沉得像暴風雨來臨前的天空︰"陳小雨,這都拖了多久了!今天必須給個說法,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陳小雨苦苦哀求︰"林大哥,再寬限我幾天,我一定想辦法......"但林某不為所動,轉身摔門而去。
陳小雨深知躲不過去,無奈之下,她拖著沉重的腳步來到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渠成順主任接待了她,听她哭訴完事情的經過,渠成順的眉頭擰成了一個結︰"這事兒有點復雜,關鍵得看債務的性質和你們夫妻之間的約定。"
戴世龍拄著拐杖,在一旁補充道︰"根據《民法通則》第29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他推了推老花鏡,目光銳利,"你得證明這店是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
周萬全快速翻著法律條文,接著說︰"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除非你們有明確的財產約定。"
陳小雨的思緒亂成一團麻︰"我們確實簽了協議,說開店責任自負,收入各自支配。可我也用店里的錢給家里買過東西啊......"
方梅一邊記錄,一邊安慰她︰"別著急,把細節都講清楚,我們幫你想辦法。"
為了理清債務關系,法律服務中心的團隊開始了深入調查。他們走訪了陳小雨的店鋪,查看賬本,發現雖然陳小雨獨自經營服裝店,但她多次從店里支取收入用于家庭日常開銷,購置生活用品、繳納水電費等。同時,他們也了解到,王二牛雖然不參與店鋪經營,但偶爾也會幫忙搬運貨物、照顧生意。
另一邊,林某已經向法院起訴,要求陳小雨償還債務,並將王二牛列為共同被告。法庭上,氣氛緊張得像繃緊的琴弦。林某的律師言辭犀利︰"雖然他們有協議,但陳小雨的經營收入用于家庭,債務理應夫妻共同承擔。王二牛的存款,應當用來償還債務。"
陳小雨的律師則據理力爭︰"協議明確約定責任自負,王二牛從未參與經營決策,不應承擔債務。"
雙方各執一詞,爭論不休。這時,渠成順站了起來,他緩緩說道︰"本案的關鍵在于,雖然有協議,但陳小雨的經營行為與家庭生活存在緊密關聯。從賬本和證人證言來看,她的收入部分用于家庭,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混同。"他看向王二牛,"王二牛先生,雖然您不參與經營,但也從經營收益中獲得了利益,這是無法回避的事實。"
王二牛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他低聲說︰"我從來沒想過會牽扯到我,我就是個普通工人,那些錢是我辛苦攢下的......"
經過激烈的辯論,法院最終做出判決。法官認為,雖然陳小雨和王二牛有協議,但陳小雨的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不過,考慮到王二牛未參與經營決策,在承擔債務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輕責任。
走出法院,陳小雨和王二牛站在街頭,秋風拂過,帶著絲絲寒意。兩人相視無言,曾經看似堅固的婚姻和財產約定,在現實的沖擊下,變得千瘡百孔。
"對不起,是我連累了你。"陳小雨的聲音帶著愧疚。
王二牛嘆了口氣︰"說這些也沒用了,日子還得繼續過。咱們一起想辦法把債還上吧。"
這場債務糾紛,像一場風暴,席卷了他們的生活。但在風雨過後,兩人的心反而靠得更近了。他們明白,在婚姻里,無論是福是禍,都無法真正割裂彼此的聯系。而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團隊,也從這個案例中,深刻體會到法律在平衡公平與情理時的微妙與重要。他們繼續奔波在維護正義的道路上,期待著為更多人化解生活中的法律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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