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午後,陽光炙烤著青山縣的街道。某部戰士小馮趁著休假,駕駛著自己的私家車準備去看望許久未見的父母。他哼著小曲,心情格外輕松,卻不知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正在前方等著他。
    當車輛行駛到一條略顯偏僻的路段時,路邊突然竄出一個人影。小馮反應迅速,立即猛踩剎車,可還是听見“砰”的一聲悶響。定楮一看,一名中年男子——孫某已經倒在車頭前方,捂著肚子在地上翻滾,嘴里還大聲叫嚷著︰“撞人啦!救命啊!”鮮血順著他的指縫滲出來,染紅了地面。
    小馮腦袋“嗡”的一聲,瞬間慌了神,但多年的軍營生活培養出的冷靜讓他很快鎮定下來。他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隨後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機,拍下現場照片,並調出了行車記錄儀查看。這不看不要緊,畫面清晰地顯示,孫某是故意沖向車頭的!
    孫某見小馮在查看行車記錄儀,眼中閃過一絲慌亂,但很快又惡狠狠地威脅道︰“趕緊拿5000塊錢私了,不然我就鬧到你單位,讓你這身軍裝穿不成!”小馮緊緊攥著拳頭,強壓下心中的怒火,堅定地說︰“我不會妥協的,一切等警察來處理!”
    沒過多久,警察趕到了現場。小馮將行車記錄儀的錄像和現場照片作為證據提交給警方。經過初步調查,警方發現孫某身上的“血跡”竟然是紅色染料,而且在孫某身上還搜出了偽造的醫院診斷證明。種種跡象表明,孫某系故意制造踫撞事故,涉嫌敲詐勒索。警方當場將孫某控制,並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其立案偵查。
    驚魂未定的小馮回到家中,父母心疼地看著他。雖然事情已經交給警方處理,但小馮心里還是覺得憋屈,他不知道這件事會不會對自己造成不好的影響。思來想去,他決定去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咨詢一下,希望能得到專業的法律建議。
    第二天一早,小馮來到了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渠成順正在整理案卷,看到一身軍裝的小馮走進來,連忙起身迎接。“您好,我是一名戰士,遇到了點法律問題,想請您幫忙出出主意。”小馮有些拘謹地說道。
    渠成順熱情地將小馮帶到會議室,還叫來了張忠民和周萬全。小馮詳細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包括孫某的威脅和警方的處理結果。“我就擔心這件事會影響部隊對我的看法,而且我也想知道,像孫某這種行為,法律上到底會怎麼判?”小馮焦慮地問道。
    周萬全扶了扶眼鏡,說道︰“小伙子,你別擔心。根據《民法典》第1174條規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孫某這明顯是踫瓷,屬于故意制造事端,你完全不用擔責。而且他涉嫌敲詐勒索罪,警方既然已經立案偵查,後續肯定會依法處理。”
    張忠民也補充道︰“我們可以幫你跟進這個案子,確保你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我們也可以給你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證明你在這件事中沒有過錯,這樣對你回部隊也有個交代。”
    小馮听後,心里的大石頭終于落了地,激動地握住渠成順的手說︰“太感謝你們了!有你們幫忙,我就放心多了。”就在這時,方梅也來到了法律服務中心。她從同行那里听說了小馮的事情,覺得這是一個宣傳反踫瓷法律知識的好機會,便主動提出想采訪小馮,報道這個案件。小馮一開始有些猶豫,但在渠成順的勸說下,他同意了方梅的采訪,希望能通過自己的經歷讓更多人了解如何應對踫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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