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算話,今日的加更!
    易大媽本來在家里坐著,听了這話一下站起來︰“啥?東旭你說啥?”
    賈東旭就開始說了︰“剛我們在車間里,來了幾個派出所的人把師傅帶走了,還拷了手銬呢!”
    易大媽听了這話一激動,整個人搖晃了幾下。賈東旭連忙上前扶住了易大媽坐下。
    緩了一會,易大媽站起來︰“走,去找老太太!”
    到了聾老太太屋里,易大媽還沒說話就開始哭了起來。聾老太太連忙問怎麼了。
    賈東旭把情況一說,聾老太太有些心驚,想了一會說道︰“翠蓮,你先別慌。讓小賈陪著你先去派出所問個清楚!然後咱們再商量咋辦?”
    易大媽答應一聲,讓賈東旭扶著她去派出所了。
    易中海第二次被公安從軋鋼廠帶走,一路上更是羞憤。就算這次還能解釋清楚,這名聲一時半會也回不來了。
    誰家好人能一次次被公安帶走啊!
    到了派出所,易中海又坐到了審訊室那熟悉的位置,這次是李所長親自審。
    問完姓名住址工作單位這些基本信息,易中海有了經驗答的也挺快。
    李所長就單刀直入的問道︰“你們院以前有個叫何大清的,你認不認識?”
    易中海在來派出所的路上想了一路,猜的就是這件事。上次仙人跳的事一個是已經處理完了,第二個莫老四他們早上才拿的錢,不應該這麼快就把他供出來。
    路上易中海也想好了怎麼說。
    于是易中海就坦然的回答︰“認識,是我家緊挨著的鄰居,我們關系不錯!”
    李所長抬了下下巴︰“然後呢?”
    易中海繼續說道︰“51年的時候他看上了個寡婦,就跟著寡婦到保定工作去了。臨走前拜托我照顧他的兒子女兒!”
    李所長不置可否的點點頭︰“繼續說!”
    “我答應的事當然要做到,柱子在峨眉酒家當學徒工資不夠花,還是我給他介紹的到軋鋼廠食堂工作呢!”
    ps︰原劇中提過傻柱十八歲也就是1953年進廠,秦淮茹婁小娥拼酒也提過何雨柱在鴻賓樓學過藝。但是鴻賓樓是天津的清真餐館,55年受總理邀請才進京開店,這樣時間線對不上。所以這里改為在峨眉酒家。
    李所長不說話,只是點了點頭示意繼續。
    易中海偷看一眼李所長,看不出來啥表情就一咬牙說道︰“還有個事,何大清走了以後,沒倆月就從保定寄錢過來,開頭幾個月是五塊錢一個月,後來變成了10塊錢一個月。”
    李所長听到這下意識的坐直了一些。
    易中海繼續說道︰“我收到錢了以後想給柱子,可是當時柱子跑了趟保定在白寡婦家沒見著何大清,回來特別生氣。我給柱子提了一句何大清,他當場生氣了給我說以後別在他面前提起何大清。”
    “這下我不好把錢給他了,所以就把錢存起來沒動,想著等柱子結婚的時候再一起給他!”
    李所長微微皺了下眉頭,問道︰“現在一共多少錢?”
    易中海說道︰“昨天我還數了一遍,一共795塊錢和憑證都在我家衣櫃底下放著沒動呢!”
    李所長點點頭︰“你在這等著!”然後就轉身出去了。
    出去以後李所長又到旁邊去問何雨柱︰“何雨柱同志,你知不知道你父親何大清給你從保定寄錢了?”
    何雨柱瞪大眼楮的說道︰“他寄錢了?不可能!這麼多年我一分錢都沒收到!”
    “那易中海有沒有給你說過何大清給你寄錢的事?”
    何雨柱茫然說道︰“沒啊!”
    李所長繼續問︰“那易中海有沒有給你提起過何大清把錢寄給他然後讓他給你?”
    何雨柱想都不想的說︰“沒有啊!”
    “易中海說他要給你說寄錢的事,你听了何大清的名字就不讓他說話了,有這事嗎?”
    這都好幾年前的事了,何雨柱哪能記得,就有點茫然︰“我不知道,不記得有沒有這事!”
    看何雨柱這啥也不知道,李所長就先回辦公室去了。如今易中海說的話有些勉強但也有可能,何雨柱又啥也不知道,這事就不好整了。
    想了想李所長給分局的胡副局長打了個電話,把情況一說。
    胡副局長搖搖頭,直接在電話里批評李所長︰“你這就是沒有抓住主要矛盾!現在的主要矛盾是你說的這個什麼何大清把錢寄給了這個易什麼讓他轉交給自己的孩子。”
    “無論什麼理由他沒轉交就是犯罪。至于是盜竊還是貪污你可以問問檢察院的同志。”
    檢察院是建國時候就有了當時是叫檢察署,54年改名叫做檢察院。
    胡副局長繼續說道︰“至于他說的什麼理由也好、錢一點沒動也好,那是法院判刑時考慮的事情!就不是你該考慮的事!”
    李所長恍然大悟,連忙道謝。
    掛了電話以後李所長就開始麻利的辦手續,先把易中海拘留了再說。
    至于何雨柱,李所長把實際情況給何雨柱一說,何雨柱哪怕有了些猜測整個人也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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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爹還在年年給寄錢?被一大爺給扣了?何雨柱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
    送走了有些失魂落魄的何雨柱,李所長就聯系檢察院的同志了。
    電話里兩個人討論了半天,最後認為這應該是貪污。因為盜竊是秘密將本來在他人控制之下的財務拿到自己控制之下,不符合易中海這種情況。
    事實上在現代這種情況屬于侵佔罪,但50年代沒刑法沒這個罪名。只能按貪污走了。
    定下來這事,易中海就被拘留了。不懂法的易中海還在嚷嚷著把錢還給何雨柱,但公安才不理會他的話。
    易大媽和賈東旭到了派出所,就打听易中海的事。當時還在審著呢就讓人等著。
    後面看到何雨柱,兩個人連忙上去問易中海的事,何雨柱心情復雜的看了一眼易大媽,說了句︰“你問公安同志就知道了!”說完扭身就走了。
    易大媽本來就心急,看到何雨柱這樣心里更是著急。賈東旭也在這罵何雨柱。
    過了好一會才把易大媽和賈東旭叫進去,李所長說道︰“你們是易中海的家屬是吧?正式通知你們,因為易中海貪污了何雨柱同志的父親何大清寄過來的生活費,現經分局批準,對易中海進行拘留。”
    按道理應該是逮捕的,但逮捕要檢察院批準手續走完再說,所以這里李所長說的是拘留。
    听了這話易大媽和賈東旭都難以置信。
    李所長繼續說道︰“正好你們在,易中海交待貪污的錢還在家里放著,我現在派人跟你們去取!”
    易大媽和賈東旭無法,只好和兩名公安一起回95號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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