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新中國頒布了,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質的法規,“婚姻法”。
為了宣揚這部法規,軍管會干事深入到基層,組織起各個大院里的民眾,解讀這部法典的相關規定。
臨到95號院听取時,已是5月20號了,其實,大家都已經通過別人的口述,了解到了一些大概。
軍管會干事解讀的非常詳細,並一一為大家解釋了,這部法規中每項條款的重大意義。
其一,廢除了封建婚姻包辦制度,提倡婚姻自由,男女權利平等,實行一夫一妻制,保障婦女兒童的家庭權益。
其二,男女結婚時的年齡規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
其三,男女雙方結婚時,必須到相關單位登記信息,領取政府發放的結婚證明,否則將不具備法律效應。
這一規定,很好的避免了如;近親結婚、重婚等,婚姻中的不良行為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