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蕭順聞言,也是猛點了點頭︰“這樣也好,咱們也不需要操心,每月還有分紅。”
蕭凌抬頭看了吳二林一眼,微微一笑。
“蕭老大要是覺得三成的話,那我就多給你一成怎麼樣?”吳二林摩拳擦掌,一臉的緊張。
蕭凌沒有回答,繼續吃著自己的東西。
“五成,我每個月賺的錢,都要分蕭先生的五成!”
“三哥,你能不能告訴我一聲,難道你就這麼放棄了?”
蕭順也是一臉焦急,搶過蕭凌手中的筷子。
“我不打算在這里多花一筆錢,吳兄弟,你多看著點,每個月的收益,我會分你百分之十。”
蕭順、吳二林目瞪口呆,就連沈輕柔都向蕭凌投去了驚訝的眼神。
“做生意,怎麼可能一點成本都沒有?”
小翠從櫃台里出來,端著一壺清茶,遞給蕭凌。
“投資做生意,就是做生意,我本來就想著,什麼都不做。”
看到眾人疑惑的目光,蕭凌耐心地說道︰“富鑫飯店我今日也去過,位置很好,佔地也很廣,可以在這里開設一家新的餐廳。”
吳二林撓了撓頭︰“富鑫飯店,高學志是絕對不會免費送給你的。”
蕭凌微微一笑︰“暫時是沒有,不過再有一段時間,他應該會主動跟我談生意的。”
“高學志這個人我還是知道一些的,以他的性格,絕不會輕易讓步,更不可能將自己經營了這麼多年的家族產業就這麼交給別人。”
吳二林拼命的搖著頭,可他的腦海中卻有一個念頭在提醒著蕭凌,他知道,這絕對不是在開玩笑。
“不是所有的都要,等燕春樓的規模擴大後,我就開始做藥膳了,市里的大酒樓,肯定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蕭凌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讓所有人都是一怔。
“那富鑫飯店不是倒閉就是易主,但你想一想,會有人接手嗎?高學志如果還想要經營好自己的事業,唯一的辦法就是和我一起工作。”
吳二林給蕭凌暗點了個大拇指,你才二十多歲,就有這麼好的生意天賦,真是讓人羨慕!
“那我們要如何配合?”蕭順急切地說道。
“他拿走了五成的收益,我們什麼都沒撈到。”
接著,蕭凌再次一巴掌將吳二林的肩頭拍開,臉上露出笑容,“吳兄弟,這買賣不好干,你就跟著我干,將來每家店賺到的錢,我都會分給你一份。”
蕭凌的回答讓吳二林精神一振,連忙說道︰“蕭兄弟,你打算在這里開幾個店?”
“我這一家,必須在國內所有城市開一家!”
沉默半晌,吳二林吞了口口水,噌的一下從椅子上跳起來。
“蕭老兄弟...不對,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吳二林的老大。”
……
過了兩日,金勇勝開車從南邊回家。
才到了縣里的“艷春閣”,正要往里走,被蕭凌一把抓住了手臂。
“金大哥,你終于回來了,我可是很想念你的。”
金勇勝愣了一下,說道︰“你們是不是在森林中發現了什麼好東西?”
蕭凌拉著他來到了院子里的一個屋子里,微微一笑,微微搖了搖頭。
“這麼說,你是要向我貸款了?我最近新買了一台汽車,身上沒什麼錢,能出的錢就是十萬。”
蕭凌為他斟滿茶水,揮揮手,說道︰“向你購買草藥。”
這是一種很重要的食材,需要大量的藥材。
森林和農場可以給他們提供食物,但是他們沒有草藥。
金勇勝是東北倒賣軍火多年的人,蕭凌就打算找他收購,不僅品質過硬,而且價格還會低一些。
“從我這里購買?“艷春樓”和“菜市”不都很好麼?你是不是想把主意打到草藥上去?”
“這次的藥膳坊,我已經和廚房里的人討論過了,一共有十幾種材料,你每個人都要一百斤。”
蕭凌說著,拿出一份事先寫好的清單,交給金勇勝。
“這幾味藥可不是一般的貴,而且數量很多,我需要三日。”
“沒關系,燕春閣的工程也完成了,兩側的建築很快就會連在一起,三日後,你就可以將藥材運過來,到時候我們就可以開始做菜了。”
說完,蕭凌繼續說道︰“金大哥,你能不能給我打個折?”
他跑了好幾家藥鋪,全部買下來,最起碼也要兩千多。
這一筆錢,他並不在意,因為他需要的數量太多了,普通的藥鋪根本養不起。
“我開個價,你帶我去‘燕春閣’吃一頓,我就答應你。”
金勇勝為人豪爽,而且以前還受了蕭凌的幫助,所以並沒有把這點兒小錢看在眼里。
兩人又聊了幾句,等菜都上齊了,金勇勝才開口。
“老弟,我這一趟回來,可是學到了不少東西,雖然我一年也有不少收入,但是比起大生意來說,我這點血汗錢,又算得了什麼呢。”
蕭凌端起酒杯喝了一小杯,笑眯眯地說道︰“大生意?能不能給我一點好處?”
金勇勝點了一根香煙,隨後猛的一拍桌面,“果然是你干的。”
然後,他給蕭凌詳細的解釋了一下,自己在家鄉的一些好友,也是做生意的。
出售某些日常生活用品,每次都能大發一筆。
龍川市就在邊境,蕭凌做的食物罐頭,銷往海外,肯定很暢銷。
“你的意思是做生意?”
金勇勝搖搖頭,“我對貿易不是很了解,但我認識幾個俄羅斯人,他們的生活成本很高,你覺得我們可以多制造幾個,然後出口到國外去,這會有多大的利潤?”
金勇勝是個很會做生意的人,蕭凌之前就有做貿易的想法,但一直沒有足夠的資本。
“金大哥,你把罐頭拿到海外去,確實能掙不少錢,不過,你拿去跟他們交換,還是能賺不少錢的。”
金勇勝眼楮一亮,興奮地說道︰“換什麼?”
“小號的可以和他們交易,大的可以用木頭和鋼鐵來交換。”
七八十年代的邊疆城鎮,有很多“倒爺”,他們可比金勇勝這種只能在中國做走私生意的人要好得多。
直到三點多,金勇勝才醉倒在房間里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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