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懵了一下,只得被迫回“听、听到了,可是……”
白瀟直接打斷吳用“審判長,問題已經很清楚了,被告人當庭清晰听到了被害人死亡的認定,但現在,他卻對法庭說‘我不知道他們死沒死’,這只有一個合理解釋,吳用在公然撒謊。”
“吳用之所以要在這樣一個板上釘釘的事實上撒謊,因為他怕了,他不敢面對這些人在與他見面後都死了這個核心事實!”
“吳用的謊言,恰恰暴露了他內心對這一因果聯系的恐懼和承認。”
“他的目的是割裂自己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關聯,這是掩耳盜鈴!”
“審判長,一個需要在如此簡單、明確的事實上撒謊的被告人,他在其他關鍵情節上的供述還能有多少可信度?”
“吳用對案件核心,也就是見面與死亡之間的關系的回避和謊言,恰恰從反面證明,這個關聯正是本案的真相所在!”
“因此,請合議庭充分關注被告人吳用當庭撒謊的這一行為,並對他的一切辯解持高度懷疑態度。”
白瀟開局就設置這樣的提問陷阱,最終目標並不是讓吳用解釋死亡原因,而是想摧毀他作為陳述者在法庭上的可信度。
除此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因為吳用很自信,心理防線也很強,白瀟這樣做是為了一點一點擊潰吳用的心理防線,開局這樣的問題進行這樣的暴擊是最合適不過的了。
就像《孫子兵法》中所提到的,善攻者,先攻其心,後攻其城。
先在吳用的心理防線上炸開一個巨大的缺口,他的冷靜從此會出現裂痕,他的自信會動搖,他可能會變得易怒、多疑或沮喪。
剝奪一個自信的連環殺手的掌控感和心理防線,需要一套組合拳。
要知道白瀟開局的暴擊只是第一波攻勢,後續將會持續施壓,不給他任何重建防線的時間。
吳用的律師林天齊急忙湊近話筒喊出了一聲“反對!審判長!我反對!”
“原告代理人正在對被告人無用進行不當的是詰問和羞辱!”
“代理人將吳用當庭听到的信息與案發時的主觀認知故意混淆,案發時吳用是否知情,才是關鍵,而非現在。”
“還有,代理人無權代替吳用做心理分析,並將其主觀臆測‘因為他怕了’作為結論強加給法庭,這是在煽動情緒,而非陳述證據!”
“代理人的終極目的,是通過抨擊吳用當庭的言論,變相強迫其對核心指控做出實質回應,這侵犯了吳用不被強迫自證其罪的權利。”
“故,辯護人請求法庭制止代理人的不當言論,與此同時,辯護人請求法庭忽略代理人帶有強烈偏見性的評論!”
說完,林天齊瞬間,一股難以抑制的的得意感在他心里蕩漾開來。
作為一個專業的刑辯律師,他知道自己剛剛的那番發言無懈可擊,堪稱完美。
說完之後,林天齊的身體甚至放松地向後靠了靠,擺出了一副“好戲收場,我看你如何下台”的悠閑姿態,就等著欣賞白瀟接下來的挫敗。
事實上,林天齊不愧是業內小有名氣的刑辯律師,他對白瀟的反擊確實是有理有據的,很專業。
但是白瀟也不是吃素的。
面對林天齊的指責,白瀟從容不迫“審判長,代理人正是在依法進行提問,並未不當詰問。”
“首先,代理人並未混淆,代理人首要質疑的是被告人當庭陳述的真實性。”
“一個當庭陳述被證明為虛假的被告人,他的整體可信度應當受到懷疑。”
“這是證據法的基礎原則,與案件核心事實直接相關。”
“其次,這並非主觀臆測,而是基于被告人前後矛盾行為的合理解釋和邏輯推論。”
“法庭邏輯推理的目的,就是從行為推斷動機。”
“如果辯護律師有更合理的解釋,為何被告人要在一個人盡皆知的事實上撒謊,請讓他提出來。”
白瀟簡簡單單的幾句回應很具體地體現出了什麼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下就把林天齊攻擊他的方向“案件事實”拔高到“被告人作為證據來源的可信度” 這一核心證據法原則上來。
法官無法拒絕法庭對被告人可信度的審查。
將攻擊目標從“案件事實”轉移到“被告人作為陳述者的可信度”上。
因為對被告人可信度的質詢是交叉詢問的絕對核心,法官很難制止。
白瀟都不是在玩弄程序技巧,而是在駕馭程序規則。
白瀟站在法律精神的更高處,告訴林天齊,“你說的規則我懂,但我用的,是規則的更高階玩法。”
白瀟說完的時候,林天齊整個人都麻了,還能這樣?還能找到這個角度?
林天齊之前微微後靠的身體,此刻僵硬地前傾,手指緊緊地捏住了一支筆,因為他需要抓住一點什麼東西,來掩飾他那只正在微微顫抖的手。
為了應對白瀟,林天齊可是做了很多準備的,沒想到,自己的反擊就這樣被白瀟輕輕松松的就擊破了,似乎不費吹灰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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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心理落差讓林天齊腦子里現在一片空白,還有嗡嗡嗡的聲音作響。
對于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他們知道白瀟牛筆,但是親歷了剛剛這場攻辯之後,心里不免還是再次被白瀟的老練甚至“狡猾”的手段給狠狠地震撼到了,特別是審判長。
要知道在一開始林天齊提出反對理由的那一刻,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內心天平都發生了明顯的傾斜。
因為林天齊提出的“混淆時空”和“侵犯權利”這兩個點,尤其听起來正當且有力,符合程序正義的嚴格要求。
他們都覺得林天齊說得在理,白瀟的問題確實有些咄咄逼人,存在越界的風險。
審判長的手甚至已經微微抬起,準備敲下法槌,口中那句“反對成立,請代理人注意提問方式”幾乎到了嘴邊。
沒想到下一秒白瀟把“被告人作為陳述者的可信度”給搬了出來,讓林天齊說再多的程序性辯護都沒有用了,因為這才是本質,這才是證據規則的真正核心!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旁听席上的觀眾知道白瀟牛筆,但是感受不像法官那麼深。
剛剛的那場爭論,就好比如,整個法庭審判就像一座大廈,而被告人的陳述就是搭建這座大廈最主要的磚塊。
“可信度”就是檢驗每一塊磚頭是否結實、是否能承重的唯一標準。
如果磚塊本身是腐朽的、虛假的,那麼無論你用多漂亮的設計圖、多堅固的水泥,最終搭建起來的大廈都將是搖搖欲墜的,甚至會轟然倒塌。
林天齊在糾纏程序技巧,攻擊白瀟時空混淆、不當評論,這是在爭論游戲規則,是形而下的“術”。
白瀟對此則是一劍封喉,直指證據法的核心靈魂,也就是證言可信度。
這是在爭奪事實認定的基石,是形而上的“道”。
而法官們之所以如此的震驚,那是因為林天齊是在要求法官因為一個技術細節,而放棄對證據核心,也就是可信度進行審查。
而白瀟則是在提醒法官,不要被形式迷惑,我們正在做的工作,最根本的就是判斷他說話可不可信。
而現在,他就在我們眼前演示了他是如何撒謊的!
這才是真正的“降維打擊”。
白瀟展現出的,是一種超越機械法條主義的、對法律精神和訴訟目的更深層次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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