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拐賣判五年?給我滿族抄斬

第320章 嚴厲的戒具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老酒黃 本章︰第320章 嚴厲的戒具

    法警收到法官的指示後便將梁永康緩緩帶進法庭。

    在看守所待了幾個月的梁永康,之前被剃掉的頭發又長回來了不少,現在發型是那種干脆利落的平頭,精神狀態都好了許多。

    其實這些年來,除去前段時間強制戒粉粉,梁永康在看守所的這段時日絕對是他最輕松,活得最像一個人的時候。

    規律的作息,清淡的飲食,適量的運動,還能看看書,就跟是在做夢一樣,仿佛回到了上警察大學的日子,有種恍若隔世的錯覺。

    要不是梁永康的白色t恤外套著一件顯眼的橙色馬甲,手上戴著銀手鐲,腳上戴著沉重的腳鐐,大家都不敢相信這樣看上去一個朝氣蓬勃的小伙子居然是手上沾著人命喪心病狂的販粉集團的老大!

    庭審直播間的觀眾心想,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梁永康拖著沉重的腳鐐緩慢地往被告席上行走,腳鐐跟木地板的撞擊聲讓這個安靜的法庭更顯嚴肅。

    其實,在刑事審判中,一般的罪犯被告人通常只戴銀手鐲,不需要腳上還鎖著腳鐐,因為腳鐐是一種非常特別嚴厲的戒具。

    但對于像梁永康的這種具有危險性的罪犯、重刑犯視情況可以讓他戴上腳鐐的。

    梁永康佩戴的不是普通的腳鐐,而是有幾十斤重的重鐐,比一般的戒具更為嚴厲!

    梁永康走進法庭後,他環視了一圈周圍,他想自己當年考入警察大學的時候,應該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會有今天吧。

    一個從小夢想做一個懲奸除惡的人,如今要在這莊嚴的國徽下受審,這對他來說實在是太諷刺了。

    梁永康被固定好在被告席上後,主審法官便開始核實梁永康的身份信息,和告知訴訟權利後進入正式的審理程序。

    主審法官按照慣例對梁永康說︰“被告人,請陳述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貫,身份證號碼,住址,以及職業!”

    梁永康回答道︰“我叫梁永康,1997年11月1日生,籍貫廣府省羊城市,身份證號碼︰,住羊城市藍天區陽光街道晨曦花園8棟1單元477,職業我是一名華國人民警察!”

    !!!!!!!

    梁永康的回答震驚了全場以及庭審直播間的觀眾,除了法官他們這些看過卷宗,看過梁永康訊問筆錄的人。

    陳警官心里早就有準備梁永康將會進行怎樣的辯解,但听到梁永康在回答他的職業時說他是一名華國人民警察,陳警官的心里不免還是咯 了一下。

    梁永康的這句“我是一名華國人民警察!”甚至比他們說得還更有力量些。。。

    而對梁永看來說,十年!整整十年了!他終于可以向全世界光明正大的說出他的警察身份了!

    庭審直播間本人也沒想到,庭審才剛剛開始,彈幕就爆!

    “臥槽!我就說吧我就說吧!肯定是有反轉!!!”

    “可是!這!哎呀臥槽!這…這這這真的假的?媽也,黑社會老大居然是警察???這尼瑪開什麼國際玩笑???”

    “我說肯定是真的,不然白瀟怎麼可能給他辯護嘛!”

    “不是?警察?警察是什麼意思?是臥底?是臥底的意思嗎?我去好幾把魔幻就是說!”

    “6!太6了!這黑社會老大要真的是臥底那可就真的太6了!”

    “呵呵,你們不會還真信這個粉販子而且是個販粉集團的老大會是臥底吧?這只是白瀟的騙人的鬼把戲罷了!誰要真信,那是真傻!”

    ……

    主審法官清了清嗓子“咳咳!”隨後便提醒書記員道︰“書記員,在被告人梁永康回答職業的那一欄括弧寫上‘待核實’這三個字。”

    書記員接收到法官的指令後,快速敲擊鍵盤完成備注。

    主審法官把目光從眼前的顯示屏上收回,然後看向公訴席道︰“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檢察官回︰“好的,審判長!”

    接著檢察官就拿起了起訴書進行宣讀︰“被告人梁永康多年以來,在韓真領導下的販粉集團中作為該集團的主要成員兼骨干份子!”

    “被告人梁永康不僅多次輔助韓真進行粉粉交易,還受韓真的指示多次進行尋釁滋事和打架斗毆傷人,在面對警察抓捕時,多次反抗襲警!”

    “在一次警方針對韓真進行粉粉交易的打擊行動中,梁永康持槍將警方一名落單的緝粉警察射殺致死!”

    “後梁永康為爭奪販粉集團老大的位置,又持槍將韓真射殺致死!”

    “韓真死後,該販粉的黑社會集團便由梁永康領導,直至警方將該集團搗毀!”

    “綜上,公訴人望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梁永康上述刑事責任,對被告人梁永康判處死刑!”

    “審判長,公訴人的起訴書宣讀完畢!”

    主審法官按照慣例問梁永康︰“被告人梁永康,你對公訴人指控你犯的上述罪行,你是否有意見?”

    梁永康回︰“法官,我有意見,檢察官說的那些事情我是做了,這個我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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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是有原因的,因為我是警方安插在韓真身邊的臥底,為了獲得情報,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警察身份,所以有些事情我的逼不得已才去做的!我是不得不去做!”

    這時,主審法官問︰“嗯,被告人梁永康,就算你說你做這些違法犯罪的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就算你槍殺落單的緝粉警察是韓真逼你的,那槍殺韓真難道也是韓真逼你的嗎?”

    梁永康趕緊否認道︰“不是的法官,關于那位緝粉警察是這樣的,當時他讓韓真叫人打了個半死受了很嚴重的傷,然後韓真讓我把他帶回去,韓真想要從他的嘴里問出到底警方安插在韓真身邊的臥底是誰。”

    “那時候我在帶他回去的路上,我找了個機會準備放他走的時候,他說他受了很嚴重的傷走不了,他還說他死也不要被帶回去被韓真折磨致死!所以,他趁我不備,握起了我的手,將我手上的槍對準他的額頭,然後通過按壓我的食指扣動扳機自殺了,我承認,這里面有我的疏忽在,但我是真沒想到他會這樣。”

    “韓真那個是因為他發現我就是警方安插在他身邊的那個臥底,他準備殺我,當時他都掏出槍了,我才殺他的!我這是正當防衛!”

    主審法官再次向梁永康確認道︰“被告人梁永康,也就是說你不認罪是吧?”

    梁永康回︰“法官,如果我真的做錯了我會認,但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逼不得已的,而且我是在執行臥底任務,所以,我真的沒法認這個罪,因為我本來就沒有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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