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拐賣判五年?給我滿族抄斬

第116章 反將一軍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老酒黃 本章︰第116章 反將一軍

    正當大家以為法務這把應該沒招了,但專業的就是專業的。

    法務還可以繼續狡辯,道︰“由于工程需要,魔池公司的項目公章大部分時候都放在工地上的臨時辦公室內。”

    “多家分包建築公司一起同時施工,工地本就人員繁雜。”

    “雖然工地門禁的《申請書》上加蓋有魔池公司的項目公章,但魔池公司的管理層對此並不知情,不能因此就斷定這八名原告與魔池公司就提供勞動一事達成合意。”

    “如果達成合意了,那為什麼魔池公司不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

    這時。

    白瀟突然道︰“被告代理人問得好!!!”

    “魔池公司在先前的庭審中已經認可陳大柱是魔池公司的員工,但魔池公司也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魔池公司應當跟九原告都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而拒不簽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銀行流水可知,陳大柱每月固定工資為9500元,從實際用工的第個二月開始算魔池公司應當支付給陳大柱雙倍工資差額為9500元月x11個月=元!”

    “同理,其余八名原告每月的固定工資為9000元月,魔池公司應支付給八名原告雙倍工資差額為9000元月x11個月x8=元,九人共計元!”

    擦,法務沒想到就這樣水靈靈地被白瀟反將了一軍!

    其實當時,這幾個農民工兄弟在簽訴狀的時候看著這些數字的時候都驚呆了!

    本來一開始他們的想法只是很簡單。

    拿回應得的工錢就已經超級滿足了。

    誰知白瀟不僅要給他們搞社保,還有什麼雙倍工資差額,什麼資金佔用利息!

    這些詞語他們听都沒听說過!

    這時。

    法務反應過來了,覺得總這樣被白瀟牽著鼻子走不行!

    法務反駁道︰“原告方不論是主張社保、雙倍工資差額都是建立在其余八名原告跟魔池公司成立勞動關系的前提下!”

    “本案,即便這八名原告有刷臉打卡記錄也說明不了跟魔池公司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了。”

    “可能原告律師平時刑案做得多,不太了解我們民事領域,特別是工地上的人員關系糾紛!”

    “在我們這個領域,工地上凡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跟公司只有勞務關系,從來還沒有過是勞動關系的先例!”

    好家伙!這法務竟然貼臉開大!拋開案情不談,跟白瀟談領域!

    熊星星只能在心里默默對這個活該的法務說聲,珍重吧兄弟!

    白瀟馬上反問道︰“請問被告代理人,你所說的工地領域是否受華國法律的調整?”

    法務回︰“在華國,當然受華國的法律調整!”

    白瀟繼續問︰“華國法律有沒有規定工地領域但凡是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就不成立勞動關系?”

    法務沒有順著白瀟的問題回答,而是說︰“我剛剛說的是實務中就是這麼處理的!”

    白瀟無所謂順著法務的話問︰“實務中處理案件是否能夠違反華國的法律?”

    法務這下只得回︰“不能。”

    白瀟說︰“那好,那就麻煩請你專業一點,哪怕就只有一點!”

    “雖然你只是一個公司法務,不是律師,沒有律師證,也不知道你有沒有過了法考!這些都不管!”

    “但在法庭上所說的話應當要有法律依據,而不是僅憑一張嘴只會叭叭叭,張嘴就來!浪費所有人的時間!”

    剛剛法務對白瀟貼臉開大,白瀟的話猶如扇了巴掌!

    法務的臉一下就紅溫了!

    但法務反應還算快,緊接著說︰“根據華國《勞動法》的規定,僅憑打卡記錄和轉賬也無法認定就成立勞動關系!”

    白瀟開始根據法務所依據的《勞動法》進行反問︰“魔池公司有沒有用工主體資格?”

    法務回︰“當然有!”

    白瀟又問︰ “陳大柱他們有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有沒有固定的薪資?”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法務只得回答︰“有。”

    白瀟繼續問︰“九名原告在魔田工地上做的工作是不是魔池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

    法務回︰“是。”

    白瀟再問︰“魔池公司在魔田項目中制定的規章制度,安全制度、工地紀律是否適用于九原告?”

    法務已經感覺到不對勁,知道自己掉進白瀟的圈套了,最後再進行一波垂死掙扎,說︰“這些只適用于陳大柱,不適用于其余八原告!”

    “八原告並不受魔池公司管理!”

    這時。

    白瀟又拿出了一份紙質材料,道︰“審判長,我有一份證據需要舉示!”

    主審法官回應道︰“舉示吧。”

    白瀟道︰“好的,這是魔池公司交由九十建公司存底的,魔池公司在魔田項目中制定的《魔田項目二十項安全施工制度》以及《魔田項目施工紀律要求》,上面不僅有九名原告的簽章,還加蓋著有魔池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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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明魔池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適用于九原告,九原告魔池公司的勞動管理。”

    “根據華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因此,九原告與魔池公司之間符合認定勞動關系需要具備的必要條件!”

    主審法官道︰“被告魔池公司質證吧!你們對原告方舉示的《魔田項目二十項安全施工制度》以及《魔田項目施工紀律要求》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是否有異議?”

    又是兩份確鑿的證據,法務不得不服白瀟的取證能力。。。

    法務只能回︰“審判長,代理人對這兩份證據的三性均無異議!”

    主審法官知道這個法務不是白瀟的對手,也懶得再听他繼續狡辯了,想快點結束關于這場爭辯,說︰“被告代理人,你對證據三性無異議,那是不是說明也對原告方的關于九原告跟魔池公司成立事實的勞動關系沒有異議?”

    關于是否成立勞動事實的勞動關系這點,自己只是一個小小的法務也沒有權利擅自認可啊!認了開完庭之後沒法跟公司交代。

    法務只能打起太極回︰審判長,雖然證據沒問題,但魔池公司從來都沒有要跟除了陳大柱之外的其余八名原告形成勞動關系的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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