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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格里依然對著今天的所見回憶著,心情很好,不知不覺就已經到了自家的後院,現在正是熱鬧的時候。
看著格林再次翻上自家的屋頂,見他這麼快就尋到自家最容易翻上去的低矮房檐,不禁一陣無語,格里真的很想問問他是不是經常翻到自家來?
下面的人群還在走動著,不想被當成小偷的話最好還是等一會兒再下去的比較好。
格里看著手腕上的戒指發呆,上面的做工真是太精細了,看著內側那串英文,不自覺的就念了出來。
“格林•貝利加特...”
神奇的是這樣呼喚著那枚戒指的褐紅色紋路就像是活起來了一般,變成帶著光亮的鮮紅色,仔細看上去好像還有血液一般在其中流淌著。
“鎭?!”
格里驚奇了一下,今天所經歷的神奇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先是那個會佔卜的老婆婆,再是會睜眼的護身符,然後就是這個戒指了。
格林也覺得不可思議,胸前的那只圖騰也像是回應般的有些發熱。
“這個應該是很重要的東西才對吧?是你父母留給你的麼?”格里好奇的將戒指拿了起來問著。
“是啊,你說的沒錯。”格林將戒指拿在手里,這枚戒指放不進空間里,也不知道有什麼作用,但看起來應該不簡單的樣子,應該可以用來保護歌妮,只要她叫自己自己就會感覺得到。
“是嗎?好像從來沒在米德蘭听過這樣的姓氏呢...”格里回憶著,反正就沒听說過這個姓氏是哪家的貴族大人。
“走吧,沒人了,我們該下去了。”格林見著下面沒人走動就打斷了這個話題,畢竟能在整片大陸找到這個姓氏都算奇怪。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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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悄咪咪的從房頂上摸回了後院,終于走到自己的門口的格里總算松了口氣,掐著腰很是自豪的樣子。
真是一場刺激的冒險呢!!
“謝謝你,格林,今晚我玩的很開心!”格里第一次認真的打量起格林,不錯,像這樣的伙伴才是絕妙的,難得的對格林露出了發自內心的微笑。
格林會心一笑,將戒指上面的鏈子扯斷,很是自然的拉起了格里的右手,將戒指套入了格里的無名指。
“戒指...這是做什麼?”格里被格林這突然的舉動搞得有些不明所以,交給自己保管就好了,怎麼還戴上了?
格林不答,只是輕輕地牽起她的手,低頭在她的手背上落下一吻,隨後湊到了她的耳邊低語著。
“這枚戒指...當然是送給我未來的妻子了,我長大了一定會娶你的,歌妮。”格林壞壞的在她耳邊吹了口氣,然後趁她沒反應過來就爬上房檐翻牆溜了。
這種感覺格林在上初中時男生之間的惡作劇里深有體會,是連雞皮疙瘩都會起來的那種感覺。
只留下格里在原地發呆,整個人都產生了那種像是被電擊到了的酥麻感,雞皮疙瘩從頭起到腳,什麼...未婚妻?娶我?
大腦宕機般的愣得甚至格林都跑出去好久了才反應過來。
“?????????”
“我不是女孩子啊喂!!!!!”空蕩的後院里只留下了格里快要崩潰的聲音,那聲音響徹整個寧靜夜晚的街道。
這家伙!?到底有沒有把自己說的話當做一回事啊?!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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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好險,差一點就要被關在外面將就一宿了。”
格林氣喘吁吁的走進了帳篷,跑了一路總算是趕在關門前回來了。
“嘻嘻,怎麼樣呀老大,有沒有佔到什麼便宜?”巴茲索整張臉都堆在了一起壞笑著,那雙小眼楮眯起來斜視著格林,一臉八卦的樣子笑的很是猥瑣。
“哈哈哈,那肯定得佔佔便宜啊,桀桀桀桀桀...”格林很是得意的吹噓起來,甚至得意忘形的開始瞎編起來,什麼親親小嘴兒啦,她很是崇拜的看著自己什麼的,巴拉巴拉。
也不知道對于以後知道格里真實身份的巴茲索造成多大的心理陰影,反正今晚听格林吹的很是開心就對了。
男人嘛,不吹牛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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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入巴克利ing...】
巴克利的某處草地。
太陽曬屁股的感覺很是微妙,當格林再次蒞臨潘德世界時,早就不知道過去了多久,太陽都快下山了,這一覺睡得好像還蠻久的,從空間里隨便找了件衣服穿,剛好只剩那件破洞的帶袖短袍可以穿,之前的褶皺衣服已經被燒了,再之前的衣服有些太小了,完全穿不上的樣子,看來還是在這里搞點線頭和衣服好了。
經過幾天的摸索,格林已經摸清了潘德世界的運轉方式了,在劍風過了一天才能在潘德多待一天的時間,在潘德無事發生的話趕路時會回到自己的那個小廉租房的屋子里點著鼠標,很多情況下是不會在潘德大陸停留太久的,也不是天天都有事件發生,刷完一天就會被強制下線了,或者是多攢幾天一起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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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神秘商店里的商品,是根據自己的物品管理的技能展示的,現在只有3點的能力,所以神秘商店里只有6個商品正在出售,前兩格是非常奢侈或稀有的物品,基本上都是過萬的東西,中間兩格就是普通的鎧甲和武器,價位在幾千個第納爾的範圍,最後兩格出售的是食品和雜貨,每隔一個月才會刷新一次。
這次出售的物品是龍淚寶石和諾多的精靈馬,無袖板甲和天藍色臂鎧,最後是一袋鹽和隻果在出售,不管交易技能有多高,這里的物價是恆定的,所以只能憑運氣希望能刷到些利潤高的雜貨拿出去賣,畢竟無論買什麼東西空間是恆定的,無論是在潘德用還是在劍風里用。
要是刷到一份頂級香料和天鵝絨或絲綢,拿到劍風里去賣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畢竟系統給的東西就是離譜,量大的50公斤的一大袋鹽只要280個第納爾,賣到溫達姆直接發財了,只可惜那邊現在沒什麼時間去經商,而巴克利是沿海地區,鹽什麼的簡直便宜的要命。
買了件粗糙的長袍將就著穿,想不到這麼個稍微板正點的成衣就要一百個第納爾,真是黑的要命,早知道上次賣掉的衣服留些好了,畢竟放系統里再穿上是剛好合身的。
但也不怪巴克利能賣出這樣的天價,因為人們都在打仗,缺的反倒不是錢,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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