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組又忙活了兩天。
    調查工作幾乎沒有進展。
    第二次爆炸的原因根本無從查找。
    調查組組長藍和平一看眾人情緒低落,立刻召開了一次激勵大會。
    會議總結了這幾天的工作情況。
    鼓勵大家不要氣餒,要從細節上入手等等。
    然後,藍和平話風一轉。
    談起了對南方省調查報告存在問題的看法。
    “同志們,第一次特大爆炸事故中,李仲飛要承擔的責任最少。”
    “前任市長要負主要責任,龍明珠要負次要責任。”
    “南方省把全部責任都歸咎于李仲飛是錯誤的,要糾正。”
    “第二次爆炸特大事故雖然還沒查清爆炸原因。”
    “但全部責任還是歸咎于李仲飛也是錯誤的。”
    “南方省委的做法有違法制。”
    “畢竟,法律不外乎人情,在失去了人情的情況下,就不可避免會產生不公正的現象。”
    “法律是管人的,不是管冰冷的機器的。”
    “在脫離了人的基礎上講法律,就是時代文明的倒退。”
    “……”
    藍和平講了十分鐘。
    按規定,其他副組長也要發表自己的看法。
    蔡沙河和從剛完全贊同藍和平的說法,沒有說什麼。
    應急管理部副部長章磊既沒有贊同,也沒表示反對。
    而化工聯合會高級副會長、化工專家程度直接表示反對。
    “藍組長,法律不外乎人情的人情也是民意、民憤。”
    “李仲飛不負全責誰負?”
    “你讓一個長時間不在崗的已經退休的老市長負嗎?”
    “死難者家屬會答應嗎?深達市百姓會答應嗎?廣大網友會答應嗎?”
    “只有李仲飛承擔了全部責任,才能平民憤。”
    “否則老百姓會怎麼看我們這些黨員公務員?”
    “啊,一有功勞成績,一升官獎勵,都是市長一個人的。”
    “一出事都是副職和下面人的。”
    “老百姓早就看不慣了。”
    “……”
    藍和平听著程度的反對的理由,越听越不對味。
    簡直就是在混淆視听。
    用民意來綁架爆炸事故。
    所謂的民意有調查過嗎?
    恐怕是他自己和背後那些人的“民意”。
    他口口聲聲說著人情,但老百姓卻讓他說成了不通情達理,不明辨是非,不尊重事實的一群無知人。
    照他的理論,只要出了事故,把當地行政一把手一擼到底就萬事大吉了?
    黨委一把手就沒有責任了?
    他可真會有選擇性給人分配責任。
    卻只字不提這段時間是龍明珠在統攬全局。
    “程度同志,我不贊同你的說法。”
    藍和平一看程度好像沒有停止的意思,越說越離譜,立刻開口打斷。
    程度大有意猶未盡的意思,被打斷後臉色有些不爽。
    “好,你說!”
    語氣也是同樣不爽。
    似乎是對藍和平不禮貌的行為的一次回敬。
    他可不怕藍和平。
    這次來的目的就是充當“攪屎棍”。
    最好能把調查組內部攪的雞飛狗跳,分裂成幾股對立的團隊。
    他還能不知道自己言辭中的弊病,就是故意挑著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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