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金看著唐逸軒熟練的剝皮手法,感覺後背涼嗖嗖的。
“逸軒哥,你以前經常干這事嗎?你家是殺豬的嗎?”
”不是,我家是種地的。我家前後左右都是山,山上有很多野生的中草藥,我去山上采藥的時候,就下套子套野兔。然後剝好皮帶回家,炖著吃賊香。”
“原來你是個野外生存的高手,我有口福了,嘿嘿。”
”你別看熱鬧,學著點,親自上手才能學到技術。把四條腿上的肉割下來,放鍋里用水泡著,把肉里面的血泡出來。”
“這麼干淨還需要泡嗎?洗一遍不就行了嗎?我肚子早就餓了。”
“把肉里面的血泡出來。是為了除去血腥味,不然煮出來腥味太濃也下不了口。”
“還有這種說法?”
“你對生活中的基本常識都不懂,如果生在亂世,你這樣的家伙第一個掛掉。
宰殺雞鴨牛羊,第一步就是先放血,動物活著的時候,把它的血放出來,吃的時候把肉割成小塊,放水里泡一下。
煮的時候再把血沫子撇出來,這樣就不會有濃重的血腥味兒。
死了的動物血就放不出來,凝固在肉里面了。
即使用水泡的時間足夠長也不行,要多加大料,去除這些腥味,還是不如活著宰殺的好吃。
你爸媽的決定是對的,你再過幾年的話,人就廢了,你可以不讀書,但是要學會生活自理。
你們這樣的,就是健全的殘疾人,身體健全,思想和行為是殘疾。
在我眼里挺可憐的,雖然年輕,與坐在輪椅上的老頭老太太沒什麼區別。”
王成金被說的低下頭,笨拙的拿著刀子割狗腿上的肉,吭吭哧哧幾分鐘沒割下來。
唐逸軒拿過刀子給他做示範。
並告訴他注意事項,別搞得肉沒割掉,再把自己的手給割破了。
夕陽西下,冷風吹的樹枝嘩啦啦的響。
唐逸軒和王成金兩個人卻吃的滿頭是汗。
煮了一小鍋狗肉,燜了幾碗大米,吃狗肉澆上湯汁兒,香掉牙。
“哥,咱們出門以後,這頓飯吃的是最香最舒服的。”
“你要學會思考,我們為什麼能吃上這頓飯?”
“我們被狗追著咬,然後把它打死就吃上肉了,這個有什麼可想的?”
“被狗咬是福還是禍?”
“當然是禍了,吃上狗肉是口福。”
“禍兮福依,福兮禍依,就是這個道理。因禍得福,樂極生悲還是這個道理。”
”嗯吶,還真是這麼回事。”
“你現在是完全依賴我,根本沒有想過自己怎麼如何面對困難。”
“我這不是剛踏入社會嗎?”
“那就更要多想,多比較,多思考。如果是你自己或者是普通人,被這條惡犬追的結果是什麼?”
“最好的結果是累個半死,沒追上。躲過一劫,壞的結果被咬個半死。”
“能跑掉不被狗咬到,就是你的福,被咬住就是你的禍。”
“現在想想都後怕,被這家伙咬到非死即殘。”
“那個女人如此惡毒,放狗咬我們。想過是因為什麼嗎?”
“看著我們像乞丐,好欺負唄。”
“這個只是表象,原因有很多種。第一,這種人高高在上習慣了,欺負人欺負慣了。
他們吃定你不能把她怎麼樣,所以才有恃無恐。
如果我們開著車或者穿著一身名牌的衣服路過這里,她就不會這樣。
第二個原因就是她不怕出事,在這種地方真把人咬死了,在山上挖個坑埋掉,或者直接剁吧剁吧喂狗,沒人能查出來。”
“如果有人帶著手機報警呢?”
“在這個地方,警察來到需要多長時間?把狗弄走,消除痕跡。
或者把狗放到地下室,監控刪除,就是監控早壞了,你有什麼證據是她放狗咬的你?
至于其他別墅里邊的人,更不可能為你作證說他家養過比特犬,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懂不?”
“你說的太嚇人了,人命就這麼不值錢嗎?”
“在特定的環境下,有時候人命都不如動物值錢。”
“一個人不能走夜路,人跡罕至的地方也不能去,以前新聞上說,有夜跑的人會被害死。”
“不論是晚上還是白天,有足夠的自保能力才可以去,深山老林最好結隊而行。”
晚上八點,唐逸軒和王成金悄悄的來到別墅牆外。
別墅一樓二樓的燈全亮著,傳來勁爆的音樂聲。
王成金戰戰兢兢的說“哥,我們不等到12點以後嗎?他們睡著了不是更方便嗎?”
”睡著了不在一個房間,容易驚動或者跑掉一個人,那樣會更麻煩。”
我們把她的狗吃了,算是報了仇了,為什麼還要沒事兒找事呢?”
”憑自覺這家不是什麼好人,我要看看他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勾當。
你要有一顆俠義之心,除惡揚善,打擊犯罪,做個有志青年。”
王成金有苦說不出,我膽小,不想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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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逸軒手里拿著那張狗皮,王成金拿著狗的骨頭架子。
唐逸軒翻牆進去,從里面把大門打開,王成進去以後把門關上。
兩個人堂而皇之的從別墅一樓客廳進去,在一樓的幾個房間找了一遍,沒發現人,然後直奔二樓。
二樓的影視廳里,兩個男人坐在沙發上喝著紅酒。
放狗咬唐逸軒他們的那個女人,站在小舞台上扭著腰肢跳舞,一邊跳,一邊往下扔衣服。
這位男青年大約三十來歲,身材高大挺拔,他的臉龐輪廓分明,猶如雕刻般精致,鼻梁高挺如鷹鉤,一雙眼楮銳利如豹,深邃而神秘。
他的嘴唇緊閉著,整個人散發著一種冷漠勿近的味道。
這個六十多歲的男人身材矮小,身高僅有一米六左右,他的頭發已經花白,但仍然留著一頭長發。
他戴著一副眼鏡,眼神中透露出一種色眯眯的神情,看著舞台上的女子,眼中閃爍著貪婪和欲望。
“吆西,不錯,不錯!”他輕聲說道,聲音中夾雜著一些倭國的口音。
他的嘴角微微上揚,似乎對男子安排的一切感到滿意。
隨著音樂的節奏,他晃動著肥胖的身體,與女子沉浸在美妙的舞蹈之中。
唐逸軒和王成金,從內窗的一角看的清清楚楚。
唐逸軒把手機遞給王成金,讓他錄像,他一只手拿著狗皮,一只手拿著狗的骨架,等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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