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假面人生

第三百二十七章 借口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張天銘 本章︰第三百二十七章 借口

    “xxx”,是繼父的名字。

    若婷婷媽是在“虛張聲勢”,那繼父是不是“xxx”,並不重要。僅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態度,便已足夠應付。

    若婷婷媽“所言非虛”,那有“xxx”當我的繼父,只要是在這個城市地頭上“混”的,任誰也不會“自尋死路”。

    借著酒勁兒,我也坦白了自己的心聲︰“不用說了爸,其實我早就猜到結果了!就我媽那點手段,早就被我看透了!我也是早就想明白了,正愁沒有理由回頭呢,才借坡下驢了而已!”

    是的,繼父傳話後不久,我便有了“回家”的借口。

    雖然牽強,且與我一直以來的“人設”不符。

    但好歹名正言順。

    也至少讓我在婷婷那里,有了一個完美的交代。

    那是第四天。

    又在旅館逗留了一晚後,我決定帶著婷婷,與要上學的王磊,同時離開。

    自從看見我親手將那兩包“軟中華”交給了福哥後,王磊便再沒對我有過言行上的“造次”。

    雖不至于還像“狗腿”那般“搖頭擺尾”,但福哥不在時,他又甘心地做起了我的“跟班”。

    岔路口分別時,我倆還有過這樣一段簡短的對話︰“一開始,我還以為你一定會留下來呢!”

    “留哪?”我問道。

    “沒啥。”他擺了擺手,又關心道︰“你們接下來去哪?”

    我遲疑,沒有答案。

    他又擺了擺手,開口道︰“算了!我反正是要去上學了!”轉身離開時,又吐槽道︰“媽的,上學真沒意思!”

    看著他漸遠的背影,我忽然懂了他第一句話的所指。

    或許在他的眼中,福哥的“旅館”,才是我最好的歸宿吧!

    在那個年代,我選擇的那條路,也就只有那幾個可以預料的歸途。

    他不想上學,可還是去了。

    沒學可上的我,又能去哪呢?

    在尚未發生那個可以回家的“借口”之前,我便只有帶著婷婷先去網吧逗留。

    不止是為了去到“虛擬”之中,躲避“現實”的壓力。

    還因為我想到了一個人。

    一個曾在我剛帶著婷婷“私奔”時,說要給我找個工作的人。

    他便是那個,將生平唯一一次“勇敢”,用來質問我︰“婷婷對你那麼好,你怎麼忍心還去欺負她”的人。

    這小子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常年不在其身邊。

    每周日都會在網吧包宿的他,隔日周一的一整個上午,一定會窩在某台電腦旁睡覺。

    等我去時,他正因為“傳奇游戲”里被人“砍掉”的一件裝備,輾轉難眠。

    待我說明來意後,他短暫地有了精神。

    “去南方搬磚,一個月八千!”

    明知他極好吹噓,我卻只能當真。

    不忍出賣婷婷的“肉體”,我也只好出賣自己的“氣力”。

    “八千”,對于當時的我來說,是筆巨款。

    但在當年的鶴崗,下井的礦工,到手的工資差不多也有五、六千每月。

    所以在黑磚窯里拿“八千”,值得相信。

    從未涉世,當然看什麼都覺不假。

    好在他確實是吹噓,並沒有真的“門路”。

    否則的話,現在的我,早已“尸骨無存”。

    就算仍有“尸骨”,也一定沒了“髒腑”。

    “嘎腰子”三個字,可不是現在才有的詞匯!

    而隨我同去的婷婷,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我不是說教,只說在那個年代,如果你膽大妄為,還心比天高不肯求人,又價值扭曲不走正路的話,便真的只有這兩種結局可選。

    要麼“噶”別人的“腰子”,要麼被別人“嘎”了“腰子”。

    在“qq”里裝模作樣地翻找了好久,又以“打電話”為借口,往返進出多次網吧,終于耗光了他本該用來睡覺的一整個上午後,才終于對我歉意道︰“容我回趟學校先,晚上放學我再來找你。我就不信我聯系不上我哥了!”

    其實,從我示意他可以用我的手機,卻被他以“我哥從來不接手機打去的電話”為由,斷然拒絕後,我便看穿了他的演技。

    但我卻選擇了配合。

    因為我也在演戲。

    演給身邊的婷婷去看。

    我要她清楚地看到︰“我是真想帶你走,並且一直在努力。最終事與願違,也是天不作美,與我無關。”

    事實上,我曾無數次地听這小子提起過,他那個“神通廣大”的“哥哥”。

    但當他無數次被人薅著頭發“扁踹”後,他的“哥哥”卻從未出現過。

    在一中認識我以後,我便成了他的“哥哥”。

    他費力杜撰那個關于哥哥“劇本”的目的,我比誰都懂。

    “感同身受”,也是我願意收他做“小弟”的理由。

    我不知道,放學後的他,到底有沒有如約回到網吧找我,以便繼續他那尋找哥哥的“戲碼”。

    因為在那之前,我的“借口”,終于先一步抵達。

    那是一個,“兩高一矮、一胖兩瘦”的三人組合。

    在他們氣勢洶洶地沖進網吧,指著我的鼻子問道︰“你是不是叫跡天涯”時,我便認出了他們。

    表哥的婚禮上,“一胖一瘦”的兩個“高個”,是伴郎團的成員。

    那個“又矮又瘦”的小伙,是“游行車隊”第四號車的司機。

    我雖是天才,卻並不擅長記住人臉。

    恰巧記住了他們,只是因為婚禮的全程,我都在表哥的身邊“提包”。

    游行的時候,那兩個伴郎又與我一起,同時坐在了“四號”車上。

    多年以後,我曾很認真地問過表哥︰“為啥一定要找三個熟面孔,來演這場關鍵的大戲?是拿我當白痴嗎?還是你根本就不怕穿幫?”

    表哥的原話是這樣的︰“就因為你太聰明了!所以我才選的他們!一是因為他們三個認識你,不會找錯人。二是你認出他們來,也不會反抗的太過激烈!當初你媽我二姑找我的時候,我就想,這要是找三個生面孔,真給你打急了,你再將他們給‘反殺’咯,你媽是肯定不會出醫藥費的。為了不自掏腰包,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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