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假面人生

第一百二十章 永別了,少年!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張天銘 本章︰第一百二十章 永別了,少年!

    “就這樣還舔臉買電腦呢?為啥人家能考學年第一?不就是因為人家不玩電腦,三年都好好學習了?你是咋好意思說出口,自己就學了幾天的?”

    見到她的賴賬之舉,我還是試圖爭取道︰“可是我已經考第一了啊!你答應過我的啊,考第一就給我買電腦的!”

    听我開始以承諾相“要挾”,媽媽索性直接耍起了無賴︰“什麼叫我答應你的?我答應你的事多了!你還答應過我一堆事呢!你都做到了嗎?大半夜不睡覺,跑出去玩電腦!還敢讓我給你買電腦,我可真慣著你!”

    礙于電腦的誘惑,抱著僅存的希望,我繼續小心翼翼地解釋著︰“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啊!自從你說過之後,我就已經不出去了!咱說的不是這次的事嗎!我已經考第一了啊!”

    媽媽一定已經意識到了,自己是沒理的一方。

    因為,她終于開始歇斯底里起來。

    “考什麼第一考第一?不還差三分嗎?你啥時候答應我的做到了?上次我抓到你,你不也說不去了嗎?最後多出息啊!不還是上電視了嗎?那搓衣板我看你是白跪了!”

    雖然我的腦袋,已經是嗡嗡的了。

    但還是心存幻想地,試圖與她講理道︰“就是那次上電視之後,我就再也沒去過了啊!不然怎麼考的第一啊?咱一開始說的是班級第一!高我三分的那個,是學年第一啊!”

    顯然,媽媽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要與我講理。“什麼這次那次的?你哪次有記性了你?你就是玩電腦玩廢的你!我還給你買!別說了!等你考學年第一的時候,再說吧!”

    那一刻,我的世界,瞬間便失去了,所有的“意義”。

    失望……

    失望透頂……

    這都是我的活該吧!

    畢竟,她說的都是真的。

    既然,我曾經可以,對答應過她的那些事情,說做不到就做不到。

    那麼,這就算是一種,對我報復吧?

    可是,我還能相信誰呢?

    我的努力,又是為了什麼呢?

    被最親的人愚弄!是何等的絕望?

    三十年後的今天,在想到這件事時,我突然就原諒了媽媽。

    因為,跪過搓衣板的我,又上了晚間新聞後,媽媽應該也是絕望的。

    並不能因為你是孩子,就可以被人無限地原諒。

    也不能因為她是家長,就要時刻保持,菩薩心腸。

    但就算說破了天際,我也終歸只是個孩子。

    尤其是,當我又讀到了“曾子殺豬”的故事後,看著那類似的橋段,卻是截然相反的處理方式。

    最終讓那頭,因“諾言”而死的豬,可以隨曾子一起,名垂千古。

    對別人家長的羨慕,無力改變的現狀,青春期的沖動,合在一起,聯手將我的青春,推入到了,無邊的黑暗之中。

    自那之後,一切的美好,已經永遠的,與我無緣!

    其實,如果那一次,我能夠清醒地認識到,並且勇敢地接受,世界的真相。

    或許我的人生,一定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吧。

    但生活,沒有如果。

    結果就是,我徹底地殺死了,心中的少年。

    又或者,他並沒有死。

    只是被我永遠地,囚禁了起來。

    凡事,皆有兩面。

    這件事情,最該教會我的道理,本應是︰“人活于世,永遠不要寄希望于別人的善良。”

    到什麼時候,還是得自己強大。

    可惜,我終于還是選擇了一個,錯誤的變強方式。

    急于求成的我,只想著要快速變得有錢,好能支付我的一切“想要”。

    努力學習的結果,不但沒有給我帶來任何正向的反饋。

    反而,因為那次深深地絕望,讓我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一想到“學習”兩個字,就會惡心,想吐!

    我與學習之間的關系,也從相互依偎,變成了水火難容;從榮辱與共,變成了不共戴天!

    2001年,連同那個少年一起,被終結于,媽媽對我的失信。

    其實,2001年以前,我已經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想要一切。

    至于“電腦”之類的,其實只是一個個附帶品而已。

    這種需要假借別人之手,才能擁有的東西,從其本質上來說,都與我無關。

    因此,我才敢說,在2001年以前,凡是我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的東西,我都獲得了成功。

    比如,這個全市第二的成績。

    人生,總是為“想要”而受罪。

    我並沒有看見,自己的擁有。

    僅是帶著缺失,來到了2002年。

    這一年,迎接著那個少年的,將會是又一次,求而不得。

    這一次,幾乎擊碎了我的全部自信。

    為了繼續證明,自己的無所不能。

    更是為了擺脫,電腦“事件”,帶給我的傷害,從這一年開始,我完全荒廢了自己的學業。

    我的整個青年時期,研究的重點,都是人性。

    這場最終跨越了二十余年的“修行”,就是始于2002年。

    原來,人,才是最難“搞定”的東西。

    歷經無數次的情感沉浮,我才終于悟透了一個真諦,想要“搞定”另一個人的最有效的辦法,從來都不應該是,在“人”的身上下功夫。

    而是將心思,花在你所擅長的事情上。

    最好的獵手,應該以獵物的形式出現。

    只要你所擁有的一切,使得那些你想要“搞定”的人,產生了反過來要去“搞定你”的欲望時,你才可以永遠的立于不敗之地。

    別寄希望于人性,就永遠不會失望。

    把自己活成燈火,黑暗才會遠離你。

    但2002年的我,還沒有領悟這個道理。

    我只知道,媽媽讓我失望了。

    我只想去尋找到一個,可以不再讓我失望的人。

    麗娜,便是我的下一個目標。

    那一年,我將自己qq上的網名,第一次改成了“中國人”三個字,沿用至今。

    那一年,我第一次接觸到了,那款叫做《傳奇》的網絡游戲。

    直到動筆寫這本小說的當天,我才將它從我的電腦和手機上,完全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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