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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我在街道我姓王3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徐氏三千金 本章︰第162章 我在街道我姓王3

    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農歷七月初一,星期二,天氣晴。

    由于基層管委會都是條條管理,所以我的上級在區里,我的工作還是相對比較自由的,整個轄區,早就被治保小組清理了好多遍了,明面上的,和傻的,早就被清理的差不多了,現在還有問題的,全都是比猴還精的,和王華清專程安排的,我利用挨家挨戶走訪的方式,向治保小組反應了七個,每一個都是理由充分,當然其中一個不是,是我用來擾亂視听的,反正我只是讓他們關注,我可沒說這個人一定有問題。就算是錯抓了,也無所謂,反正這也不是個好東西,就當為民除害了。

    比如其中一個,他自己說,他老婆孩子全都死了,平時和別人也沒什麼往來,就一個人過日子,而且居然還調戲我,說讓我跟他,不說別的,他工資就比我高一大截,這說法也沒錯,他一個月三十幾萬呢,是修械廠正兒八經的大師傅。周邊鄰居也這麼說,但是只要仔細觀察,他屋里有很多兩個人生活的痕跡,當然不是我推斷的,我知道他有問題,根據結果去反推,一點問題都沒有。

    還有一個,是一家三口,兩口子帶著一個十二歲兒子過日子,正常看,也看不出任何問題來,但是只要仔細觀察,他屋里鋪的是地磚,但是床腿位置的磚比這其他地方表面破壞的更厲害,而且三個漏在外面的床腿,都一樣,還有,就是他家里住房比較緊張,但是床前卻還有一塊空地,只放了一些零散。這就說明,這張床經常動,你管他合理不合理,只要地窖里面有東西就行了。

    不過這個治保小組組長是真沒用,我都把話說的這麼明白了,還一點都不警惕,抓對面三個人,居然只帶四個人去,關鍵是只帶了一把槍,你是看不上對方的兒子,還是看不上對方的媳婦,十二歲的大小伙子,絕對可以開槍了,在我掃描記憶的幾個人里,一個人,十一歲,就從白狗子手里搶過槍。

    後果很嚴重,四個人,一死兩傷,周邊的鄰居還有一個被誤傷的,死了,結果要不是听見槍響,附近的隊伍跑得快,就要被那個女的跑了,而那個女的才是關鍵人物。他死了一了百了了,而我還得去安撫出意外的家屬,誰讓我是管民事的呢。要不是我知道他沒啥問題,我都要覺得他也是王華清派來折騰我的。

    七個人,六個有問題的,其中五個是王華清安排的,藏的還是不行啊。其他的我不是不知道他們有問題,但是,我沒有找到合適的線索,憑空污人清白,太容易讓人抓住把柄了,不好解釋。至于那個沒問題的,之前也是個欺男霸女的貨,被抓了之後,現在在等著審判。

    而我的書,第一篇已經發表了,這本書的名字叫從西北到東北,基本等于是,一個人的回憶錄,是我積累經驗的重點掃描對象,同樣是一個女街道主任,但是人家是副廳級大街道,和王主任這個正科級街道不是一個概念。

    論資歷,人家參與過學生運動,隨著各學校西遷,正式加入組織,然後一直在後方從事組織後勤工作,一路從西北轉戰到東北,可以說,哪里需要,她就在哪里,但是槍聲一響,哪里還有前線後方,受過兩次傷,來京城本來是退下來回家養傷的,但是後面有個街道內部關系比較復雜,需要經驗豐富的老同志,所以她出來了,掛著區委的十四級副廳街道辦主任,你怕不怕。

    她這個十幾年的資歷就足夠輝煌了,把回憶錄寫出來,然後匯總一下幾個人對一些文章的看法,然後一篇正的不能再正的小說就出現了,而這個是比較少的,現在就算是有反映軍旅生活的書,一般也都是軍人們,她這種工作在後勤保障上的人,幾乎沒有人寫,所以這篇文章上報的時候,還是引起了一定的轟動的。至于稿費,我當然是不要的,一共也沒幾個錢,不過報社送給我一支鋼筆,也不便宜,比稿費還貴。

    另外,大院里也出了一點點小事,老賈死了,我代表管委會去看望了一下,並且留下了一定的慰問品,不多,是個意思。但是姓楊的那可就大方了,各種實物不記,光現金,他就給了四百萬。這可是四百萬,現在我一個月的工資用小米折合十三萬五,這是我三十個月的工資,現在剛開始兌換新幣,新幣還是挺值錢的,一萬塊錢能買三斤肉呢,就這麼給賈家了。

    葬禮上,易中海直接表示,他和老賈關系不錯,而且老賈還救過他的命,以後賈家的事,就是他的事,賈東旭還是他徒弟,就和他親兒子沒有什麼兩樣,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而且直接說,賈東旭娶媳婦的事,他這個當師傅的包了,雖然說在葬禮上說娶媳婦的事不太好,但是他這一番話是當著廠領導和管委會領導說的,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

    他所謂的老賈救過他的命,那就更早了,他們當初都是給小鬼子干活的,有一次他犯了錯,還是老賈把他保下來的,這件事廠里的老人都知道。老賈這就是個牆頭草,見風使舵的高手,要不這個王華清也不能給他安一個臨陣倒戈的背景。

    至于易中海他攛掇老賈奪權的事,他是一個字都不提,而在這個世界,我也明白了易中海不領養孩子的原因了,因為他怕領養的的孩子是個白眼狼,原因是由己及人,他自己就是個白眼狼。

    他還在懷抱的時候,就被養父母收養了,雖然對他不算好,但是也沒餓著他,那個年代,能吃飽飯,那都是命好的。結果他十四歲那年,他養父母生了一個孩子,他對他弟弟還不錯,直到他听到了他養父母的對話,才知道,他是被收養的,準備在養他幾年,幫他學門手藝,就把他趕出去,不能把他留在家里和他們的親兒子搶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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