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師父說的那些話很有道理,可我抿心自問我會做到看淡一切嗎?
我不是神仙,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更不是聖人,救不了人世間的疾苦。
我曾經以為自己超凡脫俗,實際上,我甚至想過去做和尚。
可言外之意,我不適合這個世道,這個世界。
我始終無法融入這個社會。若我說,我不在乎錢,可能很多人對此嗤之以鼻,這不是罪過,這是自私,于世道而言,我理解。
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這是很多人對錢的理解,物質,經濟,這些都是現實問題,不得不去思慮。
活著,似乎就得去考慮這些問題,否則,就沒有活下去的價值。因為,從某個時代開始,價值等同于價格,似乎每個生命都是有限的價格可以肆意購買。
從工作的角度,確實如此。時間就是生命,而把大部分時間花費在工作上,就等同于這是有限的價格在出售著自己的生命,價格決定了價值。
可就算自己可能被全世界的人討厭,就算被罵說是“無藥可救的家伙”,被批評為“沒有活下來的價值”,我還是決定要繼續愛自己。
我發誓,無論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欠缺什麼,擁有什麼,我都絕不能討厭自己,要好好珍惜自己,到死都要繼續愛自己。
我相信愛自己,原本和世界並沒有沖突,可是從某一刻開始,被解讀為自私、無情、無義、不負責任。
我是理解的,畢竟,從哪里來決定了我的出生,我的出生決定了我是某個人,獨一無二的某個人。可即使這樣,我並不能算是獨一無二的,最起碼,在某些人看來事實如此。
在自己眼中,自己和別人也是有差別的,每一個不足都是自卑的源頭,每一個優點也不過如此。
從某一刻起,我以為我看淡了世俗的一切,金錢、利益、情意、世道,這些不過是人類的規則,與我有什麼關系呢?
我不認為這是我活著的理由,我活著,應該是為自己而活著,不是為了這些。
也許,什麼都會越來越好,也許,什麼都會越來越壞。但,什麼都沒什麼。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生真的有意義嗎?若沒有了自己,這一切的意義又和自己有什麼關系。
若不愛自己,若連自己都討厭自己,若連自己都懷疑自己,那這樣的自己又算什麼呢?
表面看起來,確實和大多數人無異,可實際上,當“自己”消失的那一刻,這一切都無差別,無差別就意味著可有可無,可有可無就意味著不存在也是如此。既然如此,活著的意義是什麼呢?
我相信真實純正的愛情能夠產生一個紓解死亡的階段,所有的怯懦都出自于沒有愛或愛得不徹底,這兩者都一樣,勇敢而真誠的人,能夠直面死神。
實際上,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舍不得這命,舍不得這愛情,將愛情視若禁臠,佔有,擁有,霸佔,這才是自私吧。愛對想象的需求超過了經歷,不是嗎?
在這個世俗的世界里,浪漫之所以能遮人耳目,是因為它以精打細算的現實為基礎,受害的是那些真把夸夸其談當回事的人。
世俗的道理,顯然不適合我,但說到底,我也只是個俗人,不成熟、幼稚的俗人。
我想卸下偽裝,真誠以待,我不想撒謊,更不希望愛被誤解,被錯過,被遺忘,被隨意的解讀。
我終究只是一個俗人而已,俗人,不是超凡脫俗,而是希望能夠被真誠以待,能夠被發現,能夠被正視,能夠真真正正地去學會愛,去愛,和被愛,僅此而已。
難道真誠、純粹、干淨、簡單的愛,不是俗人的愛嗎?那,從什麼時候改變了呢?還是從來如此呢?
別問我在哪里,我人在江湖,心也在江湖。都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這人啊,在江湖上漂泊久了,不知不覺就愛上了這種生活,並逐漸演變成心也不由己了。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跑江湖,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人在江湖,首要代價、也是最大的代價就是不能照顧父母漸漸老去,以及陪著孩子慢慢長大。
對老人無法膝前盡孝,對孩子無法呵護盡責。甚至有家里長輩突然離世,自己也沒能見到最後一面,這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
很多人只看到江湖中人在生活,猶如閑雲野鶴,貌似自由自在、生活灑脫,卻看不到江湖人縱情歡歌下,深深隱藏的無奈與悲哀。
很多人只看到江湖中人天天吃著飯店,時常風花雪月、夜夜笙歌;卻不知道江湖人半夜回到出租房里,口渴時竟然找不到水喝。江湖人的無奈,不是江湖人,不在江湖行,誰又能懂?
一個人遠離家人混跡江湖,“在家樣樣順,出門處處難。”混在這人地生疏的異鄉外地,哪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首先你得讓自己變得很強大你才能不受欺負,就這樣你還得經常去領受“強龍不壓地頭蛇”的委屈。表面是風光,背後盡滄桑。江湖上難免會遇到的委屈,這種滋味,又有幾人能感同身受?
人在江湖,還會有許許多多的危險與風險需要自己一個人去一一面對。
很多時候,自己的身邊是沒有任何可以求助的幫手的,遇到了險境也只能是自己一個人去想辦法盡力排除。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誰叫自己是一個江湖人。
一個人漂泊在江湖,會經歷各種各樣的,或精彩、或跌宕、或奇葩的故事,也會遭遇很多突如其來的事故。
這些個闖蕩江湖的親身經歷,隨便想想都能使自己為之而百感交集。我感謝這混跡江湖的風雲歲月,它讓我的人生體驗到了許多常人所沒有的經歷。
我知道自己將會很快就老去,老了我也會回到自己夢里常回的故園老家。
現在的我心里開始生起一個小小的心願,那就是把我所有值得回味的經歷記錄下來,再給藝術加工一下,寫成一本書,寫成一本厚厚的書,我要放進我的棺材里,給魂歸祖墳山的那具尸體墊腦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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