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蕭誠的要求,除了路上在印度、埃及、英國,以及剛到美國時拍的照片,是當成旅行紀念之外,在美國拍的那些與企業主的合照,是需要做成完整檔案的。
劉璐寄這些檔案回中國,表面上的理由,是請示自己到底和哪些人合作,如何合作。
這個理由無懈可擊,美國戰略情報局還指望自己提供情報呢,不會在明面上為難他們。
蕭誠當然知道,美國特工一定會看到這些檔案,也會調查這些人。
但這又有什麼關系呢?
他們願意浪費人力,就讓他們查好了。
注定什麼都查不出來!
自己這麼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畢竟遠隔重洋,僅僅路上所需的時間,就已經超過了一次性工具人的保質期。
要想傳回第一批備選工具人的資料,是沒有辦法完全瞞過美國人的。
因此,蕭誠決定用海量的線索,來隱藏自己真正的目標!
收到這些企業主的資料之後,蕭誠是真的打算進行認真評估,以領先大半個世紀的眼光,篩選出有成長潛力的行業。
再從這些行業之中,選出比較靠譜,有實力的企業。
這是在劉璐等人從中國出發之前,就已經安排好了的。
劉璐收到自己通過電報發去的投資意見之後,也會真的執行!
這可是五百萬美元的巨款!
監視他們的美國人,當然也會看到自己發給她的電報內容。
可是,當發現她真的按照電報中的指示,將大筆美鈔投了出去,成了這些企業的股東之後,情況就會變了。
美國人應該會感到疑惑,覺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在轉移資產,尋找投資機會。
讓他們寄這些企業主的資料回中國,真的是為了篩選合作人選。
當然,蕭誠絕不會認為,美國人會因此放棄懷疑。
這也太小看戰略情報局了。
但是,他們的懷疑重點,一定會轉移到被自己選中投資的少數幾個目標身上。
讓他們調查好了,自己是真的認為有投資前景,才會讓劉璐投資入股。
沒有任何別的目的,對于這些人,蕭誠也根本不會有任何動作。
人可以說謊,但錢不會。
這麼大筆巨款砸下去,絕不會是為了听個響。
美國戰略情報局的特工不可能想不明白這個道理。
相對的,其它沒有被提及的人,重要性瞬間就降低了。
但蕭誠真正的目標,其實就隱藏在這些沒有被選中的人之中。
而且,只需要一個人就夠了!
蕭誠可是生長在後世,三觀健全,心地善良的青年,濫殺無辜這種事是做不來的。
因此,這個人,一定要在蕭誠的價值觀之中,有取死之道。
相比之下,要讓這個人的死,不引起美國特工的懷疑,反而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如果這一批人選中實在找不到合適人選,蕭誠寧願讓劉璐再找一批備選工具人資料郵寄過來。
這不是迂腐,這些沒有被選中的資料,蕭誠也會好好保存下來。
如果真的遇到緊急情況,蕭誠也不是不懂得變通之人。
但布局美國,顯然沒有多緊急,更多是為了戰後做準備,並不符合這個條件。
穿越到這個亂世,盡管手握死亡筆記這種可以操控他人生死的因果律大殺器,蕭誠也一直謹守著心中的底線。
如今雙手雖然早已沾滿鮮血,但蕭誠捫心自問,自己從未故意傷害過無辜平民。
因為自己引起的蝴蝶效應死亡的人,當然也不少,但這並非蕭誠所願,也無法控制。
至少所有被寫到死亡筆記上的名字,在蕭誠心中,都有取死之道。
一念成魔!
這句話可不是說說而已!
手握死亡筆記的蕭誠,完全有成為大魔王的潛質!
如果突破了這個底線,後果可能難以想象。
底線這東西,破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而且會越來越低,直至完全沒有底線。
要是真的走到這一步,蕭誠都不敢想象,完全泯滅了人性的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
因此,蕭誠時常在心底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踩過這條紅線!
。。。
大和旅館,蕭誠房間內。
直到1944年5月中旬,蕭誠才終于收到了來自大洋彼岸的兩個包裹。
由于日軍發起了對印度東北部的英帕爾和科希馬的進攻,試圖切斷中印盟軍補給線。
中印之間的物流被迫中斷。
兩個包裹寄出的時間雖然相隔半個月以上,但都在印度境內滯留,等到交通恢復之後,才一起被送到重慶。
蕭誠在重慶潛伏的工具人從美國駐華大使館拿到包裹之後,輾轉送到上海,再換人接力,送到哈爾濱,已經兩個多月過去了。
蕭誠打開兩個沉甸甸的包裹。
總算可以看看,究竟有多少收獲了。
好家伙,竟然這麼多!
蕭誠先看的,是第一個包裹,那八封用來混淆視听的家書,被蕭誠先放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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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七封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收件人可送。
想來這些軍統棄子也很清楚,一旦和家人聯系,只會給他們帶來災禍。
只有沈蘭那一封是真的,當然,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同樣也是杜撰。
這封信,蕭誠會在拆開查看之後,讓工具人替她送去上海,給她的父母。
查看是必須的,誰知道會不會不小心泄露什麼機密。
除了信件和一些在美國購買的紀念品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一大疊照片!
蕭誠一張張仔細翻看了起來。
這些照片分別是在四個地方拍攝的,印度阿薩姆邦、埃及開羅、英國倫敦,以及最後抵達的目的地,美國紐約。
除了一部分風景照片之外,其余數十張,都是他們八人和一路上接觸的各種人員的合照。
在照片的背後,都有著照片上人物本人的簽名。
有中文,也有英文,還有蕭誠不認識的文字。
也就是說,除了與他們合照的當地人的外文簽名之外,也有他們八個人的簽名。
拍照之後,請對方在照片背後簽名留念,他們自己是不是也該簽名呢?
照片洗兩份出來,雙方都簽名,各保留一張作為留念,不是合情合理嗎?
說起來,蕭誠還是第一次見到除沈蘭和劉璐之外,另外六個人的真容。
更何況,還有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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