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星域租賃法案與附屬文明開發協議】
當這一條法案出現在附屬文明平台後,所有人都悶了。
星域租賃?
而且,一共有2458個星系在租賃列表內?
臥槽,自己宗主國,哪來這麼多星系?
本土三個星系群的附屬文明,全都被震驚了。
但隨後,他們便興奮了起來。
雖說在附屬文明體系內,聯邦原本就一直有出售地盤。
比如你的文明原本有30個恆星系,但當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無論是人口,還是星際工業等等,這30個恆星系都無法繼續承載時。
你就可以通過附屬文明平台,用積分兌換你周邊的恆星系,以擴大疆域。
前提是,你有足夠的積分,並且要兌換的恆星系處在無主狀態。
要是周邊恆星系都被其他文明佔滿了,那麼可以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兌換與自己不相鄰的恆星系,也就是飛地。
另一種則是,直接一步到位,找聯邦置換領土,然後在新的領土周圍購買大量恆星系,組成一個更大的疆域。
不管是哪種方式,需要的積分全都不少。
但聯邦這次頒布的星域租賃法案,卻不需要你支付大量積分,而是可以直接申請。
並且,按照申請的星系不同,還有510年的免租期。
至于免租期過去後,也只需要每年交租即可。
當然了,這個租金是按照收益來計算,並且有保底額度的。
按照【聯邦星域租賃法案與附屬文明開發協議】中的條款。
租期︰50300年可續約)。
租金形式︰年收益的4055能源\礦產\科技),具體額度按照租賃的地方不同而有變化。
而所有可租賃星球,甚至是星系...
在附屬文明平台中,均有詳細介紹。
比如...
租賃星系︰tr291富含超導礦物)
租金︰年產量42的「零熵晶體」,且保底繳納個標準單位。
義務︰必須維持恆星穩定器運轉聯邦監控設備)
又比如...
租賃星系︰ux7高輻射恆星系統,富含光子晶體礦)
每年上繳1022焦耳的壓縮光能相當于一顆小型恆星1年的輻射總量)
開發限制︰禁止采集恆星核心物質防止恆星過早衰變)
義務︰必須維持恆星穩定器運轉聯邦監控設備)
基本上,詳細到了每一個恆星系,可租賃的星系列表中,都有詳細說明。
一目了然。
不過,目前所列出的租金都是初步預估,而按照【聯邦星域租賃法案與附屬文明開發協議】中的條款,聯邦最短每三十年,可以按照實際情況重新制定租金。
也就是說,這個租金並非一成不變的。
另外就是,這並不是每一個文明想要租多少,就能租多少的。
按照文明等級的不同,每一個級別可租賃的額度,也是不同的。
文明等級越高,這個額度就越高。
比如,一個三級文明最多只能租賃500個恆星系。
畢竟以三級文明的科技,以及體量...
500個就已經很恐怖了,給你再多...
你也開發不過來。
而如果是五級文明,甚至可以直接租賃整個星系,並且最多可以同時租賃10個星系。
當然了,也不是說無腦按最大額度租就好。
這方面,你還是需要按照自己的能力來的,因為聯邦按照每一個星球的情況,都設定了保底租金。
所以,你要是一口氣租了太多,但免租期過了後依舊來不及開發,那麼...
輕則被聯邦收回,重則...
將直接扣除你的積分,以填補聯邦損失。
要是你連積分都沒有...
呵呵...
林宇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
聯邦不養廢物!
所以,每個文明究竟要租下多少,那還是得量力而行才可以。
雖說一番計算之後會發現,租下這些地方後,每年的收益將會被聯邦拿走一大半,再加上自己的需要支出的開發成本,實際利潤就更少了。
但即便是這樣,依舊可以讓整個文明的收益翻幾倍。
比如一個原本只有100個恆星系的三級文明,在聯邦這邊租賃了500個恆星系。
雖然這500個的收益,就只能得到一小部分,但500個恆星系加起來的利潤,同樣也遠超自己那原本的100個恆星系。
這筆賬,大家還是會算的。
僅僅一天時間。
80的星系就全都被租賃了出去。
尤其是那些五級文明,無一例外,全都是按照頂格的10個星系進行租賃。
光是他們,便分走了1060個星系。
總之,無論是什麼等級的文明,手中的疆域在這一刻都頓時變大了幾倍。
至于接下來,那就是瘋狂開發了。
而聯邦自己這邊,保留下來的數百個星系,其中有50個被聯邦艦隊分走。
這50個星系都不大,並且分散在聯邦管轄區的各處,之後將會被聯邦艦隊投入大量資源,一個個全都打造成純軍事星系。
剩下的那些,則都歸了總統府負責。
這些,全都是3000多個星系中,最富饒的那一部分。
將會作為聯邦的自留地,由人類自行開發。
于是,一個跨度大約8000萬光年,內含3404個星系的聯邦管轄區,正式運作了起來。
數以萬計的附屬文明,全都進入到了火熱的大開發中。
按照聯邦總統府的最新預測...
三十年!
是的,只需要三十年,這三千多個星系便能完成初步開發,全部進入收益階段。
八十年時間。
超過七成的星系,將會完成深度開發。
徹底將聯邦的收益,推向一個十分恐怖的高度。
然而,就在聯邦以及麾下所有附屬文明,都在瘋狂搞大建設的時候。
林韻在一次科學部的內部講座中。
提出了一個,足以讓整個宇宙震驚的理論。
這個理論名為...
【宇宙第四定律】
沒錯,並不是林雲之前告訴林宇的【宇宙第三定律】,而是宇宙中...
從未出現過的第四定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