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45年十一月,秦穆公派公子摯和公孫枝護送晉惠公回國,隨後公孫枝帶兵駐扎在河西之地,公子摯護送晉惠公和眾人回晉國。
半路上國舅狐射因舊傷復發,半路上就病死了,晉惠公大哭一場,命人厚斂國舅,回國後將其厚葬。
呂甥和 芮得知國君被秦穆公送回,于是立即派人出城迎接,呂甥和 芮, 稱,寺人披帶著侍衛出城迎接晉惠公。
而慶鄭獨自逃回國後,告訴呂甥和 芮,晉惠公在龍門山大敗,晉國軍隊幾乎全軍覆沒,晉惠公和眾將領下落不明。
應該是都被戰死,國不可一日無君,咱們應該趕緊冊立新君,呂甥和 芮听聞眉頭一皺。
因為即便是晉惠公被殺,也得有尸體,于是 芮拒絕冊立新君,派人前去韓 打听。
正好遇到秦穆公派來的使者,先是送還了屠岸夷的尸體,告訴晉國人,晉惠公和諸將領被俘,暫時被押回秦國,至于如何處置此事,沒有給出明確指示。
呂甥和 芮商議,如果晉惠公被殺,這晉國又要大亂,咱們得保住晉惠公。
他們于是就要派人前去秦國和談,爭取要回晉惠公,誰知道走到半路就遇到了秦國特使。
他們告訴呂甥和 芮,秦穆公已經答應放回晉惠公,讓他們準備好好迎接國君回國。
而慶鄭听聞此消息,自己的計劃全部落空,知道晉惠公回來後,自己在劫難逃。
手下人勸諫慶鄭道“您之前看到晉惠公掉在泥潭里,見死不救,又讓狐射和韓簡放棄活捉秦穆公,前去營救國君,到後來既沒有救得了國君,又丟了秦穆公,這可都是死罪啊”
趁著晉惠公沒回來之前,趕緊收拾東西流亡他國吧!
慶鄭卻說道“軍中軍禮規定,大軍出征,普通士兵戰敗了就應該處死,而沒保護好主將,使得主帥做了俘虜 ,也是死罪。
如今國君被俘,遭受奇恥大辱,罪行遠遠超過前二者呢?我當時是一時氣憤,失去了理智,現在也是後悔莫及。
就算君王不回來,我應該帶著家屬到秦國前去受死贖罪,如今國君回來了,我怎麼能逃避律法?
我這就去請命受刑,就是要讓君王在我身上施行刑法,以正國之法度,讓晉國百姓知道,晉國就得賞罰分明,今後晉國才會有所作為”。
當惠公抵達絳城時,太子圉率領狐突、 芮、慶鄭、蛾晰、司馬說和內宮侍衛寺人披,已經在郊外迎接晉惠公。
晉惠公在車中向外觀看,當他看到慶鄭竟然也在人群之中,于是怒從心頭起,膽向惡邊生。
晉惠公立即吩咐賈僕徒,召慶鄭上前問話,晉惠公怒道︰“慶鄭,好小子,你竟然見死不救,撇下老子不管,如今怎麼還敢來見我?你真是膽肥啊!”
慶鄭面不改色回答道︰“君侯如果一開始時便听從微臣的意見,回報秦國借糧之恩,借給秦國糧食救災,而不是听從國舅狐射之言,“趁饑發兵”,難道還會有後面的秦國伐晉嗎?
在退一步講,此後秦國陳兵韓 ,韓 百姓卿士全都發起抵抗,不就是因為君侯不講仁義,百姓唾棄國君之背信棄義。
此時若是听從我的建議,派人前去與秦國講和,也不會發生後來的龍門山之戰。
就算是前面您都不听,執意要和秦軍作戰,微臣仍舊是一顆忠心輔佐君主。
可是你忠言逆耳反而要將我處死,再後來您罷免我的車正卿職務,我也沒有怨言。
勸諫您不要使用鄭國的矮腳馬,它只適合駕車游玩,而且它在鄭國長大,听不懂晉國話。
最後您要是听從我的話,不用小駟駕乘,自然也不會戰敗。我對您的忠心可以說達到頂點了,只是您視而不見,我又為什麼不敢見您呢?”
惠公說︰“你看著寡人不就是不忠,而後不戰而逃,置國君和諸將于危險之中,此為不義,如此不忠不義還敢說自己是忠君之臣”。
慶鄭知道在劫難逃,于是道“臣犯了死罪,知道罪不可恕。
第一罪︰我有忠心之言而不能使君王采納,沒有以死犯諫,此乃第一條罪。
第二太僕郭偃佔卜時說過,此次出戰應該由我來為主公駕車才是大吉。
但是國君棄我不用,而我沒有死諫,這是第二條死罪。
我看到國君被圍,自己又打不過公孫枝,只能用救主公的名義,把韓簡,狐射等人叫回救援國君。
最終不幸的是,為能讓主公脫險,最終被秦人劫走,這是第三條死罪。
我請求國君刑法處置,將我明正典刑,毫無怨言。”
晉惠公听了此話竟然被懟的啞口無言,韓簡和梁有靡因為慶鄭半路將他們強制喊走,導致晉惠公沒有救出來,反而丟了秦穆公。
這樣不但沒有任何功勞,反而被秦國逼著投降,成為一生的污點。
于是韓簡道︰“慶鄭,你所說的三條死罪只不過是想要推脫罪責,是把所有責任推給國君而已,而殺你確實有三條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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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國君戰車深陷泥潭,身處泥濘危機之中,危難時候呼喚你保護國君。
然而,你竟然一直耿耿于懷于先前國君未曾听從你的建議,便對國君棄之不理,這種心胸狹隘、完全不顧國之大義,實在是令人不齒,此乃第一條處死之罪!
而後,我與梁有靡、狐射等將領齊心協力,幾近成功地將那秦君重重包圍,只差一步便可生擒活捉。
若真能得手,即便國君不幸落入敵手,我們手中握有對方的國君作為人質,相互交換也定然不會吃虧。
豈料就在這關鍵時刻,你居然教唆國舅將眾多將士調離戰場,致使我孤立無援,難以施展拳腳,最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大好時機白白溜走。
不僅未能救出國君,還讓那秦穆公得以逃脫。所有這一切皆是因為你的從中作梗才導致大事延誤,此乃你第二條必死無疑的罪狀!
更為可惡的是,眼看著國君身陷重圍,諸位將領皆奮不顧身,拼死保護,直至最終戰敗被俘。
可你呢?身為一軍之將,非但沒有英勇抵抗,反而貪生怕死,臨陣脫逃,竟能安然無恙地逃回絳城。
回城之後,更是四處散播謠言,謊稱國君已然遇害,並妄圖冊立所謂新君,擾亂人心,動搖國本。
如此行徑,簡直天理不容,這便是你的第三條死罪!綜上所述,慶鄭你犯下如此累累罪行,實乃罪大惡極,絕不可饒恕!請國君處死慶鄭,以正國法。
歡迎閱讀下一章,太子圉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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