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老板對此表示不解。
他向負責人問道︰“你認為,陳總的受歡迎程度與上述行為有直接關系嗎?”
助手王明連搖頭,“我覺得並不全是。”
王明內心思索︰要是我說是,難道真讓我組建大量基層團隊每天去做那些瑣碎小事,還得給每人發放二十塊補貼?那得多費錢啊!
在王明看來,基金的錢歸根到底是老板的財產。
通常操作方式是︰基金職員籌一筆款執行善舉,比如總額百萬的話,內部人員分配三成,職工分走一成,實際到受助對象手里只剩六成。
這樣的流程才合乎常理。
若雇佣基層工作者處理事務,每人還單獨付薪則顯得浪費。
再加上事情繁雜零散,遠不如內部協調分配方便快捷。
這就是大企業常見的弊端——體系龐大、派系紛雜、內部利益糾葛不斷。
就像某些現代大型機構,設立眾多崗位卻效率低下,員工加薪福利滿載而對公司發展無實際助力。
或是像某個互聯網巨頭,每年都需查處貪腐人員。
老牌企業如大海般包容,難免出現腐敗蛀蟲鑽空子的情況。
趙老板不清楚手下私心,再次詢問︰“那你認為陳總為什麼如此受百姓愛戴?”
王明早有所準備,“這是我們開會研究得出結論︰關鍵在于a教育集團對學業成績提高貢獻以及b慈善組織對弱勢群體的幫助。”
“第一點,通過多種方法提升學生考試成績,並且利用成績單發布、家長會談等活動贏取家長認同感。”
“第二點涉及各種援助金…”
這二者便于基金介入牟利,所以管理層決定重點突出這兩條信息提交高層。
趙老板沒有確切數據支撐也沒有親身考察,無法確切判斷哪項措施作用最大。
但出于對下屬的信任,默認接受了關于教育與救濟兩項為主要因素的結論。
“如果這兩點最為重要,那麼你們的改進方案是什麼樣的?”
“目標很明確︰通過我們的基金會項目削弱陳總的社區基礎,爭取贏得更多市民對我們公司的支持!”
王明聞言大喜,
終于等到
大約十分鐘後,另一輛轎車抵達了法庭。車輛停穩,從車上走下來一位身著筆挺黑西裝、戴著金絲眼鏡的男子——沈然。他的頭發梳理得整整齊齊,整個人散發著陽光又自信的魅力。緊隨其後的是他的助理林梅。此外,另有一輛車駛來,里面坐著法律顧問張明翰和他的工作團隊。
現場記者們的目光立即被吸引了過來,“來了!是沈然到了!”、“沒錯,是他!”。不過李麗芳和陳曉薇未能搶佔到有利位置進行拍攝采訪。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無線電視台也派人前來報道,盡管郭老板要求不得散播關于李家族的任何負面消息,但他並未限制對查氏的消息覆蓋。
"沈先生,請問您此次訴訟有幾分把握?"
"針對《新報》對您的詆毀之詞,有什麼想回應的嗎?"
“鑒于查老紳士一貫的聲譽良好,您考慮是否留有余地呢?”提問最後這個問題的記者為女性,她實際上是查家的大女兒。出于父母都任職于新聞界的背景,促使她選擇了這條路。盡管如此,兩人之間的父女情感談不上深厚。
沈然略過此問,轉而指向無線電視台的記者李麗芳表示,“讓來自無線電視台的朋友先發言吧。”此刻,黃嘉琪面露復雜神情,心里琢磨這二人的關系似乎並不簡單。
等到李麗芳提出具體問題時︰“沈先生,請確認你對這場法律糾紛有多大信心?”
沈然答道︰"十分充足的信心。事實清晰明了無法反駁。“
”那麼,你計劃向對方索求怎樣的賠償?”
”包含經濟損害以及名譽上的恢復,這些都是必要的請求項..."
在庭審之前的公共洗手間內,恰逢沈然和查老者踫巧相會。“為什麼明知自己做錯卻拒絕道歉?這就是你們口中的高風亮節麼?”查老依然保持著一貫的傲慢,認為不必搭理這樣的對話。
然而沈然提醒說︰"我現在也擁有份報紙產業,一旦庭審沒有達到預期合作態度,我的資源將可能揭示過去幾十年里某位名人年輕時期鮮為人知的秘密。”這番話令查老大感不安,並怒視著他。
沈然冷笑道︰"之前輪不到你的利益受損,就裝作事不關己。今天落到自己頭上,又慌了手腳...”
隨後,在庭室外候場過程中遇到匆匆趕到的余顧問。察言觀色之下,察覺到查先生情緒不佳于是詢問原由,查老僅輕描淡寫道︰無他故。
正式開庭後,在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後,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辯論。當提及那則指控未經證實就被刊登的文章細節時,律師趙志勇直接質詢查老審核過程的具體細節,並逐步瓦解被告方試圖規避責任的努力。
最後判決結果為200萬元罰款並登刊致歉聲明。對于此結局,沈然顯得頗為淡定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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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結束步出法院之時再度被圍堵追問詳情,但僅僅簡短表態便離去了。
至于查先生,則因為身體抱恙需要額外時間處理個人事務而後離開。即便這樣仍遭到守候許久的媒體們簇擁追問是否真的執行道歉等內容。雖然周圍有人煽風點火鼓勵不要低頭,最終依舊遵守司法裁定給予公眾答案︰“我們承認過錯,並接受懲罰。”
當晚相關事件成為了晚間熱點話題討論之一 。
清晨,兩家電視台的新聞準時播出。經過一系列關于顧先生與陳總的新聞報道之後,a台新聞的收視率竟然一舉超越了b台新聞,直接飆升至60。
“各位香港市民……”
“今日上午,武俠文學巨匠金先生與知名慈善家、企業家顧先生之間的糾紛案正式開庭審理。”
“根據我們對陪審團的采訪得知,庭審細節如下︰……”
“最後,法庭裁定,金先生的《明報》對顧先生進行了不實指控,並對其名譽造成了重大損害。最終判決結果為︰賠償金額定為200萬,並且金先生需親自撰寫聲明,在《明報》公開道歉!”
“此外,在判決之後,金先生于法院門前當眾向媒體道歉,向顧先生表達了深深的歉意。”
鏡頭切換,屏幕上播出了相關新聞片段。隨後,港城的街頭巷尾立刻被這條消息掀起了一片漣漪。
“真的判了?”
“兩百萬!老天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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