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家庭的我,在漢東巔峰對決

第143章 省委常委會(5)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寫報的小郡主 本章︰第143章 省委常委會(5)

    三)班子結構的優化考量

    目前省政府領導班子中,熟悉政法工作的副省長空缺已達9個月。提拔祁同偉同志可填補專業領域短板,實現“老中青結合、多領域互補”的班子結構︰

    年齡梯隊︰40多歲,正值干事創業黃金期;

    專業覆蓋︰彌補現有班子中政法系統代表不足;

    地域平衡︰其長期在省內多地任職,有利于政策執行的連貫性。

    三、干部任用的制度保障︰以嚴管厚愛激發擔當作為

    一)壓實監督責任,築牢防腐堤壩

    對擬提拔干部必須堅持“嚴字當頭”︰

    雙重監督機制︰由省紀委駐公安廳紀檢組、省委巡視辦聯合建立“特別監督檔案”,對其分管領域實施重大事項報備制度;

    群眾參與渠道︰在“漢東政務通”app開通實名舉報專欄,對涉及副省長分管工作的投訴直通省委督查室;

    定期政治體檢︰每季度向省委常委會專題匯報履職情況,接受全體委員質詢 。

    二)完善激勵機制,樹立鮮明導向

    中央反復強調“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對祁同偉同志的任用,要釋放三重信號︰

    打破“洗碗效應”︰不能因干部干事多、得罪人多就“不敢用”“不願用”;

    鼓勵“揭榜掛帥”︰對承擔“丁義珍追逃”等硬骨頭任務的干部,在提拔使用上給予政策傾斜;

    踐行“三個區分”︰把改革探索中的失誤同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保護干部干事積極性 。

    三)強化能力建設,推動持續成長

    晉升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建議采取三項培養措施︰

    專題培訓︰參加中央黨校“新時代政法工作創新”研討班;

    多崗歷練︰兼任省信訪聯席會議召集人,提升復雜矛盾化解能力;

    基層蹲點︰每年至少30天駐點鄉村振興重點縣,撰寫蹲點調研報告納入年度考核 。

    結語︰以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導向

    同志們,干部選拔從來不是簡單的職位安排,而是政治生態的風向標。提拔祁同偉同志為副省長,既是基于其個人素質與崗位需求的匹配度,更是向全省干部傳遞“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的明確信號。

    希望常委會各位同志從事業大局出發,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審議此項議題。”

    見祁同偉的副省級終于要落實了,高育良很開心。

    他說︰“同志們︰

    今天,省委常委會專題審議干部人事議題,特別是關于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同志擬任副省長的提議,我作為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有必要從政法系統干部培養、班子結構優化以及漢東發展大局出發,全面闡述我的意見。

    我的發言將圍繞政治傳承的必要性、干部能力的客觀評價、改革攻堅的現實需求、班子建設的戰略考量四個方面展開,並結合中書門下精神與漢東實際,提出具體建議。

    一、政法工作的歷史傳承與政治責任

    一)干部培養的連續性關乎政法系統穩定

    政法系統是黨和人民的“刀把子”,其穩定性直接關系社會長治久安。中書門下多次強調,政法干部選拔必須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標準 。

    祁同偉同志從基層緝毒警員成長為省公安廳廳長,歷經公檢法多崗位鍛煉,其履歷完整性與中央提出的“專業化、職業化”要求高度契合。

    例如,他在林城法院院長任內推行的“執行透明化”改革,將司法拍賣全程上網公開,執行到位率提升29,這一創新被最高法作為典型案例推廣 。這種既能扎根一線、又能突破陳規的干部,正是政法系統亟需的接班人。

    二)權力交接的規範化與歷史淵源

    干部選拔既要遵循組織程序,也要尊重歷史傳承的客觀規律。祁同偉同志的成長軌跡,與漢東政法系統的代際傳承密不可分︰其岳父梁群峰同志作為老一代政法領導,為漢東法治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我本人從高校教師轉任政法崗位,也離不開梁群峰同志的提攜與信任 。這種傳承並非簡單的“裙帶關系”,而是經驗傳遞與政治責任的接續。

    當前,我作為政法委書記已接近退休年齡,若不能及時培養接班人,可能導致政法工作的斷層,這與中書門下“老中青梯次配備”的要求背道而馳。

    二、祁同偉同志的履職能力與實績分析

    一)危機處置與改革攻堅的突出表現

    評價干部不能脫離具體工作場景。祁同偉同志在重大任務中展現出的擔當精神與專業素養有目共睹︰

    “一一六”事件處置︰面對大風廠群體性事件,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警力疏散群眾,避免事態升級;

    丁義珍跨國追逃︰牽頭成立專案組,依托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歷時11個月挽回經濟損失3.2億元 ;

    “智慧警務”改革︰推動全省公安系統信息化升級,2014年命案破案率達98.7,電信詐騙案件同比下降23 。

    這些實績表明,祁同偉同志不僅具備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更善于通過制度創新破解系統性難題。

    二)爭議問題的辯證看待

    關于部分同志提及的“哭墳事件”“政商交往尺度”等問題,需以歷史眼光客觀分析︰

    情感表達的個體差異︰祁同偉同志在趙立春同志祭掃活動中的情緒流露,本質上是基層干部對老領導的樸素情感,不能簡單等同于“政治投機” ;

    監督機制的完善空間︰對于其與企業家的交往,省紀委已建立“特別監督檔案”,對重大事項實施備案審查,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

    我們既要嚴格監督干部,也要避免用“放大鏡”審視歷史細節,否則將挫傷干部干事積極性,陷入“洗碗效應”的誤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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