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仔周在利州等了沒幾天,仲裁院那邊做出了裁決,裁決如下。
林大公司在裁決生效起七日內向施靜芙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七萬六千三百八十五元,駁回施靜芙的其他訴求。
也就是說,仲裁委認定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認定年終獎不需要支付。
對于這個裁決結果,周雲自然是選擇了去法院起訴,而林大公司這邊同樣選擇了去法院起訴。
因為單單是這個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就有點太多了,多的讓林大風很肉疼。
這年頭開公司的人可以說真的是千奇百怪,什麼樣的奇葩都有。
比如林大風這樣的,他始終認為公司這個平台才是最重要的,你們這些銷售都是依靠公司的。
實務中有沒有這種情況,當然有了,有的公司把銷冠捧得很高,有的公司則是看到有人銷售業績特別高的時候就開始卡提成了。
有人銷售業績好,那更應該痛痛快快的發放提成,但就是有老板不舍的這個錢,提成卡著不給。
這才是現實生活。
周雲自然不知道對方也要起訴,他現在已經到了利州市千城區法院,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倒是沒什麼大驚小怪的樣子,接收了材料後看了看便想讓周雲給簽個名……
名氣就是這樣,雖然在網上看的話感覺好多都是黑粉,好多人都恨不得他周某人去死。
但是在現實中感覺又是另一種情況,走到哪都好像有粉絲,有支持者。
而且這些支持者做什麼的都有,比如法院的這些。
周雲現在已經發現了不少法院的粉絲,這讓他還是感覺很欣慰的,自己之前的那些事沒有白做。
不過這個簽名肯定是不能給的,周某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給人簽名的,他認為沒有必要。
案件材料收下,周雲轉身離開,他還真的很好奇,法院這邊會怎麼判呢?
指導案例這個東西畢竟是法院搞出來的,人家仲裁院自然是可以不听你法院的,不是說你法院讓怎麼判就怎麼判,人家也是有自主權的。
之前不是就有過案例嘛,某法官上班路上騎車摔傷了,然後想確認工傷,但是當地的人社部門不同意。
那你說法官懂不懂法,肯定懂法的,但是人家人社部門認定不是工傷,他能做的也只有向法院起訴。
所以其實怎麼說呢,我們普通人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祛魅,法律工作者確實懂法,但也不要覺得那就怎麼樣了。
法律這個東西爭議性是很大的,實務中是一個觀點,法考中是另一個觀點,理論界可能還有多個觀點。
其中的一些觀點都是隔壁本子國還有德國等國家的觀點被法學家們搬運回來的,有的被應用到了實務中,有的則水土不服。
法律沒有那麼高大上,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用,都可以去學習去理解。
周雲一路回了酒店,接下來就是繼續等著了,他順便再逛逛這邊。
結果剛到下午,律所那邊來了電話,是律所一個合伙人打過來的。
“主任,嗯又有一個案子了,是個比較特殊的案子,對方給的價特別高,就想讓您出手……”
周雲在大概听了听案件情況後便直接道︰“這案子我出手也沒用,那個嫌疑人基本上死定了。”
“老霍啊,這種案子就不用給我了,哪怕出錢再高也不行,我現在都已經被掛上了喜歡送人進去的牌子,總不能再掛一個喜歡送人下去的牌子吧。”
“就這樣,看看所里其他人能不能接,不能就算了。”
你別說,實務中確實有一些專門做重大刑案法援的律師,送人下去的情況特別多……
用某位律師的話說,從業多年,錢沒賺到多少,但是死在手上的客戶卻越來越多,真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你別說,就這個也得需要一定的經驗才能立足。
你是一個律師,然後你的客戶要被執行死刑了,死刑執行通知給到了家屬,家屬問你呢,領全尸還是領骨灰,什麼時候可以領,最後一面什麼時候見,穿什麼衣服。
以及……這個死刑怎麼執行的,到底疼不疼啊?
這些玩意你說法考的時候也不考,你的師傅也不可能給你教這些,那就意味著你必須得自己在實踐中去學習。
一個冷知識吧,經常被執行死刑的都知道,死刑執行通知書一般都是先給家屬的,雖然規定說要先讓辯護人知道,但實務中還是先通知家屬。
所以就要有點經驗,听到家屬打電話過來帶著哭腔的時候就要準備開始做個心理疏導,人要沒了。
不過該說不說,做這行的基本上不用考慮好評率什麼的,畢竟……人都下去了,就算再怎麼想給差評也沒用了。
也因此,這些個律師平時聊天時候經常自嘲,誒你的客戶存活率能到多少啊,我今年已經百分之百了。
嗯不用想,一般都是涉毒案件,這類型案件多嚴格基本上都知道,死刑立即執行的概率是特別高的。
扯遠了,周雲趕緊把思緒收了回來,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莫名其妙的想到這個問題,他可以拍著自己的良心擔保,從來沒有送人下去過!
要不改天試試?
咳咳,還是算了吧,對于某些罪大惡極的嫌疑人,自己還是不要去湊熱鬧比較好。
能走到死刑那一步的很多人,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為最高刑就是死刑而已。
接下來的日子周雲繼續在利州瞎玩,玩了一段時間終于等到了千城區法院的傳票,要開庭了。
再次開庭沒有任何意外,倒是林大風這邊又提出了新的觀點。
雖然施靜芙沒有曠工,但其之前的績效考核存在問題,按照公司規定,不應該給她支付那麼高的工資。
但畢竟是因為公司的問題導致,所以之前已經支付的工資便不再追回了,只是現在的賠償標準不能再按照原本的標準計算,得重新進行計算。
可以說,為了能少給錢,林大風可以說真的是絞盡腦汁,2N要給七萬多近八萬的賠償金,他是真的不想給。
而在原告這邊,周雲听到對方的陳述頓時愣住了,這……是什麼意思?
這意思是說,之前的績效考核不對,而且還拿出了證據,應該不會這麼蠢吧?
雖然民事性質的糾紛,偽造證據什麼的不會涉及到偽證罪,也確實有很多人都會在民事糾紛中偽造證據,但……他周雲還在這里呢!
在他面前偽造證據?真當他周某人是吃素的?
他真的這次不想送人進去了,你們別這樣啊,為什麼呢?
周雲想看看那份證據,他想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