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落網,憑什麼說我有罪!

第113章 解剖案件!案情明了!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青衫仗劍行天涯 本章︰第113章 解剖案件!案情明了!

    從目前來看,警方調查的基礎為,搜查一個能串聯公立學校,以及私立學校的凶手。

    而尋找的人員設定也是圍繞著這一點來進行。

    像是沈苗,其身上具備的特征便完全符合,不過.

    “假設,沈苗與公立學校的事件有關,但她死了,她確實死了,那私立學校的案子便和她無關。“

    “想用她將所有信息,兩部分的線索串聯起來,斷不可能。”

    “除非,凶手不是她,或者說,凶手還有第二人!”

    徐 的目光如炬,思維在這一刻逐漸清晰。

    他在黑板上不斷寫寫畫畫,將原本一團亂的信息明確分割成兩部分。

    “那也就是說公立學校,程玉在內引起的部分事情,在經過時間的沉澱,促使出現了第二部分,也就是目前的案件。”

    “但,第二部分又自成一個邏輯,第一部分的信息無法代入其中?”

    錢華靈光一閃,恍惚間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信息的泄露也是因為他!?”

    李建業更關心這件事,他眉頭緊蹙。

    如果是因為細作的話.那事情的嚴重性可不是單純的殺人命案這麼簡單了。

    “很有可能,因為雖然產生問題的邏輯不同,但解決問題,得到的答案相同。”

    “所以,兩個凶手在利益相同的情況下,可能存在互幫互助的情節。”

    徐 點了點頭。

    剛才他提出了有人泄露情報的猜測,從而推出第二凶手。

    而現在得出的答案,剛好對此形成邏輯閉環!

    “問題相同,利益也會相同。”

    “在假設沈苗就是第一個面對問題的人來推測,第二凶手的問題是什麼?”

    不等周圍人思索透徹,徐 再次追加問題。

    周圍人忙不迭被從推理拉回現實,大腦思緒繼續滾動。

    形成同一個問題的人有很多。

    舉個例子。

    開學,老師要檢查作業,現在站在老師面前的有兩人。

    一,是壓根就沒寫的,他的問題是如何躲過這次檢查。

    二,是作業寫了找不到了,問題也是如此躲過檢查

    產生問題的邏輯不同,但面臨的問題相同,問題相同那利益也是如此。

    已知,在假設沈苗就是凶手之一的基礎上.

    第二問題是什麼?

    “也是80?”

    “這起案子,導致人員死亡的80事件不是同一起!?”

    錢華頓了頓,隨即臉上露出錯愕。

    “死者程玉,在解決完沈苗的事件後不僅沒改,甚至又進行了一起!?”

    一個人犯錯了,會改嗎?

    看情況。

    如果得到了應得的代價,那大概率會改。

    因為,絕大多犯罪事件的代價,都超過了犯罪本身帶來的價值。

    唯有讓他承擔犯罪後的代價,對方才會改!

    反之,只會產生一種刀尖上跳舞的刺激感,以及蠢蠢欲動的心理。

    這麼說吧。

    如果,搶銀行不犯法,殺人不犯法,強奸不犯法等等一切犯罪,都不需承擔代價。

    那麼,這個世界會亂成什麼樣?

    良心?道德?底線?都是靠代價來維持的!

    教導小孩水熱怕燙,你不能光靠嘴告訴他,這樣他遲早還會去摸。

    只要一燙,有了記性,即便不不告訴,那孩子看到熱水壺也知道不能伸手觸踫。

    “那麼,請問在場各位。”

    “程玉.受到過代價嗎?”

    一個不復雜,卻十分沉重的問題出現在眾人耳邊。

    徐 掃了眼周圍幾人。

    所有人都不說話了,趙州市本地的大隊長雙頰通紅,一股羞愧的情緒從內心涌出。

    李建業深吸一口氣,悶悶道︰“沒有。”

    “沒錯,她做了錯事,沒有代價。”

    “拍拍屁股一走了之,這就是她做錯事後的遭遇!”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她會改嗎?”

    程玉沒付出任何代價。

    如果硬要說的話.一點錢?

    首先,要對程玉的家世有個明白。

    程陽,不是因為他是董事,所以才能順便利用權柄調犯錯事的程玉進私立學校。

    而是程玉犯了錯,所以,程陽才會花點錢,去做個董事,隨後安排一個位置。

    做錯事,承擔責任的不是程玉。

    甚至說,她還享受到了更好的待遇!

    做壞事,做錯事,不但不懲罰,反而能有更好的環境,這合邏輯嗎?

    不合。

    但程玉就是如此!

    “不出意外,在私立學校當中,程玉還做了一件事。”

    “這件事直接性導致第二個凶手的出現。”

    “由此,私立學校的三人,才會被凶手以懷揣著憤怒的情緒將其虐殺,而對待第一次事情的參與者,殺害時才會不懷揣任何情感。”

    此話落下,所有人沉默。

    短短幾分鐘的時間,粗略的案情變得細致。

    兩位凶手,兩次事件發生,死者之間不同差異的原因

    明明全都搞清楚,但.卻讓人沒有一絲喜色。

    第一死者,在線索中被80死亡。

    但程玉轉身就拍拍屁股找到了下一個目標。

    甚至,如果不是凶手出現,程玉的未來規劃是

    接受高等教育的培育,去大學享受青春,隨即前往國外鍍金,過著夜夜笙歌的生活,最終回到國內,站在所有人腦袋上,成為一顆耀眼明珠。

    這很現實。

    沒有凶手,對方的後續就是如此。

    曾經發生過一起案子,一個人,綁架且輪j女人,被判刑卻逍遙法外。

    只有這樣?

    不,對方在沒受到懲罰後,又做下了多起案件,均被擺平。

    什麼級別的案子?

    兩次死刑!

    期間穿插著部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級別的案子。

    98年判了第一次,20年才最終被判死。

    也就是說,在這被有人針對判刑的22年時間,對方過得很瀟灑,且瀟灑程度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判了死刑後都還能如此。

    何況程玉這種什麼都沒處罰的

    “別沉迷,現在不是思索這種事的狀況!”

    徐 沉聲開口,打破這種氣氛。

    “時間緊迫,熬夜追來的時間,可不是給你們呆愣用的!”

    他們這些人里,每個人都至少一天沒合眼,就是為了騰出時間追查案件,可不是愣著玩用的!

    “繼續查案!”

    听到這些話,眾人的精神好了點,氣氛不再那麼低迷。

    “如果,凶手真是第二部分,也就是私立學校的受害者引出的,那,,,,,,他的身份是什麼!?”徐 引導著眾人思維向迷霧般的案情走去。

    他們調查了沈苗,凶手和沈苗的信息完全不沾邊,曾一度導致案件陷入短時間的迷茫。

    但如果,將沈苗替換成另一個人

    “父親?母親?追求者?”

    李建業一頓,下意識將之前在沈苗身上排除的信息吐出。

    “不知道。”

    徐 搖搖頭。

    他說的很果斷,沒有什麼不好意思。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故弄玄虛只會拖延推理的發展!

    “信息不足,警方前期將大量資源投入到第一部分,也就是公立學校上,針對私立學校做出的行為不多。”

    “同時,找出的信息也幾乎沒有。”

    “這些東西不足以構成推論問題在哪個時間點,又或是凶手是什麼人。”徐 道。

    私立學校他們所針對學校,老師做出的調查,全都指向了一件事。

    那便是,教導主任沒說謊!

    不是死掉的那個,而是審問的教導主任,對方沒有半分說謊的意思。

    他是真不知道,學生和老師都證明了,換句話說.

    如果不是眼下的這些推論,將矛頭指向了私立學校的話。

    李建業他們都準備放棄針對第二部分的調查了。

    浪費那麼多警力卻是白費功夫.

    “這問題不大,只要邏輯鏈足夠硬,能將後續的推理建立在它之上就沒問題。”

    “暫時不管第二部分的線索隱藏在哪。”

    “我們針對第一部分隱藏的凶手,進行討論。”

    徐 大手一揮,將寫在右邊。

    也就是第二部分的信息抹去,看的錢華眼都紅了,極力睜大眼,確保將所有推論都記下。

    “現在,先思索有關第一凶手的特性。”

    將案情分割成兩部分,一個凶手推論到兩個凶手。

    那,眼下針對第一凶手的推論便是.

    “兩個問題,首先是第一個。”

    “一,他為什麼要和第二凶手合作,由第二凶手殺人?如果和公立學校有關,那對方完全可以在一年半之前將其殺害!”

    徐 只覺得自己的腦子啃食了薄荷葉,又宛若一個人睡覺睡到自然醒,大腦一片透徹,無比輕松。

    一個問題,劍指兩個凶手推論的漏洞處!

    自己來推翻自己的推論?

    李建業思索道︰“時間一年半前,沈苗是在半年前死亡。”

    “這期間的空白時間,如果真存在一個凶手,完全有足夠的空間下手殺人。”

    “從一年半也沒消磨殺人仇恨來看,當時對方肯定是不畏懼法律的。”

    “但”

    他話沒說話,錢華就接了下去,“他還是等了一年半。”

    “直到現在,03年十月24號當天凌晨,對方才對程玉下手!”

    “且,即便是下手也是找了第二個凶手下手,非親自索命!”

    “這是為什麼?”

    對方害怕嗎?

    徐 覺得是不怕的,歲月都無法摧殘的憤怒不用對此懷疑。

    那就是其余原因。

    “什麼原因?”

    “能導致一個人,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下,過了一年半也沒復仇,還是找了第二位凶手,讓對方代替自己殺人。”

    徐 又補充道。

    一件事情不親手參與,往往其所承載的情緒是不會得到釋放的。

    就像,�g詰縋隕賢嬖俁嗟攆 滌蝸罰  乒溲   橇俟諞弧br />
    但,其刺激程度依舊遠不止你在現實的路上飆車飆到兩百邁,甚至是兩百五十邁!

    兩者完全不是一種體驗。

    又或是你看電視劇的時候,代入感再怎麼強烈,依舊感受不到徹底的爽感,會不上不下的,感覺無比難受。

    舉個例子吧。

    曾經,在幾千年前,有個老頭被人追殺,追殺者殺死他的家人,嫁禍給他,全家老小只有他一人逃了出去。

    仇恨令他一夜白發,加入敵國。

    後來,對方在敵國听到殺害自己家人的凶手死亡,是什麼情緒?

    欣喜?快樂?高興?

    不。

    是悲痛萬分!

    對方非但沒有為對方的死亡而高興,反而是無比悲痛。

    原因便是自此以後,無法【親手】為其家人報仇,無法親手殺死對方割下腦袋!

    後來這人為此,在攻破敵國後,還將這人的尸身從墳中挖出,對著一具尸體瘋狂擊打。

    而鞭尸一詞的由來,便與他相關。

    他叫伍子胥(xu)

    這件事在《史記•伍子胥列傳》中記載,倒是沒在《春秋》等書出現,所以存在一定假的概率,但真概率卻很大,可以當初依據。

    “他能給出第二凶手詳細的情報,也代表他時刻關注著程宇等人的行蹤。”

    “他的憤怒,怨恨,足以讓他對著一具尸體不斷的下手。”

    “何況是活生生的人?”

    “更別說,還是在眼前晃悠的情況!”

    徐 再次剖析。

    對方給了第二凶手信息,導致對方在這時間段附近開始殺人。

    而信息是需要收集的,這年頭,大多的收集信息只能依靠肉眼進行。

    也就是身為加害者的程玉在對方眼皮子底下晃了許久。

    對方忍得住?反正徐 是忍不住。

    “所以,需要一個強行蓋過情緒,導致對方不能出手的原因。”

    徐 循循漸進,接著又道︰

    “也就是”

    “硬性條件!”李建業試探道。

    徐 點了點頭。

    也就是所謂的,不想變成不能。

    這一刻,所有人腦子里浮現出一個人名。

    “第二個問題,凶手,也就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凶手,為什麼要找第二個人來殺人。”

    “也就是所謂的硬性條件。”

    你想喝水,你看著水壺,那能不能喝取決于你本身的意志想不想。

    你想喝水,但你沒有胳膊沒有手沒有腿,水壺在高處,那麼,你想喝水就不再取決于自己的意志。

    這就是所謂的硬性條件!

    也就是說,凶手具備因硬性條件,導致自己無法殺人,隨即才采取一定行動找到第二凶手,讓對方殺人。

    那這個人是誰?

    恍惚間,徐 三人眼神交流一番,眯了眯眼。

    一個人名試探性從口中吐出。

    “孫秧?”

    &nbsp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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