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

第十一章 改善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公好A 本章︰第十一章 改善

    <div id="tet_c">陳王莊四周的山脈叫烏雲山,曾多年烏雲蓋頂,雷雨天氣很頻繁,一直到建國後才慢慢好轉。

    整個縣城被烏雲山圍在中央,曾經的縣城名字就以烏雲來命名。

    後來在五十年代才把烏雲改成了凌雲。

    陳凌來到烏雲山腳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廠的斷壁殘垣倒是早已看不出來,畢竟已經過去了近十年時間。

    但廢棄的磚塊,石頭到處仍然到處都是。

    放眼望去,連枯草都沒有幾根,光禿禿的一片。

    還有橫七豎八的一道道深溝。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時候,被山上的水流沖刷出來的。

    總之,滿眼的廢棄、荒蕪。

    這跟眼下的季節沒有多大關系。

    一塊土地有沒有生命力,就跟一個人是精神飽滿還是精神萎靡一樣,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尤其是這塊地,足有三十畝,這麼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長東西。

    是個人就知道有問題。

    陳凌從洞天取出鋤頭,隨便刨了兩下。

    抓了把土在手里,表層土料分散嚴重,沒有絲毫水分在里面。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堅硬,一鋤頭刨下去跟砸在石頭上似的。

    刨了沒幾下,就震得陳凌手腕發麻。

    “我靠,這也太硬了吧!”

    陳凌一陣瞠目結舌,他本來打算找個犁耙,把這塊地犁上兩遍呢。

    現在看來,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動。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著巨量石灰,土壤中的水分和養分根本留存不住。

    經年日久的,近十年沒人管,就導致土壤表層松散,下層嚴重固化。

    蓋房建廠還好說。

    要是用來種地,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廢田。

    “若是沒有日月洞天……”

    “再過五六年,把墳地平了,連著這三十畝地種點果木,搞個養殖場,似乎也不錯。”

    陳凌扛著鋤頭環顧四周。

    然後繞著田埂轉了轉,把里面的廢棄磚塊,亂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用鋤頭挖出一個個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個撒了進去,把土埋好。

    再從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來,每個小坑里澆上一些。

    雖然不多,但半碗溪水都能讓牽牛花長成一大片,對于這點花生來講,已經綽綽有余了。

    很快就見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不到兩分鐘,就已經長到成熟了。

    陳凌拔了一棵,剝開品嘗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點。

    但要是拿這個和在洞天內種的花生來對比的話,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原因很簡單︰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這地方的土壤太差勁。

    “不過,也沒有白費功夫。”

    陳凌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滿意的笑容。

    “跟我預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著種植一遍作物,土壤也會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還是可行的。”

    “今天種一畝,明天種一畝,一個月時間就能把這塊地種個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還能收獲三十畝花生。”

    “到時候,在縣城找人家一賣……”

    “正好這兩年推廣大棚種植,就說是大棚里的剛刨下來的新鮮花生,嗯,以後有東西賣都能用這個借口。”

    這麼一想,陳凌立馬有了干勁,站起身繼續刨坑種花生。

    不到三十分鐘,一畝地花生已經種完,被陳凌收到了洞天之中。

    “我好像預估錯了,一畝地花的時間並不多。”

    當然,主要是洞天溪水的神奇之能,加上他自己體質被洞天改善和強化,力氣和耐力大幅度增加。

    普通人干一會活還要休息,他現在根本不需要休息,一口氣就能干完。

    所以才能這麼快速又輕松的,完成種植和收獲。

    隨後兩個小時,陳凌又種了四畝地的花生,全部收到了洞天之內。

    “我這花生每畝地產量大概能達到七八百斤左右,一上午收了五畝地的,這個量好像該去賣了啊。”

    因為每棵花生產量比較均勻,所以按棵數大概估算下產量還是比較容易的。

    至于陳凌為什麼選擇花生。

    主要這是在9年,不是在後世,還是需要低調一點的。

    也是基于長遠發展考慮。

    不然一開始就弄出優良品種的瓜果、珍貴藥材之類的東西,太引人注目。

    科技都達不到?你咋做到的?

    這就成了問題!

    安安穩穩,有滋有味的過小日子不好嗎?

    何必去給自己招惹麻煩呢?

    雖然有洞天在他也不怕,但是實在沒什麼意思。

    再者說,花生雖不起眼,卻是榨油的必需品。

    在這個年代的糧食作物里面,價格屬于偏高的。

    三十畝地花生賣的錢,夠他和王素素滋潤的生活好一陣了。

    ……

    陳凌回到家的時候,時間已接近正午。

    一黑一黃兩只小狗崽被他抱在懷里,正睜著烏溜溜的眼楮四處亂看。

    這兩個小家伙在洞天里算是待舒服了,茅屋里睡了大半天,陳凌折騰花生那麼大動靜,都沒把它們吵醒。

    現在精神得很,被陳凌抱在懷里也不老實。

    不停地扭動身子,想往陳凌肩膀上爬。

    “我回來了,素素!”

    陳凌喊了一聲,走進院門。

    這時,王素素正坐在院子里納鞋底。

    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听到陳凌的聲音,一抬頭就看到他抱著兩只小狗崽走了進來。

    “呀,小狗?”

    本來被耕地搞得心緒不寧的王素素,頓時眼楮一亮,忙起身小跑過來。

    “阿凌你不是不喜歡狗嗎?咋突然抱回來兩只小狗?”

    輕輕的摸了摸陳凌懷里的兩只小家伙,王素素有點好奇。

    “土地廟那邊撿的,這兩只小狗不過才兩三天大,母狗把它們生下來就死了。”

    “扔在外邊不管的話,遲早餓死,我看著怪可憐的,就抱了回來。”

    “你要是不喜歡,養大些我們再送人。”

    陳凌笑了笑,說道。

    “別,不要送人。”

    “我很喜歡的……”

    王素素一听養大送人就緊張了,急忙把兩只小狗抱到自己懷里,輕輕撫摸著。

    她是很喜歡狗的,可惜之前陳凌不讓養,說是嫌到處拉尿太髒了。

    現在好不容易陳凌主動抱回來兩只,她高興還來不及,哪里肯送人。

    “對了素素,交換耕地的事辦好了,辦好後我去荒地那邊看了看,情況沒想的那麼糟糕。”

    陳凌主動告知上午的情況,免得王素素擔心,又不敢問。

    把這事兒一直壓在心里,憋出問題就不好了。

    “我挖了點土回來,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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