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

第291章 幸南京(七)內守備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剠 本章︰第291章 幸南京(七)內守備

    高務實此番被皇帝留宿春和宮,家中隨從約有二十來人也被允許陪同,高杞是其中地位最高的一人。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充當了類似管家的職能,因此也獲得特準,可以隨時出入宮禁,只不過進出皇宮都需要登記報備,說明進出緣由。

    此番出宮,高杞登記的理由是靖國公有些日常用慣了的物什需要自己臨時置備。南京宮監方面原是個閑得淡出鳥的清水衙門,各項制度十分松弛,再加上來人地位特殊且理由听起來完全合理,自然也沒有人敢質疑什麼,很痛快地放他出了南京紫禁城。

    高杞不知道的是,他前腳剛走,南京守備太監田義這時候也已經向皇帝奏稟了相關事務,來到宮門處。

    田義擺手讓過來參見他的閑雜人等各自退下,只留了負責看管宮門的內廷宮監,徑直問道︰“方才咱家進宮之後,可有靖國公府的隨員離宮?”

    那宮監連忙佝僂著腰背道︰“好教內守備知曉,靖國公爺的堂佷高杞方才正好錄表離宮,就在眨眼之前。”

    內守備,指的就是“欽差南京守備太監”。這個按理同樣是鎮守太監的職務,與其他地區的鎮守太監卻有不同的名稱。別處的鎮守,都是“欽差鎮守XX地方太監”,唯獨南京是“欽差南京守備太監”,可見這個職務強調的就是“守備”二字。

    然而南京的“守備”不止他一人,還有一個“南京守備勛臣”存在,由是就只好按照內廷外廷的差別,再分出“內守備”與“外守備”來。

    對于“大明南京”的權力體系,後世最常見的說法就是“三大重臣”說,即南京兵部尚書、南京守備勛臣、南京守備太監並列為南京系統三大巨頭。這說法的確沒錯,但簡單一句“並列”其實並不能說明“三巨頭”的權力格局細況。

    簡單的說,這三大巨頭究竟有無高下之分,或者實權大小可有差異?當然都是有的。

    名義上而言,“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排名第一,“南京守備太監”排名第二,南京守備勛臣排名第三。

    但是,“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之所以排名第一,其實主要是佔了大明中後期文官集團整體勢大的便宜,並不代表他的實權乃至地位真的能排在南京三大重臣之首。

    其實如果按照“禮制”來說,“南京守備勛臣”因為必須由勛貴擔任,而南京勛貴按大明制度,每一位都是“超品”,理論上應該是“地位”最高的;如果不考慮禮制而考慮親疏,那麼“南京守備太監”因為是司禮監外差,是皇帝的“三千里外親臣”,則他就應該是地位最高的。總之,無論如何不應該是“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排第一。

    但剛才所說的這些畢竟本來就只是“名義上”的,那麼實際上呢?這就要從南京真正的權力機關“南京守備廳會議”說起了。

    兩京制不是明代特有的產物,早在西周的時候,就經營洛邑為東都;東漢則以洛陽為都城,以長安為西京;隋朝建都長安,隋煬帝又營建洛陽為東都。此後的唐、宋、元等朝也都有兩京。

    明之兩京,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在永樂皇帝遷都北京後才形成的。仁宗即位後,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洪熙元年,仁宗頭腦一熱決意遷都南京,仍以應天為京師,稱北京為“行在”。

    不過仁宗在位不足一年,遷都南京中途夭折。宣宗即位後,他不贊成遷都,但繼續維持仁宗的部分做法,仍然稱北京為“行在”,而稱南京為“京師”。

    直到英宗即位後,才在制度層面明確了兩京的關系,再次以北京為首都,南京為留都。此後,兩京制形成定制,直至大明滅亡。

    當然,大明的兩京與其他王朝不同,有其固有的特點,其中最顯著的就是官制。其他王朝在留都一般僅設“京兆”、“留守”一類的地方最高長官,而不是成建制地設立各級官署。

    而大明南京的官制,則基本上是北京的復刻,且南京諸官連品級也與北京一樣。不過為了加以區別,南京的官員頭餃上照例要加上“南京”二字。

    南京遠離皇權,皇帝自然要派重臣、心腹作為政權的絕對核心。然而,畢竟皇帝只有一個,南京就沒有必要像北京那樣設置一個內閣,以備皇帝顧問。所以相較于南北兩京的六部,內閣還是具備獨特性、唯一性。

    既然要在南京設置重臣,那麼大明在當時便先設了南京守備、協同守備、守備太監和參贊機務四個官職,組成一個領導機構叫“南京守備廳會議”,以管理南京以及南直隸的相關事務。

    永樂十九年遷都北京後,命中軍都督府掌事官守備南京,當時的官名為“節制南京諸衛所”。

    仁宗即位後,以襄城伯李隆鎮守南京;宣德時期,改“鎮守”為“守備”,並規定南京守備例由公、侯、伯等勛貴擔任,同時南京守備還要兼領中軍都督府。

    對于南京守備的職能,是有具體記載的︰“凡南京守備一應機務,每日會同參贊官于守備廳署理。每月朔望日,守備、參贊等官及各府堂官會同內守備,議合行事務。”

    從這里不難看出,“南京守備廳會議”便是最高的權力機構,故而後來《明史》中才有了“南京以守備及參贊機務為要職”的說法。

    具體而言,參贊機務的設置是晚于守備的,最早應該是在正統初年才有。根據記載,宣德十年︰“英宗即位,命少保、南京戶部尚書黃福參贊機務。”

    明中期時,朝廷認為南京高層的權力還是過于集中,便于景泰三年增設協同守備一人,也以公、侯、伯等勛貴擔任。按例,協同守備也會兼領五府事。

    成化時期,朝廷下旨令南京兵部尚書兼任參贊機務一職,此後形成定制。如此一來,南京兵部尚書的地位得以提高,位列南京六部之首。

    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在原歷史上明朝滅亡前後,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被推舉為南京首腦人物,原因無他,正是因為史可法兼著參贊機務的要職。

    明代皇帝對文官的態度比較奇怪,依賴的同時又用各種手段限制,信任的同時又非得找人制衡,這也正是宦官得以干預朝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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