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更新完後,書籍簡介頁面上顯示了“100萬字”的字樣。
雖然知道就在這兩天,但看到以後,心里還是感慨萬千——正文300章,字數100萬,就是這麼巧合。
作為新人,這本書最早就想寫個50萬字結束,有個一兩百、兩三百訂閱就成,當成玩票之作。
結果寫著寫著,玩票影響本職了……
100萬字啊,雖然我過去20多年累計的寫作字數可能也有這麼多,但是真沒有想到能在一部單一作品上實現,而且只用了6個半月。
只能感嘆人的潛力是無限的。
說說這本書的緣起——去年看書的時候,無意中刷到了“文豪文”的兩本大熱(嗯,就是大家知道的那兩本),就一個想法︰臥槽,這玩意兒我也會啊!
然後和朋友吹了個牛,說重生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都寫爛了,不就是把咱們教科書擴寫一下嗎,沒意思;我要寫就寫中文系教科書沒有的(當年)。
于是就有了這本《重生2004︰獨行文壇》——我上大學那年正是2004年,教科書上真沒有80後作家們的名字(現在有沒有不知道了,可能一些選修課上有?)。
寫著寫著就發現壞菜了,2004年距離現在時間太近了,主角抄著抄著沒合適的書了,只能被迫走上原創道路——最近的兩本書,《刑警榮耀》算半原創,“少年與流星”的故事確實是我自己想的。
因為我不太喜歡架空,總是要貼著現實去寫,所以可以主角騰挪的空間更加逼仄了。
原來其他人選擇什麼1978、1979、1980是有原因的,瑪德就我這麼傻……
開個玩笑。
我是真的想寫一個沒人——至少極少有人——寫過的文學時代,那就是我自己親身經歷過的“80後”作家群和21世紀初的文壇生態。
1999年第一屆新概念作文大賽的時候,我還是個初中生,那時候它帶給我的震撼至今記憶猶新……
接下來的10多年時間,我高強度地關注了中國“80後”作家的文學生涯,並且一度把他們或者他們中的一位,作為我畢業論文的主題。
不過最後我還是寫了最愛的王小波。
過了十多年,知道了“文豪文”這個分類後,我突然又想到了他們,于是琢磨著把主角這麼一條“鯰魚”丟進去,會有什麼效果……
從1999年到2024年,25年過去了,我從一個半大小子變成了中年大叔,青春期再漫長也該結束了,但是寫作這本書似乎讓我找回了一些失落已久的東西。
沒有想到竟然有這麼多書友喜歡這個故事,也讓這本書戴上了一個“精品”的徽標,而且支撐我寫到了100萬字。
感謝大家,萬分感謝!
這本書寫到現在,有幾個艱難的時刻,作為新人的我,即使有其他作者的提醒和主編的幫助,還是犯了很多錯誤︰
第一是網文看得太少,導致一些情節套路過時、毒點爆棚。比如早期的抄歌環節,我不知道在其他都市文娛文里已經成超級爛梗了,我寫的時候還特麼挺美的(笑)——
要是我告訴你最早的計劃里,主角高中畢業前要抄三首歌,貫穿高中生涯,你們的感覺是什麼?
——還好我被留言罵醒了,後面就斷了這個想法。
第二是新手容易犯的毛病,不顧實際情況模仿。別人的主角抄劇本,我的主角也抄劇本;別人的主角搞公司,我的主角也搞公司……
我忽略了兩點,首先人家是人家,我是我。在別人的故事邏輯里能成立的情節,在我的故事里未必能成立;在大神作者的筆下,讀者能“容忍”的情節,我還沒有資格讓讀者去“容忍”。
比如抄劇本這事,我在想好幾本書里的主角天南海北哪兒都有但是抄起《天下第一樓》來不都挺順手的,我的主角抄個《窩頭會館》怎麼了,我還給了理由呢。
結果又成了個“毒點”。
其次是這些情節不是不能寫,而是應該有節奏、有鋪墊地去寫,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地突然間就拱出來。我寫這些情節基本都是在上架之初,頭半個月我確實有些崩潰,節奏和想法亂了。
那陣子天天失眠,一天睡不夠3個小時,眼楮只要睜著就想著看數據、看評論……結果就是被數據和評論牽著鼻子走,顧此失彼。
十月份也是我的一個迷茫期,頻繁請假,也是上架5個月里,唯一沒有全勤的月份。但好在很快調整過來了,重新找到了寫書的節奏。
第三是內容有些失衡。之前有讀者在章說里評價,主角怎麼老是和人嘴炮,有些刻意制造矛盾了,偏移了本書的重點。
其實我也不想的……但寫著寫著,就這樣了……
我曾經半開玩笑地和其他作者說,我這算是開闢了文豪文新賽道,張潮和修仙/玄幻小說的主角一樣,舉世皆敵,挨個打怪升級。
我一開始也說不清楚為什麼變成這樣——後來想明白了,這其實在我讓他用論戰的方式出現在大家面前時,就注定了他要當個文壇噴子——當然不是全是當噴子……
所以寫到後來我也好奇,究竟還有哪些可以攻擊他的角度?有一段時間,我總是隔幾章就把張潮隨手扔到某一種困境/質疑中,還壓根不想他要怎麼脫困。
幸運的是,好像事到臨頭,總能讓張潮用各種奇怪的姿勢脫困……(除了《蝸居》那一次,那一次真是我自己想多了)
但是在最近的幾十萬字當中,我在考慮一個問題——怎麼能讓張潮在爭議和困境中真正“成長”,形成自己的文學理念並且實踐?
所以我現在不著急讓張潮和人“對噴”了,更注重的不同文學觀念的表達。——可能不如之前那麼“有趣”,但我覺得這可能是維系這本小說能寫得更長些,“張潮”這個人物形象更鮮明一些,一定要走的路。
這就是最近的內容讀起來“不輕松”的主要原因。今天還有一個讀者抱怨每天讀完更新以後覺得“累”。
但我還是會按照現在的想法寫下去,我不想再像上架那段時間一樣,夾在自己的想法與讀者的評論間煎熬——大家的想法我會盡量兼顧,但肯定是以我為主。
還是那句話,我是新人,完本、不爛尾,就是我目前的目標。有些東西這本書沒做好的,只能成為一個遺憾,希望在下本書里彌補。
最後說說看100萬字以後的計劃——
嗯,首先就是寫到下一個100萬字。(笑)
其實這本書的結局我已經想好了,小說時間線在結束時,應該會剛好停留在2024的6月——也就是主角張潮重生前。
最早的時候,我還會焦慮,生怕20年的時間線都寫不了二、三百章;現在我也焦慮,都三百章了,時間線怎麼才推到2007年,這剩下17年豈不是要寫上1000多章……
所以我真的是個萌新啊……
其次就是會延續現有這種幾乎沒有“生活化內容”的寫作風格。其實我也想讓主角像別的文豪文一樣買四合院、買古董、買字畫、做美食、談戀愛、搞曖昧……
但是因為前期鋪墊不夠、中期鋪墊不夠、後期鋪墊不夠,現在再轉頭寫這些,就會顯得很突兀,想想看,還是算了。
我甚至連“公司經營”這條線都砍得差不多了,其實寫電影、書本宣傳以及活動策劃這些,效果還是不錯的。後面主角應該還會以一種若即若離的狀態參與吧。
我想看看,張潮就這麼風雲激蕩20年,最後能活成什麼樣,又寫成什麼樣?——結局雖然已經注定,但過程真不是我能完全控制的。就像本書最早只打算寫50萬字一樣。
至于成績嘛,對新人來說肯定算不錯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現在也不太關心,隔幾天才看一眼,反正追讀曲線肯定是“W”形。
風格方面,其實本書已經轉變了幾次——從一開始相對輕松的校園喜劇,到後來不斷與大小人物Battle,再到商戰各種輿論炒作,現在又進入文學理論密集期(或者叫文青病高發期)。
一以貫之的好像就是對媒體輿論和群眾心理的把控。
張潮第二部純原創作品也展露苗頭了,我也不知道“文豪文”脫離“文抄”以後會怎麼樣?但我想試試看。就像之前說的,重生2004年,能抄的書太他麼少了……
雖然《蛙》《生死疲勞》《第七天》《應物兄》《黃雀記》《朱雀》……都出現在2007年以後,但是內容、主題都和現在主角的成長經歷相差太遠,硬拿來改編會讓我寫得很難受。
那不如就寫點原創的故事?讓我試試看吧。
最後,感謝大家,曾經追過、夸過、罵過這本書的,我都感謝!
還是像以前一樣,附上一篇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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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販
去年(2023年)八九月間,回了一趟老家,是疫情以來的頭一遭;又因多年不遇的台風洪水,交通斷絕,“被迫”多住了一星期。家里始終沒有停過電,不免讓我想起小時候每逢台風天必要停上一夜的電。那時最難受的不是黑暗里听狂風暴雨撞門襲窗一整夜,而是起風前那大半天無處可逃的悶熱,哪怕風扇開到三檔,空氣也是黏膩的,像一件濕衣裹著人。如今即使在半夜三點,避難警報響了四五遭,空調里依舊吹出來冰涼的風;住在高處,也不怕淹水。我可以施施然掏出手機和網友“匯報災情”。這還有什麼讓人不滿意的呢?
但我還是不滿意。
離鄉久了,不免變成本鄉的異客。老家本就留不住人,同學舊交大多風流雲散;留在本地的也已陌生,貿然聯系只會尷尬。原本想探訪本地莊寨,也因風雨作罷——其實還是“懶”這一字作祟。舊屋左近已成“古街”,家家都做了仿古的飛檐白壁,懸挑著紅燈籠,入暝燈亮,與地面五彩的景觀射燈上下輝映,不知今夕何夕。日中閑逛縣城,高樓林立、街衢通闊、行人稀少,大不似少時那種車馬寥落卻人聲鼎沸的光景。往日的小縣城已經模糊了面目,成了低配版的FZ市區。街頭巷尾,駕著電動車飛奔的“三原色”(紅黃藍)騎士們,就是大家為何都不邏街的答案。這時就想起小時候,那些同樣是把菜蔬、吃食送到各家門口的走販們,不過卻完全是別樣的滋味。
頭一個想起的,是給我送牛奶的後生囝。我幾乎從記事起就每天喝一杯他家的牛奶,一直喝到初中。之所以說是“他家的牛奶”,是因為這牛奶真是他家的——不是什麼品牌牛奶,就真是養了幾頭花白的奶牛。上小學時每天都能路過這個小奶牛場,看到奶牛慢吞吞地啃食綠色的青草和黃色的干草。他家里就每天擠奶、加熱消毒,然後由他拎著一個大壺,給定了牛奶的人家,挨家挨戶地送去。登高山處處是窄巷、陡坡和台階,行不得自行車,只能步行,所以一般送到我家時,是傍晚五六點鐘的樣子。他的腳有些跛,一年四季又只穿拖鞋,所以腳步聲特別好認,往往不等他敲門,我就捧著杯子,開了門等他。一杯奶五毛錢,倒出來時還是溫熱的。新鮮的牛奶有淡淡的糖味,喝完上唇會掛著一弧白,可見其稠。有時候家里沒人,第二天便會倒上兩杯。我先當著他面一氣喝完一杯,再讓他倒另一杯——這杯不著急喝,先放著,不久,涼了,就結出一層淡黃色的奶皮來,用筷子挑起來單吃,格外香濃。後來漸漸的,各家各戶門上都釘了不同品牌牛奶的小房子,穿著制服的送奶工每天會把一袋牛奶裝入其中,不用敲開門倒奶。我家倒沒有訂過這種牛奶,我嫌味道寡淡,更沒有糖味,仍只喝他家。但他家這生意也眼見的是不好做了。上初中以後,我放學晚,等不得給他開門倒奶,也就不訂了。初中和小學的方向南轅北轍,我很少再路過那個小奶牛場,也再沒見過他,再沒喝過那麼稠、那麼甜的牛奶。
細想起來,這樣的憾事可真不少。那時候行街串巷的走販很多。比如有一個賣羊肉的大叔,矮矮的,長相敦厚。家里可能是養了羊,所以每逢殺了羊,就會挎著一個竹籃子,用白布蓋了粉嫩的羊肉,挨家敲老主顧的門。我媽每次都要看是不是小羊(大羊羶味重),然後再看中意的部位——羊腿、羊排——還有沒有,有的話就切一塊。于是晚上就有炖羊肉吃了。本地的羊肉禁得起炖,羊皮尤其香糯,又不失彈性,只要吃過,便成了口舌永恆的記憶。後來每次吃北方的銅鍋涮肉,我都不免暗暗懷念大叔的那口羊肉。
不要怪我只念叨吃食,味道確實是維系我對家鄉記憶的重要坐標。那時候,在家里,若听到遠遠地傳來“叮叮”的瓷器撞擊聲,屁股就坐不住了——賣魚丸、扁肉的販子來了。那一般是個瘦高的中年人,推著改裝過的載重自行車,後座左右各掛著一個大大的鐵皮箱子。其中一個下面半截裝著半燃半熄的火炭,上面半截是一鍋將沸未沸的清湯;另一個裝著熱水、碗筷、醬醋,當然還有魚丸和扁肉。他不用放聲叫賣,一手推車,一手同時捻著一塊小碗和一柄瓢羹(小勺子),手指撥弄著瓢羹敲擊小碗,節奏單調卻清脆悠遠。本地人听見了,哪有不知道誰來了的?于是孩子們央求過大人,要了五毛、一塊的零錢,循著“叮叮”聲,漸漸就把他圍攏起來了。中年人支平自行車,打開炭爐的風口,推兩下風箱的桿,清湯咕嘟嘟沸騰起來;投入魚丸和扁肉,不一會就浮在湯面上,翻滾著,像公園池塘里求食的魚,密密匝匝。一碗個數不拘,只看孩子有多少零錢;盛出來,撒上蔥花,澆上老醋,遞過去,眉開眼笑。即便有從自家帶了碗來的,多也不願端回家,偏要站著、蹲著,在路邊一起吃,仿佛是個能增添美味的儀式。說來真怪,扁肉、魚丸在本地最尋常不過,可這走販烹煮出來的三兩個一小碗,偏偏比店里的一大碗有滋味。這時“叮叮”聲雖然停了,但是清湯、蔥花、老醋,已經被炭爐的熱氣,氤氳得香氣醇厚,順著風彌散開,沿著窗門的縫隙鑽進家里,更能勾起人的饞蟲來。最小氣的家長,也禁不住央求了,嘟嘟喃喃,抽出五毛錢,讓孩子解饞去。兩三波孩子圍散過後,炭也燒盡了,湯也見底了,中年人收好碗筷,推著自行車走了。往往有一兩個遲到的小孩子,舉著毛票,失落地看著他的背影遠去。
走販們最懂得自己的主顧在哪里,從不擔心手里的俏貨銷不出去。現煮的扁肉魚丸,新宰的羊羔肉,初摘的嫩蕹菜,剛釣的河魚……雖然和今天的騎士們都是“送貨上門”,卻不緊不慢,有時還要和主顧聊會天,約定下一次有了什麼特優的收獲,要優先送過來。除了送牛奶的每天都來,其他的走販從沒有固定的時間,你也沒法打開手機,查看他的位置在哪里,還有幾分鐘到門口。魚丸和羊肉們都是不期而遇的驚喜,你不必等待。其實又何必等待?
最後,我一定要說說賣麥芽糖的走販,他們最有意思。我們這里麥芽糖有兩種賣法,一種就是普通的掏錢買,五毛、一塊,最便宜甚至能買一毛錢,剪下來比小指頭還細還短的一截,就吃個好玩。另一種是賭著買,和小販一人抽一張撲克牌,比大小,贏了就白得一截麥芽糖,輸了就給人 5毛。對我們來說,這就是最刺激的“賭博”了。麥芽糖只有學生買,平時他們就在學校前後門候著;運動會的時候,他們又跟去城郊的大體育場。一次運動會,一個同學在隔著體育場的鐵絲牆,連著贏了十幾把,小販的臉扯得比麥芽糖都長,但還是如數奉上,只是不肯再和其他人賭了。最後同學捧著一截小臂一樣粗的麥芽糖,也不肯分給我們吃,說是“戰利品”,一個人就吃光了。我們只能在一旁看得眼饞嘴更饞。
第二天他沒來上課,據說去醫院洗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