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細節處理的滴水不漏,並且沒有留下任何的痕跡,即使之前好幾次發現被人跟蹤,都能帶著她輕易甩掉跟蹤者。
要知道,方義和她一樣,都是第一次來到霧山市,一個陌生的環境里,被人跟蹤,還能甩掉跟蹤者,這反跟蹤能力,實在讓她另眼相看。
那種沉穩,完全讓人看不出是一個和自己年齡相近的少年。
說實話,若是換成平時安穩的環境,段紅可能會對方義另眼相看,從而有些心動。
但可惜,現在的情況,他們兩人都是生死難料,自然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
想到這,段紅忍不住又一次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破舊老樓。
那里就是他們暫時的藏身處。
就在剛才,方義回來了。
所以段紅才有心情出來透口氣。
那種一直被人搜查的感覺,從昨晚開始就一只壓在她的心頭,讓她喘不過氣。
不同于方義,她只是一個普通人,沒有資質的普通人。
她神情微微黯淡了幾分。
對,沒有資質。
沒辦法成為靈師的她,注定只能平庸一生,連接班父母創下的基業都難。
想著這些瑣事,她眉頭深皺。
砰。
就在這時,她肩頭一痛,整個人跌倒在地。
“啊,對不起,你沒事吧。”
段紅整個人身體僵住。
撞倒她的人,逆著昏暗的黃昏之光,伸出了手。
她呆呆地接住手站起,可大腦還在想著剛才的畫面。
她,看到了槍!
剛才跌倒在地的時候,這個大胡子的男人衣服飛揚,露出了腰間帶著的東西,那是……槍!
他是來殺我的?!
段紅心中咯 一聲,她背後汗毛直豎,整個人都後怕不已。
如果這個大胡子果斷一點,現在的她,已經去見閻羅王了!
唯唯諾諾,哆哆嗦嗦地低著頭,段紅低聲道︰“沒,沒事,我沒事。”
她的聲音有些顫抖,匆匆轉身,往破舊老樓走去。
然而一只大手,卻突然伸出,按住了她的肩膀!
瞳孔,猛地收縮。
她的身體,止不住得顫抖。
要死……要死在這里了!
他一旦拔槍,我就會死!
強忍住心中的懼意,段紅顫著聲問道︰“有,有什麼事嗎?”
被看到了嗎?
大胡子咧嘴一笑,那就不能放你走了。
霧山市雖然出過不少事,但整體治安還是不錯的,更別提還有明面上的守衛組,維持城市基本的秩序。
所以一般人,不會拿著槍,在街上走動,更不會明目張膽的在街上殺人。
那種事只有能和守衛組抗衡的大組織才有底氣這樣做。
畢竟誰也不想進入通緝名單,哪怕是地下組織,上了這種黑名單,以後行動也會多有不便。
這個小女孩不能留,不過要先找到那個‘最後的客人’才行。
“你剛才是往這棟樓走嗎?”
大胡子指著的,赫然就是段紅和方義藏身的破舊老樓!
段紅身體顫抖得更厲害了,心髒砰砰直跳。
“不,不是。”
“那你能帶我去這里。”
段紅剛想拒絕,臉色刷的一下煞白。
她感覺到了,大胡子的槍口,已經抵住她的腰間。
“你最好乖乖听話。”
路上的行人,並沒有察覺到兩人的異常。
段紅不敢大叫求救,只能默默順從。
兩人一前一後的進入破舊老樓,樓道昏暗,燈光暗淡,非常安靜,只有兩人走在木板上的咯吱聲,非常刺耳。
“不,不要殺我……”
段紅幾乎哭著,低聲哀求道。
大胡子咧嘴一笑︰“放心吧,我不會殺你的。你是這里的住戶嗎?”
“不,不是,我這兩天才住進來的……”
“哦,這兩天嗎,那你見過這個人嗎?”
大胡子打開手機,找出一張像是無人機拍攝的照片,盡管像素不算清晰,但段紅還是一下子認出來了。
赫然就是變裝後的方義!
她還記得方義出門前的著裝就是如此,一模一樣!
本來她還在絕境中,還想著如何才能把大胡子騙到方義那,只有到了方義那,她才有活下來的機會。
因為方義是靈師!靈師對付普通人,簡直不要太容易!
這個局面,只有方義能夠救她,所以她才隱忍下來,裝出一副懼怕的模樣。
結果……這人根本就是來找方義的!
那就,簡單了!
她心中鎮定了不少,但還是裝出一副害怕的樣子,說道︰“我,我認得他,他是昨天剛搬進來的!鄰居還議論過這個陌生人。”
“哦?”
大胡子面露喜色,連忙問了幾個問題,可惜段紅只能回答一兩個問題,其他詳細的消息,都是一臉茫然的搖頭。
不過大胡子也不灰心,人找到了,事情就好辦了。
他讓段紅帶路,很快兩人一路向上,來到破舊老樓的四樓,停在了一個房間前。
破舊老樓的房門非常老舊,鎖的話更是老舊款式的。
這種老款鎖,讓大胡子不由有些心癢癢。
他在跟組織混日子前,就是靠小偷小摸過來的,對開鎖這業務更是熟練。
放開段紅,讓她呆在一旁不準出聲,大胡子拿出順手攜帶的小鋼絲,在鎖孔鼓搗幾下。
咯 。
房門就直接打開了。
一腳踹開房門,大胡子舉著槍沖進去大喝一聲︰“不準動!”
轟!!
幾乎在大胡子剛沖進去的瞬間,一股可怕的怪力,直接將他整個人轟飛出去。
砰的一聲巨響,他直接撞在了樓道牆壁上,像是拆遷似得,整個大樓都震動了下,牆壁上更是留下一個半徑約半人大小的小圓坑。
而大胡子,則是直接暈死了過去。
一個少年,這時才慢條斯理從房門里走出。
“現在才跟蹤到這里,你的動作也太慢了……哦,忘了,你都已經昏過去了。”
段紅驚訝地看著方義。
“你,你知道他在跟蹤你?”
“當然。否則他找不到我的線索。”
“為什麼?你知不知道剛才他差點殺了我……”
段紅說道最後,聲音低了下去。
實際上,若不是她分心被大胡子撞倒,踫巧看到大胡子腰上的槍,她還真不會被大胡子注意到。
畢竟,大胡子一開始的目標,就是方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