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少卿之女的快樂日常

第167章 筆跡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手抓餅要加雞蛋 本章︰第167章 筆跡

    宇文牧一上值,就發現天都塌了!

    “哈哈,宇文大人,以後你我就是同僚了。”

    大皇子穿著“新鮮出爐”的官服,神氣非常,甚至一大早就到了皇城司點卯。

    要說起來,皇上讓人給兒子安排的官職,是個五品指揮僉事,宇文牧是皇城司指揮使,是大皇子的上峰。

    但是又有誰敢在皇子跟前,當自個兒是上峰呢。宇文牧只覺得跟大皇子出一回公差天比之前三回還累,這以後的日子,怕是沒法過了。

    史家瑞在公堂之上,一直不承認自己近期到過京城,案子在有新的證據之前,也只能暫時先擱置。

    與此同時,史家那邊兒也在一直想法子,要給史家瑞脫罪。

    五月十六,早朝。

    早朝剛一開始,御史台的杜御史就站了出來,直言要參皇城司指揮使宇文牧,在兗州抓捕史家瑞時,粗暴無禮,毆打,恐嚇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

    “請皇上明鑒,史家瑞有罪與否,大理寺仍在審理之中,即使有罪,也是一人之罪,不應累及家人,臣听聞史老夫人因此病重臥床,指揮使大人此番所為,實在不妥,應當予以懲治,以儆效尤。”

    結果宇文牧自己還沒開口,大皇子就竄了出來,從他有了差事之後,皇上也讓他跟著上朝了。

    “皇上明鑒,杜大人並不曾親臨現場,如何能知曉其中內情,實在是史家意欲窩藏嫌犯,並且下令捉拿史家瑞的並非宇文大人,而是兒臣。”

    大皇子心里已經把史家罵了一百遍了,居然還敢找人參他!

    捉拿史家瑞其中內情,大皇子回來當日就與皇上說明了,他自然也知道宇文牧是無辜的,這位杜大人是史家姻親……想來他背後定是史家的主意了。

    更何況皇上也知道,在史家罵罵咧咧的肯定不是宇文牧,而是自個兒兒子。

    “兗州一事,朕已知曉,朕以為宇文大人所為,並未違反大昭律法,杜御史退下吧。”

    杜御史不甘心,他本來參完宇文牧還得參大理寺辦一句辦案不力,不過現在聖上都發話了,他也無甚可說的了。

    接著,刑部侍郎又站了出來,“皇上,臣有本奏。”

    本來這該是刑部尚書來說的,不過宗大人龍舟賽時掉水里淹太久,現在還躺在床上休養呢。

    “微臣以為,史家瑞一案,應當交由我刑部審理,臣听聞此案大理寺許久不曾有進展,在公審時,更是惹得民意紛紛,實屬不該啊。”

    刑部與大理寺,同為司法部門,但刑部又有個監察百官的職責,所以一般的案子到不了刑部。

    如果說大理寺是清閑衙門,那本朝的刑部就是直接關門了,也沒什麼影響。

    面對刑部侍郎的指責,沈耘站了出來,“皇上明鑒,此案是倚紅樓妓子被殺案,而非史家瑞殺人案,況且此案從一開始便是我大理寺負責,哪有隨意遷移的道理。”

    “嗯,這案子一開始就是大理寺的,調來調去也不方便,還繼續由大理寺負責便是,不過後日就是殿試,近來京城人多口雜,這案子,還得盡快有個結果才是。”

    “是,皇上。”

    “好了,沒事兒的話,就退朝吧。”

    沈耘與謝回回到大理寺後,對這個案子也犯了難,根據在公堂上,滿滿“听”到的,已經可以確認史家瑞就是凶手,可現在他們沒能找到證據來佐證。

    “大人,這是倚紅樓的姑娘們送來的。”

    “這…”

    沈耘看了徐不換呈上來的東西,心里也不免震動,紫煙托徐不換送來的,是一張狀紙,用血寫出來的狀紙。

    這個上面,不止有紫煙的名字,還有倚紅樓另外三十多名姑娘的名字,和血指印。她們都知道了在公堂之上老鴇說史家瑞近期沒有來過倚紅樓的事,所以眾人聯名寫了狀紙,狀告史家瑞殺人,並且都寫了證言,史家瑞近半年,一直到牽牽被害前,時常出入倚紅樓。

    看著這張血狀紙,沈耘與謝回都覺得十分沉重,讓百姓用這樣的方式出來狀告,那就是司法的無能。

    “唉,就是為了她們,咱們也不能讓史家瑞逍遙法外啊。”

    謝回道︰“大人,咱們再從頭梳理一遍吧,也許有什麼是此前我們沒有注意到的。”

    史家瑞無疑是狡猾的,他從頭到尾,不管到哪兒,甚至都沒有留下一星半點的痕跡。

    謝回又帶人將此前史家瑞租賃的屋子搜了一遍,這回幾乎翻了個底朝天,但還是一無所獲。

    就在他們一籌莫展之時,事情突然有了一線轉機。

    “奴家是拈花樓里的,名叫雲柔,前幾日听樓里的客人說起倚紅樓的案子,便留了心思,讓客人給奴家帶了“程公子”的畫像進來,奴家一看就認出來了,他也曾來過拈花樓的,奴家這里,還有證據。”

    雲柔說完,看了兩位大人一眼,接著隔著衣服指了指自己心口的地方,“他有一回在興頭上,用筆在奴家身上寫了個瑞字,那時奴家看他出身不錯,便想著討好他,所以就沒把字擦去,而是刺了青,但之後他就沒再來過,奴家想著靠筆跡,可否證明他那時到過京城。刺青是找的拈花樓對面的馬婆婆,她能證明這刺青的日子。”

    沈耘當即叫來了女捕快給她驗身,的確如她所言,胸口上有一個刺青的瑞字,只要比對筆跡,就能證明那個時候史家瑞在京城。

    而比對筆跡並不難,尤其史家瑞寫的還是自己名字里的瑞字,人在寫自己名字時,很容易看出個人的風格,比如史家瑞的“瑞”字,下面右邊那一豎他總是會拖得很長。

    對這個案子,沈沅也一直都在關心,現在即使能證明,牽牽遇害前,史家瑞就在京城,但是要證明是他殺了牽牽,恐怕還不夠。

    說到底還是那句話,如果最後不能證實他殺人,就是一模一樣的筆跡,他照樣能詭辯字跡是被人模仿的。

    “爹,讓我再去試試吧,再問一次,說不定能問出新的東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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