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緣鑒

第226章 調查年齡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焚林之火 本章︰第226章 調查年齡

    邵大說“林學賢在重案中隊也有一年多時間了,是可以鍛煉鍛煉了。朱探長把好關,年輕人還是要練出來的。”

    邵大一拍板,這件事情就定下來了,我就成了這起案子的主辦人。接下來,大家輪流向邵大敬酒,夜宵的氣氛非常的好。一直到午夜時分才散場。

    定了我是主辦這個案件,第二天我馬不停蹄趕到看守所,按照固定程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第二次訊問。並且為他申請了法律援助,由司法所給他聘請代理律師。

    另外趕緊催著技術中隊出具現場勘查報告,還有法醫的尸體檢驗報告,這兩個是最重要的實體證據。另外就是將所有的證人證言整理一下,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好。

    同時我開始按照艾冬青做的那份案卷藍本,把一些程序性文件都完善好。接著把案發經過,結案報告,等等文件按照格式制作完成。最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步,我催著當地派出所給我傳真了一份戶籍資料,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證明。同時把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記錄查詢一下,作為犯罪嫌疑人量刑的重要證據。

    一切完備,交由朱羽江探長先審核,審核沒有問題,再把案卷交給徐隊長,有他審核簽字以後,我再提交給審案中隊。由審案中隊的審案員向檢察院提請逮捕。

    到了這一步,我是不再接觸案件案卷,而是由審案中隊和我聯系來完善證據資料。由于這個案件是單人單案,因此留給我們公安機關的辦案時間是7天,而留給我的只有三天時間。

    一頓手忙腳亂,案件算是順利移交,由于案件是命案,檢察院的審查效率還是非常高的,沒幾天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決定就批下來了。

    一切程序弄完,我以為可以高枕無憂,順利起訴了。沒想到,審案員聯系我,說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向我們提出了一個辯護意見。

    說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成疑,他說犯罪嫌疑人在報戶口時候,為了方便打工,故意把自己的年齡報大了1歲,因此犯罪嫌疑人此時實際未滿十八周歲。因此單憑犯罪嫌疑人老家派出所提供的戶籍證明,不能說明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年齡。

    這可是關系到是否適用死刑判決的大問題,于是審案員提出對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進行專門的調查。

    我向朱羽江探長和徐隊長進行了匯報,按照審案員的意見,先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骨齡檢測鑒定。但是這報告其實無多大用處,骨齡鑒定它有一到兩歲的誤差,而年齡杠子差一天都不行的。

    因此說明不了問題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出差,趕赴犯罪嫌疑人老家,對其年齡進行專項調查。

    當然,這個案件我是主辦人,因此出差我也是當仁不讓。我們中隊領導和審案中隊的領導協調,確定由我和這個案件的審案員一起出差,做這個專項調查。當然以我們中隊為主,審案員輔助審核。

    人員方案確定,我們事不宜遲立即出發。這是我第一次以主辦人的身份出差辦事,不像前兩次那樣作為跟班了。

    因此這次出差從籌措費用,到聯系對方單位,到安排行程,一系列都由我負責完成。因此這趟出差有沒有效果,責任全壓在了我一個人身上。

    我問了朱羽江,一些出差的事項。然後全部照辦,到了出發那天,我們中隊的駕駛員開車送我們去機場,審案中隊是這個案件的審案員,他還特意列了一個調查提綱,在出發之前和我通了氣。並且讓我事先和犯罪嫌疑人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聯系一下,把我們需要調查的一些人先給了他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並且把我們調查的目的也一一告知,對方派出所一听說是命案,關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相當的配合。把我們列給他們的調查對象,率先幫我們去落實好。我們在出發之前,好多工作都聯系好了。

    我在機場候機的時候,先跟我一起出差的同事通通氣,協調一下我們到了目的地後的工作日程。我一起去的審案員叫陳志陽,比我大三屆,也是我們學校的校友,因此我也叫他師兄。

    陳師兄對我說︰“這案子其他證據都沒有什麼問題,可以說是鐵證如山,起訴犯罪嫌疑人毫無疑問。但是他的律師還是挺厲害,他在犯罪嫌疑人進入逮捕階段以後就去會見了一下犯罪嫌疑人,從而向我們提出了犯罪嫌疑人未滿十八周歲的辯護意見。由于從戶籍證明上看,犯罪嫌疑人正的是剛滿十八周歲三個多月,現在提出說犯罪嫌疑人報戶口時報大了一歲,這就剛剛不滿十八周歲。你們的骨齡鑒定也做了,但是他在誤差範圍內,說明不了什麼問題。所以這趟去我們必須搞清楚,他們到底有沒有在報戶口的時候報大了一歲。最好是能在他出生的醫院找到出生證,這樣就可以從源頭證明他的出生年月日,我們的證據才有說服力。”

    我听了點點頭,因為我們在辦理這個案子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犯罪嫌疑人會提出年齡的問題。因此對相關的證據收集並沒有花費很大的精力,只是問戶籍地派出所要了一個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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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志陽倒也沒有怪我們,因為這案件的辦理就是這樣,有時候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變數,也不能全怪偵查機關取證不力。不過既然犯罪嫌疑人這一方提出了這個訴求,我們就必須得排除這個疑點。因為這是犯罪嫌疑人可不可以判死刑的關鍵證據,一點都馬虎不得。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未滿十八歲周歲的犯罪嫌疑人,無論犯下什麼傷天害理的大罪,也不能判處他死刑。律師提的辯護意見很刁鑽,但也很有用。

    犯罪嫌疑人是湖南人,那個地方已經接近貴州省的邊界,是黔湘兩省的交界處,本來就比較貧窮,所以戶籍人口管理也相對比較松散。

    我們先坐飛機到長沙,然後準備再坐大巴車去犯罪嫌疑人戶籍地的市縣。我因為把我們飛機抵達長沙的時間和可能到達目的地的時間先一步告訴了對方戶籍地派出所。這主要是方便對方幫我們聯系相關的單位和人員,事先聯系好,我們可以提高取證的效率。

    但是我沒有想到的是,對方戶籍地派出所竟然驅車4個多小時趕到了長沙機場來接我們。這是我出差以來第一次有如此待遇,讓我們受寵若驚。

    對方來接我們的是兩個人,一個是他們派出所的司機,還有一個是那個派出所管理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的片區民警。一路上這個片區民警跟我們介紹了許多情況,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社的情況,還有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況。

    我問道︰“犯罪嫌疑人的家屬通知書收到了嗎?他們家里人是否知道犯罪嫌疑人犯下了大罪?”

    片區民警說︰“你們寄來的家屬通知書,我們都已經轉交給他們家了,他們對自家孩子犯的罪行也是一清二楚,知道這是一個人命關天的大案。不僅犯罪嫌疑人的家里人就是他們同村的人,也非常重視這個事情。他們的村長也是犯罪嫌疑人的大伯,早就來過我們派出所了,想讓我們想想辦法,能不能給犯罪嫌疑人通融一下,幫幫他減輕一下處罰。現在你們來我們這里調查取證,他們早就盼著你們來了,就是想和你們反應一下情況。今天我們趕過來接你們,也是他們村民熱情要求的,我們所領導怕村民過來惹出麻煩,就派了我過來。見到你們,我真是非常高興,都說天下公安是一家,你們從發達地區趕過來,更是貴客。”

    陳志陽也客氣的說︰“你們也太客氣了,我們這趟公差就是調查清楚一些問題,不知道你們這邊有沒有幫我們聯系好。”

    片區民警說︰“你們是不是來調查年齡的問題,這些我現在說不上來,等下到了我們派出所,我們所領導親自和你們匯報。”

    陳志陽立即客氣的道︰“匯報談不上,我們弄清楚情況就可以了。”

    片區民警一路很客氣,跟我們談了許多他們那邊的風土人情,也向我們旁敲側擊的了解了一下案子的進展情況。陳志陽性格也是大大咧咧,能說的也就都告訴對方片區民警了,畢竟大家都是警察,有些也不用瞞著對方。

    我們在趕過去的路上還吃了一個午飯,本來他們來接我們,我們已經很不好意思了。于是我們想著路上這頓飯我們就買單了,但是對方非常的客氣,一定不讓我們買單。我們拗不過,只好客隨主便。

    陳志陽悄悄的對我說︰“現在越是貧窮,封閉的地方的人越客氣,你要是去大城市,人家個個鼻孔朝天,多說一句話都不肯。”我點點頭,深以為然。

    我們沒有直接到他們的派出所,他們先把我們送到了當地縣城里最好的賓館。而且房間已經幫我們預定好了,我們只要辦理一下入住就可以了,我們這下省去了很多的麻煩。

    入住以後,對方片區民警一直在賓館大廳等著我們,我們問他還有什麼指教。片區民警告訴我們,他們派出所的領導早就在縣城的飯店訂好了包廂,要給我們接風洗塵。

    我們大為意外,畢竟我們僅僅是來調查取證一下,對他們的工作實績並無幫助。但是對方極其的熱情好客,弄的我們都有一些難為情。

    不過陳志陽倒也不多想,想著小地方的同志可能就是這樣好客的。然後和我講,看來下次他們的人到我們那邊出差我們也要同等待遇。下次他們來你通知我一下,我一定來作陪,甚至還可以幫你解決些消費的問題。我也沒有多說,點頭默認就是了。

    到了吃飯的地方,對方派出所的領導除值班外都來作陪,弄的我們很不好意思。席間觥籌交錯,對方喝酒也是非常的爽快,直把我們都喝的酩酊大醉。在酒多了以後,我無意間听對方副所長聊起這個案件,他們對我們來意一清二楚,需要的工作也是安排妥帖。並且無意間透露,“兄弟,你說事關人命官司我們怎麼好不重視,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一條人命怎麼也得值六位數不是。”我當時听的很奇怪,但是也沒多說什麼,听了就行了。

    吃完飯,對方非要帶我們去他們那邊的娛樂場所醒酒,陳志陽倒是覺得理所應當。我這時也不好駁他的臉,于是就一起去唱了會歌。其實每個地方娛樂場所的路數都差不多,無非就是消費的貴賤和女孩子質量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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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我只是一個雛,兩個女人陪我們到了賓館,因為我們是一人一個房間,于是我就打發女的回去了。至于陳志陽那邊我也說不清楚狀況。

    到了第二天,快接近中午,對方片區民警又駕車來接我們。並把我們接到了他們派出所,我們需要取證的證人早已等候在那里,只等我們制作詢問筆錄。

    原來據村里干部,就是原婦女主任反映,犯罪嫌疑人的出生地是在家里面,當時是由村里的接生婆接生的,並沒有去醫院分娩。這樣我們要調取,當地醫院的出生證明是不可能了。

    而且當地報送新生人口戶籍都是由村里的干部代勞,派出所的戶籍民警根據村里出具的證明對新生人口進行戶籍登記。因此新生人口的戶籍登記有一個延後性,有些人登記戶籍甚至到了快辦身份證的時候才來上戶口。

    這個主要原因就是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農村里的人偷生超生,為了逃避繳納罰款,好多人出生以後就故意先不去上戶口,等到實在拖不下去了才上戶口。

    我們調查的犯罪嫌疑人也屬于這種情況,因此他真正的出生時間全憑接生婆的記憶了。

    接生婆已經70多歲,快八十歲,對于將近二十年前的事情哪能提供準確的回憶。因此我們雖然做了好幾個人的詢問筆錄,包括接生婆鄰居,還有犯罪嫌疑人的親戚。但是關于其準確出生時間誰也提供不了,可以說就是一個糊涂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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